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旨+板規1.3版

作者: xxxer   2011-09-11 11:12:19
板旨:希望在本討論區能輕鬆討論岸本兄弟ACG,大家做朋友.
不管是想來聊天、想自嗨也好,想表達你對某人物的愛也行
還是你是想發表什麼分析文、專業文,
只要和岸本(二人)有關就夠了
板規:
一、 禁止發表與岸本齊史、岸本聖史兩人無關的任何文章 得徑行刪文
二、 注音文、廣告文、張爸文 難以閱讀的文章 立即砍文並警告一次 再犯兄弟丼兩周
三、 求檔文(包含求youtube線上影片在內 只有求圖片不在此限)
兄弟丼兩周 再犯兄弟丼一個月
四、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人身攻擊、侮辱誹謗、
酸文挑釁、謾罵、歧視、引戰、鬧板之文章,含推噓文
兄弟丼一個月 再犯兄弟丼三個月 得併科劣退
 ‧二次元人物(動漫畫角色)也受此條保護,請保持對角色基本的禮貌

排除條款: 情節輕微且非惡意、故意(射後不理)者,得基於各使用者意志,
      公開進行理解和解(河蟹)者即和解(河蟹)
雙管齊下方符合引導和善的板風、與節約人力。
五、多次無意義推/噓文 惡意推/噓文 或推圖
利用修改文章 故意竄改 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界限由板主自行判定) 兄弟丼一個月 再犯兄弟丼三個月
六、禁止發布任何內含十八禁、不雅文字、不雅連結及涉及間接、直接交易的內容。
七、發文內容若超越官方授權的劇情,請於標題或第一頁註記“有雷”。
若內容為預測劇情或是同人創作,請於第一頁註記。
八、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 或犯規在模糊地帶 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
則警告一次 再犯兄弟丼一個月
九、經原文作者明示請勿推文離題但仍繼續為之,經作者申訴者兄弟丼一週。
十、轉錄需知:
未經原作許可禁止任意複製、轉出文章,違者得警告2次。
欲轉錄者請於推文告知並請原作於推文回覆。
轉入文章請附上來源,以及心得25字,違者刪文。
內含惡意、挑釁及其他不符板規內容,違者兄弟丼20天,得併科劣退
十一、版權條款(2011.8.卡漫群組通用)
A 動畫部分
禁止以任何方式完整散布、播放在台已有代理之動畫。
任何方式,暗黑、匿稱、簽名檔、名片檔、文章/推文藏連結等方式
全面禁止"分享檔案"
YOUTUBE、土豆、優酷等線上閱覽+非完整集數內容不在禁止範圍
C 漫畫部分
禁止直接貼出全篇1/3以上內容之圖文連結。
其實就跟以往一樣,重點"直接貼出""1/3內容"=最多 6 張,大家注意
G 遊戲部分
禁止完整散布、實況在台已有代理之「漢化版」遊戲,
實況請使用原版或代理版之遊戲。
講簡單點就是 禁止張貼遊戲載點,實況禁用盜版
N 小說部分 禁止散布、提供直連全文連結。
連結、轉錄、另行張貼等方式全面禁止,得到原作者同意不在禁止之列
違者警告1次
○累積警告3次得兄弟丼3天。
作者: Midoryugi (Ⓥ綿羊Ⓥ)   2011-02-22 11:56:00
正在考慮以要不要把洗文章的都劣退 剛剛不小心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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