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第一項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劣退。
第二項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兩周。
以下水桶14天..........這裡不是韓黑板= ="
#1N17DdHU (KoreaStar)
噓 ladyC: 林更新這渣男趕快得到報應吧 04/06 12:29
噓 tp6vup4: 抱歉潤娥QQ 這帖必噓 狗國渣男看了噁心 04/06 12:16
噓 jles910080: 噓支那 林更新 垃圾 04/06 14:25
→ hotsummer: 看到林F5垃圾必噓 04/06 18:34
噓 senhsiang: 幹你娘~林更新~ 04/06 18:57
噓 erichsu81: 垃圾林更新 04/06 22:34
噓 tmtfnfn: 自從子瑜事件後,看到林更新就想吐口水!噁心渣男死屁孩 04/07 00:22
→ tmtfnfn: ,黃安跟他真相配! 04/07 00:22
噓 joyc06u6: 林更新垃圾 04/0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