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買了1200元的30天通勤月票
但卻臨時被公司要求支援外地
造成只能退票
退票又會被收高額費用
所以我在想
我們是不是可以幫助這類臨時用不到通勤月票的人
讓他們的月票可以賣給其他有需要的人
不管是臨時要出國受訓或支援外地分公司
這些需要退票的人
我們何不媒合剛好需要短期通勤使用的人
用每天40元來買需要的天數
舉例
甲通勤月票到4月7號有效
但身為北漂族早在4月2號就請假提早回南部掃墓
乙剛好規劃清明連假想出門走走逛逛北台灣
於是乙跟甲買4月4日到4月7日共四天160元給甲
因為悠遊卡政府有退100元等於免費拿卡
甲可以在回來北部後用相同方式再拿到一張短天期悠遊卡
可以等到期限到了再繼續儲值1200元繼續下一個30天
或者甲跟乙事先講好
時間到了4月8號以後要找時間歸還悠遊卡給甲
如果卡片內有350元餘額就先押350元給甲
等歸還時剩下200元,甲就給乙200元
這樣好處是甲如果月票到4月12號
那麼乙付160+200
時間到甲再給乙200元就可以繼續用到12號
不知大家以為如何
看是否要怎麼修改讓平台運作更順暢
對於那些一次無法拿出1200元現金買一個月通勤的人來說
臨時買一個剩下15天的只要600元
或許門檻低一些可以幫助一些真的貧困的人
畢竟低收入戶也沒補助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