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
溫于德
新聞標題:
謝國樑胞兄謝國棟內線交易 判刑2年、沒收犯罪所得94萬
新聞內容:
國民黨籍基隆市長謝國樑胞兄謝國棟,7年前擔任知名運動連鎖集團大魯閣的總經理期間,
趁大魯閣準備轉讓高雄草衙道購物中心股權前夕,進行內線交易,不法所得337萬餘元。士
林地院考量謝國棟坦承犯行,並已繳回犯罪所得,今依證交法判刑2年、緩刑4年,沒收犯罪
所得94萬多元。
起訴指出,謝國棟於2016年、2017年擔任大魯閣總經理,並兼任大魯閣董事、監察人等職務
;然士林地檢查出,大魯閣為了支應旗下子公司高雄草衙道購物中心的開發營運,先向銀行
團聯貸高達24億元,不過高雄草衙道購物中心的營運收入不如預期,導致連續多季出現虧損
,謝因而洽詢新光三越公司是否有意願入股大魯閣。
新光三越於2016年底與大魯閣簽署保密協議後展開洽談,並於2017年7月4日確認投資意願,
同月7日再發布重訊;謝國棟卻在消息確定後,指示張姓財會副理進場買股,前後賺進337萬
6260元,顏姓股務專員也跟單購入卻虧損1700元。
士檢偵結認定謝國棟等3名被告涉嫌違犯證交法,但請法院考量謝等人均自白犯行並繳回全
部犯所得,可認有悔過之心,若3人能再於法院坦承犯行,表達自省悔過之意,對3人量處適
當之刑。
士院開庭時,謝國棟、張姓財會副理與顏姓股務專員都認罪;謝男的律師也請法官考量謝於
偵查時,配合自白犯罪並主動繳交犯罪所得,且檢方也在起訴書請求給予適當刑罰,請法官
給予自新機會。
士院今宣判,認定本案3名被告均犯證交法中內線交易罪罪,對謝國棟判刑2年、緩刑4年,
沒收犯罪所得94萬多元;張姓財會副理被判1年8月、緩刑2年;顏姓股務專員被判1年6月、
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3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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