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朴編的聽音與匹諾曹這兩部戲
要說比較喜歡哪一個,實在難以選擇
微雷,還是防一下好了
看完匹諾曹之後,認為台灣的記者都應該好好看看這齣戲
但覺得有點可惜的是,朴編如果把聽音的題材跟匹諾曹做結合,勢必更衝擊
最近剛好魏應充羈押事件有感
其實,這裡涉及到民眾法律常識有些微不足之處
也許很多人誤以為交保=無罪or釋放,
但實際上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都只是在實質審理本案前
避免被告串供、逃亡...的一種程序上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
(盡量白話的解釋)
由於魏應充第一審裁定交保,結果媒體就大肆地批評彰化地方法院
並且用一些參雜很多個人看法的用語
例如:
魏應充3億交保回帝寶過年- Yahoo奇摩新聞 http://goo.gl/mVsBto
魏應充拚交保:愛台灣家人全在台,絕不逃亡!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03/462523.htm#ixzz3Qg4gw9Zz
但實際上,媒體應不應該介入到這樣的程度?
加入自己的想法並選擇能煽動群眾的字眼
卻不告訴觀眾,應該知道的內容
法院現在走的是什麼程序?觀眾真的知道嗎?
今天的新聞
魏應充延押庭,審判長罕見當庭訓誡媒體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22861
審判長吳永梁說:
合議庭上次做了交保裁定後,因媒體的報導,法官受到社會很大的壓力,他說,身為法官
,裁決要迎合民眾的想法很容易,但他身為法律人,如果連法律原則都棄守了,這個社會
誰還能保護你?吳永梁反問現場媒體,若有一天你成為被告,怎能奢求這個社會的法律制
度能夠保護你?
吳永梁強調,法官的裁決是可以受報導或接受批評的,但應本於事實根據,但這次有些媒
體用臆測的方式,報導法官與辯護人有人謀不臧,這對台灣法治有何助益?
吳永梁強調,法官沒有既定立場,在法庭上根據法律的原則,憑藉既有的證據去做判決,
媒體也應本於良知,做真實的報導,承擔社會往好的方向前進,而不是為了迎合社會而做
了偏頗報導。
記者用臆測的方式攻擊法官及辯護律師,根本是比宋記者更惡劣的手法......
我明白的,那些無視自己可能也會犯錯反而還叫囂的人當了記者的話會有多危險。不知道
自己言語的重量隨意說話的人有多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