媒體來源:聯合報
新聞標題:基隆行人車禍…6成違規穿越 3成車不禮讓
新聞內文:
基隆市交通隊統計去年行人交通事故共發生214件,造成12人死亡、238人受傷,其中61件
是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占近3成;另121件為行人任意穿越車道所造成,占近6成。
警方將加強取締行人、駕駛人違規行為。
警方說,持續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並加強宣導行人路權優先的觀念,已受到重視。
但從行人車禍案件發現,仍有少數的汽、機車駕駛人漠視行人路權,導致意外發生。
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説,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近行人穿越道前,
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時,依規定處罰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將把「車輛不禮讓行人」列為重點取締項目,不定時擇定行人穿越與行車轉向交織頻
繁的重要路口,如機關、學校、市場、百貨或醫院周遭等處嚴正執法,以導正駕駛人正確
路權觀念。
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近路口時,務必注意有無行人穿越,並讓其先行,轉彎時要注意視線
死角。而行人穿越道路時亦注意各方來車,減少事故。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3603595?from=udn_ch2cate6641sub7328_pulldownmenu
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可是行人我最大的心態也讓人受不了
http://blog.udn.com/ccpou/1242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