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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討論,勿戰
在京畿道南部連環殺人案中,2015年的鄭小姐留了電擊器威脅司機,但是朴海英後來對李
刑警說這東西在1989年無法檢驗出證據。
那麼1989年的鄭小姐怎麼有這知識把那東西留下來當證據呢?
況且即使韓國沒這科技,美國也有啊,殺人回憶就有把DNA送到美國檢驗,就只是麻煩點
而已,還是能驗出證據的。
再者,10幾年過去,李刑警既然已經知道犯人,朴海英也知道鄭小姐騙人,從這點下手應
該還是能當人證吧...莫名其妙放棄總覺得編的不太好。
其實我大概知道這些就是BUG但是還是想得到一些解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