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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奇聞夜漫談 文/王醒之
(轉自王醒之臉書)
每年挖3000萬教育經費養一個職業籃球隊?合理嗎?
國內外的職籃我會看,國際賽也會看。不敢說專業,但多年下來也不算白紙一張。
然而,這次基隆市政府編列的預算當中,要從教育基金挖出3000萬元成立職業籃球隊。身
為籃球運動愛好者的我自然會特別關注。
市府願意推動籃球運動風氣我舉雙手雙腳贊成,但是,從教育經費出錢,而且是連續三年
3000萬?我就無法苟同。(#樑粉勿怪)
我們團隊針對此案討論過後,決定對外的論述方向冠羽在議會都已經說了,而且算是苦口
婆心、條理分明、就事論事、超越黨派,大家有興趣可以自己看看。見連結:
https://youtu.be/27GQLa3185Y?si=YgePa17hPzKQVXl9
我只是看了各報的媒體報導後,覺得應該要再簡單補充些我個人的看法。
再次強調,也是就事論事無關藍綠不帶情緒。
1.教育經費過去的編列都是採「#公務預算制」,所以地方政府或學校使用上經常會有彈
性不足的問題,不是捉襟見肘就是急著年度終結之前胡亂花完;為了改善這個亂象,後來
改為「#基金預算制」,就是為了讓教育經費編列更受保障外,使用也更有效率。
最大的差別就是「#累積剩餘」可以滾存,讓地方政府或學校可以規劃中長期的教育計劃
,同時也不需要趕在年度終結前亂花完。
2.但是呢,制度設計的良善並沒有換來良善的使用。因為改制以來,教育發展基金都成了
地方首長的小金庫。就因為可以滾存!所以,所有的教育首長都背負著「#懷璧之罪」。
因為,只要縣市長沒錢,手就會想伸進教育基金當中,只要找到可以扯上關係的理由,#
就直接挪用!反正學生不懂、家長也不懂。
3.我2018-2022擔任市議員期間,也為了這件事情跟林右昌大吵過很多次(#昌粉別氣)。
挖教育經費去補公車處的虧損,合理嗎?挖教育經費去蓋地下停車場,合理嗎?
當年我不但主張刪除預算,同時還要求已經挖走的教育經費必須要歸墊。當年我和冠羽等
團隊成員熬夜試算所有經費的不合理性,在議會審議的過程中搞到雞飛狗跳,加班夜戰。
4.說到底就是問這個問題:「#教育基金不是應該專款專用直接用在學生身上嗎?」本來
你我的孩子在學校中應該分配到的教育資源,可以這樣理所當然、明目張膽、「#以各種
教育相關之名」挪用到其他地方去嗎?
5.上屆的例子真要勉強接受的話,也都還是因為挪用的對象都還在公部門的範圍內(公車
處、交通處)。但這屆要成立職業籃球隊?連續三年花掉九千萬?
如果是從市政預算編列,放在產業發展處項下都還勉強可以理解,至少還可以用投資一個
公司來想像。但問題又是成立職業籃球隊計畫竟然可以不用對市議會提出財務規劃,以及
說明未來門票商品等收入的自償率?更何況這是用本來要花在孩子身上的教育基金?
6.我知道體育也是教育的一部分啊!但如果這樣都能幹,其他的體育項目呢?我們過去十
年來有多少全中運得獎的選手離開基隆?這件事情不應該先檢討嗎? 連續三年九千萬
成立體育發展基金,好好把體育向下紮根做好、部分亮點延伸不是更有效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