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回王醒之說,農舍規定可以做住宅,公務員又不能不給過,叫他要罵去跟中央吵。
然後王醒之回他說,農舍的農業在哪?開發商包括林前市長的老師。全文如下: https:/
/tinyurl.com/5n8p4jhx
很少寫這麼長的留言。 一定要特別保存下來。「#環境債」到最後是大家一起要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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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留言。不過我完全沒有辦法同意您說的內容。
1.我通篇文字,包括過去所有的發言從沒認為公務人員要違法。我從頭到尾都在表示這件
事情「就算合法但是它並不合理」。
按您的邏輯是「#惡法亦法」這點我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連針對「惡」批評都不能批評,
那就是要所有人連不合理的事情都不能有意見。
2.擁有土地所有權、走法律邊緣、以農舍之名進行開發都是地主、開發商的權利,所以不
論我過去擔任議員期間或是現在作為市民,都不斷在問,說好的「#農地農用」、農業生
產呢?
如果地主是真農民,那就好好的農業生產做好,對我國的糧食自主率至少還有幫助。而基
隆市政府該要嚴肅進行的是這個部分。
#包括未來家庭廢水排放至農渠的設施與標準(拜託,那是姜子寮山區!)、#包括水土保
持(拜託,未來極端氣候如何因應,下游還有居民耶!)都是擁有行政權的地方政府該把
關的責任。
3.所以不是我看得順不順眼的問題,或是你可以到姜子寮步道登山口民意調查看看?您知
道有多少山友在反映這件事情嗎?這是民眾觀感的問題,很明顯的不合理。
#如果您發言代表的是前市長等,那我要跟您說,從「政治道德」的層次當然就該批評當
年擁有行政權的前市長們,至少林前市長右昌是在市議會的殿堂中、在我的面前客氣地為
開發商說話的(#別逼我去把存證錄影調出來;如果沒有記錯,開發商當中還有林前市長
的老師呢!);
#如果您代表發言的是開發商,你有你的權利與利益,但也請容許來自外界的評價,你們
不該奢望在用這種方式、把農地當建地使用,如此對待環境生態的同時還要得到好的名聲
,除非你們這幾年「真的」做出來友善生態或是對生態補償的措施。我目前看到的是,姜
子寮步道登山口的那些工程仍然是「破壞」!
4. 所以你說的沒錯,冤有頭債有主。從我來看,這是個「#環境債」。欠債的有中央政府
與中央民代的立法、當然也有地方政府。當年的修法後來監察院也提出糾正,但仍然擋不
住貪婪。所以諸如苗栗、新竹山區的集村農舍已經變成最後大家要承擔的「共業」了。
正因為如此,地方政府更要從嚴審查。從這點來說,地方政府不該被批評嗎?還是您能舉
證跟我說,地方政府已經非常嚴格了?
5.最後,謝謝你「鼓勵」我參選立委,我看得懂那是一種「反向激勵」的說法(#有本事
你去選啊之類的激勵)。但是您可以放心,此刻基隆人大多還是看藍、綠投票的。
無黨籍在基隆市的空間很小,更何況我直言得罪了這麼多人,我想應該不會有機會阻擋開
發商們違反土地倫理的利益;但是,這不代表公民評論就會消失。每一個爬山經過那邊的
人都會咒罵、惋惜、感嘆,在政治上也是。
說到底,#基隆不就是山和海嗎?基隆山坡地的超限利用當然不是您或您所代表的人的責
任,那是過去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沒有好好把關的結果,集村農舍就是一種見證;基隆的海
呢?也是如此。「四接」也是一種見證,正是地方政府發了「#原則同意開發事項」的公
文,才有後面這些讓人憤怒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