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是人人都推的劇,但最近才有空看,只花兩天就追完,好喜歡這部喔
【相遇的意義】
申律師:「如果上天再次讓兩個人相見了,那就表示上天如此安排是有理由的。」
這句話囊括了劇中許多人物的關係:
1.度妍&彗星
十年前是否該打開法庭那一扇門的決定使她們後來一個懊悔、一個慚愧。
有時候,選擇A的我們,會覺得選擇B更好,忽略了每個選擇都附帶著一定的機會成本,只是你感受不到另一個選項必須承擔的痛苦而已。很開心的是這不打不相識的二人,再度相會後互槓之餘慢慢能互相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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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度妍親生爸&親生媽
他們倆如果沒有再相遇,度妍媽不會受重傷,但黃達仲可能到死都無法與女兒相認,這也傳達著,人與人相遇衍生的發展沒有絕對的好壞,更多的是好壞參半中附帶著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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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夏&彗星
成人之所以為成人是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若非彗星常常叮囑修夏要克制仇恨,以他原本衝動的個性,可能就如閔俊國一樣萬劫不復。然而,讓惋惜產生的,偶爾便是成人太會控制情緒,比如彗星媽對彗星很少稱讚,再比如彗星意識到喜歡修夏卻不願直接表達。
▼經典的水族館之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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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
是聯合國國際公約保護的基本人權之一,也是劇中兩大扎心橋段背後的審判原則。
彗星替修夏辯護時說:「當心中有懷疑的時候,需要考慮到被告人的利益作出判決,這是目前法庭審判的原則。」
即使此原則是當年閔俊國無罪釋放的關鍵,彗星依然很理性的傳達為什麼法律上需要它。無論司法人員也好,警察也罷,沒有人有能力用上帝視角查案,而人為間接性的推論或揣測更難保有誤,那麼,怎麼可以有人拿非直接的證據就將被告人定罪呢。
【謊言與真相】
修夏:「傳達真相一直是讓人痛苦的事,所以我偶爾在真相面前,閉上雙眼。」
總覺得會讀心術的修夏活得很難受,因為那會知道甜言蜜語背後的的虛情假意,會聽見美好憧憬中的殘酷事實。
其實,讓生活充滿溫暖的,從未是人們真實的心聲,而是人們經社會化後語言上的修飾,嗯,活在這樣既不犯法又善良的謊言裡的我們,比起修夏,是很幸福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