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一下
理性討論,勿戰
在京畿道南部連環殺人案中,2015年的鄭小姐留了電擊器威脅司機,但是朴海英後來對李
刑警說這東西在1989年無法檢驗出證據。
那麼1989年的鄭小姐怎麼有這知識把那東西留下來當證據呢?
況且即使韓國沒這科技,美國也有啊,殺人回憶就有把DNA送到美國檢驗,就只是麻煩點
而已,還是能驗出證據的。
再者,10幾年過去,李刑警既然已經知道犯人,朴海英也知道鄭小姐騙人,從這點下手應
該還是能當人證吧...莫名其妙放棄總覺得編的不太好。
其實我大概知道這些就是BUG但是還是想得到一些解釋,謝謝!
當時dna技術因該沒這麼發達,只能驗血之類的,現在連皮屑、毛髮都驗的出來。
作者:
prenrnbo (prenrnbo)
2018-04-11 13:39:00她知不知道不是重點,那就是她唯一能拿來威脅的證物啊
海英說那句話的時候其實比較像是他不想要再因為擅自透露資訊而改變歷史。
這感覺就像我拿記憶探測器威脅人一樣...覺得應該要講鄭小姐說謊 多一個人證 搞不好也不會被殺而且2015年重啟調查女生馬上被殺了 中間威脅那麼多年都沒事也是很怪把自己愛人殺掉就這樣半途而廢,感覺李刑警後面的哭戲也是蠻沒用的
作者:
circler (circler)
2018-04-11 14:44:00車掌是目擊證人,她看到犯人上車,還看到犯人從現場逃逸,從現場拿走證據,她拿證據自然有可信度,可是當年即使主角拿到證據,沒有證人證詞,無法認定那是死者所有
證據能不能檢驗出來她根本不清楚,但因為是兇器以及本身是目擊證人,所以對犯人有極大威脅。再來,她已經跟司機講好「價格」,所以事後翻供的機率應該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