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
同居長干里,兩小無嫌猜。
李白,長干行
很喜歡一個女孩,
喜歡跟著她一前一後的散步,
喜歡跟著她聽著一樣的音樂,
喜歡跟著她穿梭在學校川堂,
喜歡跟著她,純粹喜歡她,只喜歡她。
小時候總有些人,他們不敢伸手阻止,
也不敢挺身而出,老是畏畏縮縮的膽小鬼,
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太陽,眷養一群向日葵,
狐假虎威可以讓狐狸感受到當王的滋味,
或許少年賢秀不是真心想當王,他只是寂寞,
他需要同伴的認同,他怕孤單腐蝕自己,
或許他不是很勇敢,可是他也有夢,他不是膽小鬼,
欺負別人沒關係,不要欺負我跟我喜歡的女孩就好,
因為賢秀只想跟她在一起,
想像著表白的那一刻,那女孩點頭答應的幸福笑容,
期盼著像青梅竹馬那般,享受平淡的幸福,直到天荒地老。
律師,你很重視的人被人傷害或殺害,那種心情你明白了嗎?
賢秀的心碎了,
他喜歡的女孩出了事故,
他沒有辦法保護她,也沒有辦法安慰她,
賢秀的夢碎了,
那些有錢少爺的家長,動員了所有關係,
司法都沒有辦法保護她,連與論也沒有辦法安慰她,
賢秀的魂碎了
那女孩狠心的走了,不給賢秀彌補的餘地,
告別了青少年,留下無限的思念與痛苦。
原來童話故事的美好只能停留在童年,天荒地老也只是傳說,
因為沒有勇氣,就算被他們知道自己喜歡那個女孩,
也做不了什麼,長大後,成為快遞員的賢秀,
穿梭在大街小巷,思念像影子跟著他,
聽她聽過的音樂,走她走過的公園,想像著與她一前一後散步著,
賢秀無法原諒自己的懦弱,卻又無法改變事實。
因為偽造的證據而被冤枉的人,他們的人權由誰來守護?
人權有分貴賤嗎? 如果當初也能遇到盧辯這樣的律師該有多好,
造成傷害是事實,不是意外事故!
為什麼肇事者可以活躍在螢光幕前?
他們變身成醫生、廚師、警察,結婚生子,幸福美滿,
賢秀能在法庭上一一指證盧檢說錯的地方,
十多年前的記憶彷彿歷歷在目,
因為他每天都在懺悔,被後悔啃食,被遺憾追著,
無法承受事實的他,成為事件的另一個受害者,跟寂寞作伴,
雖然他現在有能力殺掉我們,但是那時候,
他就是個孬種,那我們面前不敢吭聲,
我跟他們不一樣,
我是在審判,懲罰他們的罪,
你明知道是我殺了那些人渣,
甚麼時候開始一分為二,分裂成加害者與審判者,
我應該保護那個孩子,但是我沒能成功保護她,
當時我就想,等我在大一點,等我有力氣有能力了,
一定不能讓其他任何人遇到這種事,
就在這時候,遇到那小子,
一拳一拳打在對方身上,彷彿當年的場景,
眼前浮現一張一張清晰的臉,一、二、三、四、五、六、七,
被解救的婦人多麼感謝他,英雄式的崇拜與肯定,
一直承受痛苦的他,嚐到一絲甜味,
第一次感覺到自己是有力量的人,不像那個懦弱的小男孩,
只能屁顛屁顛跟著那一群混混後面,
該讓那個懦弱的小男孩看看,甚麼是為愛付出,
不能改變過去,可以創造未來,賢秀成為審判者,
你現在能稍微明白我的心情了嗎??
如果你明白這種心情,就體諒一下,
賢秀失去了最愛的女人,他不懂為什麼沒有人理解這份傷痛?
因為司法不公的傷害,賢秀讓盧辯體驗看看,
不是他想走極端的路,他發現連老天爺都站在他那邊,
上天有眼,蒼天有淚, 那個檢察官欠了我十多年的公道,
如今用他兒子的命來償還,是老天讓他成為審判者,
還有兩個,還有兩個該消失的人,我的世界,我來審判,
原來是這樣,
我要跟那些人被歸為同一種人,加害者
還是自己承認人都是我殺的,審判者
那群人追逐戲弄這個女孩,我想保護喜歡的女孩,
我跟過去了,可是有個人抓著我,不讓我動,
就這樣,我看著我喜歡的女孩被欺負,
我想保護她 卻無能為力,
她自殺了,不,不是,是那群人渣殺了她
我想反抗,我想救我喜歡的女孩,我那麼喜歡他,
我記住了,那七個人,深深的烙印在腦海裡,
受害者跟審判者的記憶混雜交錯,
七個,七個,名字怎麼念都是六個,
海腦中浮現的面孔怎麼樣都是七個,
那個熟悉到讓自己厭惡的第七個臉孔,
法庭中彷彿是審判者賢秀在質問加害者賢秀,
你要找的證據都在那裏,別說了,
不要再呼喊那個懦弱的我了,
那一滴眼淚,是賢秀真心流露的眼淚,
當初沒有勇氣指證,如今沒有勇氣承認,
如果當初沒有跟他們混在一起,
如果當初沒有畏畏縮縮當旁觀者,
如果當初在法庭上指證所有事實,
如果當初大聲說出我喜歡妳,
是不是,今天的一切都會不一樣,
到最後,對賢秀而言,最殘忍的宣判就是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不恐怖,無止盡的思念與悔恨才恐怖,
可是審判者要一輩子面對加害者種下的惡果,
沒有所謂的青梅竹馬,
只有一個人的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