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民視新聞 特別是Net陳律師訪問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904N11M1
害我有點狀況外
到底勝訴在哪裡? 這是什麼自嗨的新聞?!?
今天主富的假處分案 是花了9000萬擔保金
要求2~4樓在訴訟尚未確定前,市府不得進行拆除及改建
跟之前拼命輸的假處分案差在哪裡?
之前主富是要求 保留原合約 新的招標案無效
你懂了嗎 這次主富假處分案贏了 樓上商場的租金也不是進自己口袋
不改建 對微風更是沒有差 他本來就沒有計畫要改樓上
微風跟市府簽的合約是要改建地下停車場
今天唯一有差的是 對基隆市府 對基隆市民
WHY? 因為外面天橋要連結這裡
這是林市府就訂的公共工程 是港市景觀改建的最後一環
這是領了中央預算的 這邊不準蓋 到時候審計部過不了關 預算執行不力
工程延宕 鍋要算在誰身上?
再整理一次
2~4樓在訴訟尚未確定前,市府不得進行拆除及改建
對主富 花9000萬 單純不爽 賭一口氣
對微風 反正我本來就沒有要改建 租金也還是我的 沒影響
對市府 就有差了 外面工程延宕 鍋要市長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