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產權訴訟 疫情租金減免也成法官判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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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15:26ép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確認所有權訴訟,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疫情期間租金減免成
為攻防焦點。市府說,NET有獲減免,又主張擁有所有權,相互矛盾。NET指在1樓有門市
,簽名用印協助大日申請,理所當然。
前基隆市長林右昌任內依促參法辦理OT(經營、移轉)案招商,2016年1月1日起委由大日
公司經營東岸地下停車場(含地上1樓商場)。大日找來NET當協力廠商,出資增建地上2
至4樓商場空間。市府和大日簽定契約5年期滿,2020年底續約3年。
林右昌2022年底卸任,現任市長謝國樑接任後,2023年審查大日無優先續約2年資格,並
重新辦理招商,NET投標失利,由微風集團出線。NET主張擁有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產權,
抵制市府辦理點移交,引發「破門」爭議,成為謝國樑罷免案的導火線。
NET以市府為被告,提起確認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所有權訴訟。大日以參加人身分加入,
市府另提起反訴排除租賃,要求NET返還建物。基隆地院開過準備程序庭後,已開過2次言
詞辯論庭,今天第3度在法庭辯論。
審判長曹庭毓今天主要在釐清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大日公司申請租金減免實際回饋使用者
,以利認定2020底年市府和大日續約時,市府、NET和大日對委託營運範圍說法的真實性
。
NET律師表示,租金減免是大日提出申請且實質收受,與NET無關。市府律師指NET和負責
人都有在申請文件蓋章簽名,NET說法不實在。大日律師也主張,NET說法與事實不符。
NET律師說,NET只在租金減收回饋人清冊用印,其他申請資料全無NET營業各項資料,顯
見是大日自行提出,受補助僅大日而已。
市府律師說,紓困減收權利金計算表中的權利金是4070萬9200元,就是第2次委託營運的
權利金。因為契約範圍包括1至4樓商場,才由大日及NET共同聯名申請。NET稱不知要申請
紓困就蓋大小章,負責人也簽名殊難想像。
大日律師也說,大日只經營停車場,若僅申請停車場減免,不含地上的商場,NET何須簽
名用印。
市府提起反訴,要求NET返還建物。市府律師說,大日就算評估營運良好,也只是「得」
向市府申請續約,而非「應」與締約。市府不與大日締約在法律上無違誤,優先訂約並非
原契約延續,而是新的契約,屆滿後未訂新契約前,NET無權占有。
NET答辯,市府混淆促參法規定,以先射箭再畫靶方式,排除大日優先議約權,屬以不正
當方式致使雙方未續約,違反民法,應視大日已取得優先續約到2025年底。大日提出確認
優先訂約權訴訟,也在法院審理,並准許NET參加,可證NET 在優先續約權存在與否具利
害關係,符合占有聯鎖要件。
市府律師說,NET在1樓雖有店面,但大日並未向市府說明,是否轉租NET及雙方法律關係
,不能反推市府同意轉租。促參法規定未經同意不得出租,違者無效,NET欠缺正當占有
權源。
大日律師表示,大日向來有向市府呈報2至4樓租金收益,所以市府應知出租建物且同意。
無論如何大日與NET契約已終止,NET主張占有連鎖依法不合。
今天的言詞辯論庭開了近2小時結束,審判長要求市府和NET律師11月15日提出言詞辯論意
旨狀,12月26日再開言詞辯論庭,當天辯論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