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dy779 (fly )
2016-06-20 14:46:42朴有天反擊 律師已向警方遞交對A某起訴書
6月20日,據C-Jes娛樂負責人透露,旗下男團JYJ成員朴有天的代理律師已向警方遞交了
有關A某涉嫌恐嚇、誣告等內容的起訴書。
當天,該負責人在接受Sports朝鮮記者採訪時表示:「朴有天的代理律師已於當天下午1
時左右前往首爾江南警察署,向警方遞交了針對首個稱被朴有天性侵的女性A某的起訴書
。該起訴書內含有A某涉嫌恐嚇、誣告等內容。」
而對於是否向警方遞交針對B某的反訴,官方補充道:「從目前來看,我們無法掌握其他3
名原告女性所述的案件真實性,因此公司無法貿然行動。我們會配合警方的調查,對案件
真實性進行梳理後再進行下一程序。警方雖尚未對朴有天進行傳喚調查,但若有需要,我
們會考慮配合。」
本月10日、16日和17日,先後有4名女性向警察署遞交了起訴書,稱朴有天在娛樂場所廁
所或自家廁所內對其進行了性侵。警方也在調查中發現,在原告遞交的物證中有男性DNA
,將傳喚朴有天對該DNA進行比對。
另外,朴有天於2015年8月27日正式入伍,成為金在中之後,JYJ第二名入伍的成員。
(責編:周鈺涵)<全星網>
版權所有 全星網 轉載時請原文轉載並標明出處網址
http://www.allthatstar.com/tw/view.php?action=5205&postID=252211
結果唯一撤告的躺槍...應該是不敢反告其他三個吧= =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4:48:00有種全告拉!!!!!孬!!!!!!!!!!!!!!!!!!!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4:49:00D社-- 快來阿! 我等不及了~~~~
作者: rc0216 (背影) 2016-06-20 14:49:00
= = ...... 無言
作者:
addy779 (fly )
2016-06-20 14:49:00CJES這是自己自曝嗎XDD 其他不敢告.....
作者: zine (希望P幣變台幣) 2016-06-20 14:50:00
公司邏輯有點怪,如果本人確實沒犯案,為什麼要等BCD的調查才反制?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4:52:00國民非好感XDDDDDD
作者: loveroll (ロール) 2016-06-20 14:52:00
無法掌握真實性 頗呵
作者: yui30407 (yui30407) 2016-06-20 14:52:00
這麼可憐又無辜的有天 怎麼不一次全告呢~QQQQ
作者:
addy779 (fly )
2016-06-20 14:52:00自己有沒有做自己不知道??XDDDD
作者:
JUI67 2016-06-20 14:52:00怎麼告都無法挽回啦………╮(╯▽╰)╭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6-20 14:53:00無法掌握另外三位的真實性是怎樣....這公關自己補槍嗎 囧
作者:
kay1127 (kay)
2016-06-20 14:56:00只告A...傻眼...有點欲蓋彌彰的fu
作者:
jbd123 (jbd)
2016-06-20 14:57:00真的是國民非好感 看到這種孬種行為拳頭都硬了
作者: zoxup6 (專題地獄中) 2016-06-20 14:58:00
不敢全告XDDD 之前新聞亂翻說要全告 不知道現在粉絲看到這聲明作何感想
作者: inaH 2016-06-20 14:59:00
挑有利的告,根本沒想過要還自己清白吧...這是暗示其他三個都是真的嗎?
就是除了A其他都是真性侵的意思嗎 因為不確定BCD有沒證據所以不敢告 確定沒證據就會告了
作者: zine (希望P幣變台幣) 2016-06-20 15:01:00
推v大,公關文反而讓人容易這樣聯想,超怪的 XDDD
作者: loveroll (ロール) 2016-06-20 15:03:00
也可能本人想不起來了吧 www
作者: inaH 2016-06-20 15:04:00
就算告A贏了又怎樣,對其他三個的指控還不是不清不楚,呵。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5:07:00本人要是沒做,現在就直接四個都告了,何必等對方提證據
作者: rc0216 (背影) 2016-06-20 15:07:00
推v大 我猜也是這樣 顆顆 挑軟柿子吃
作者: leoniz (Leoni) 2016-06-20 15:07:00
這…他沒有要捍衛自己的清白嗎
其實這公司很重情義欸 像AOA時FNC根本裝死 一般來說挺
作者:
shay001 (shay090)
2016-06-20 15:07:00韓民評論都很中肯 kkkk
作者:
tesuko 2016-06-20 15:07:00這公關...很明確表示公司是站在公司的立場 不是朴的立場
作者: TaurusNam 2016-06-20 15:08:00
我一直在等有天出來說明…
作者:
tesuko 2016-06-20 15:08:00而且感覺之後如果有狀況會切割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5:08:00鐵定切割啦XDDDDD
作者: YYSH (我姓楊) 2016-06-20 15:09:00
只告A真的很怪
作者: inaH 2016-06-20 15:09:00
老實說這種會累犯的人,是能忍多久啦...d社加油,等你新鮮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6-06-20 15:09:00不敢全告是哪招XDDD 沒做不就該全告?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6-20 15:09:00如果確定是犯罪還不切割肯定完蛋阿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6-06-20 15:10:00距離被提告都滿一週了,反覆問了ABCD、傳訊週邊友人,就
作者:
tsgd 2016-06-20 15:11:00醜陋的行徑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6-06-20 15:11:00是不傳訊被告本人這是合理的嗎? (難不成是因為沒假了)
作者: wa1322 (wa1322) 2016-06-20 15:12:00
怎麼連公司都說無法掌握真實性了...呵
作者:
yuessi (hitomi)
2016-06-20 15:14:00這樣也不要怪大眾一直安罪名。都無法出來說自己是清白的要別人怎麼相信
作者:
tsgd 2016-06-20 15:14:00如果A女不犯蠢 C社一個都告不了沒法掌握真實性www
作者: AoiSawa (Aoi) 2016-06-20 15:16:00
意思就是所長有沒有做 公司也不敢保證的意思...
作者: i50523 (媚媚) 2016-06-20 15:20:00
整個事很離奇 只告第一個???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5:22:00歹戲拖棚
作者:
minajp (雨天,適合哭泣)
2016-06-20 15:24:00其他家新聞有提到是4個一起告~而非只告A女
作者:
soda115 (最愛笑顏赫)
2016-06-20 15:27:00呵呵
韓網幾乎都是說只告A,反而是中文的新聞很有指向性....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5:29:00minajp,貼幾個來源?這串有幾位版友韓文不錯可幫忙
看了韓網的新聞 又用中文的所長的大名去搜索 發覺中文新聞有點...嗯哼
作者:
Ivbby (IB)
2016-06-20 15:36:00D社惡意報導才是最可惡der,趕快告D社才是R~
作者:
Q12345Q ( )
2016-06-20 15:38:00為什麼不告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紅襪迷) 2016-06-20 15:43:00
真的很難看 比拳王還卑劣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6-06-20 15:43:00最惟恐天下不亂的就D社啊 用力告下去就對惹哼哼
作者:
Bearnose (little)
2016-06-20 15:44:00A女 QQ
作者:
blacke (威斯卡才是真男人!)
2016-06-20 15:52:00翻譯 公司根本不知道有天有沒有硬上BCD
作者: YuTacooooo (瑜仔) 2016-06-20 15:53:00
無法掌握真實性.............
作者:
dayno (zero)
2016-06-20 15:54:00公司也不敢說BCD事件是假的XD
就說要看BCD拿不拿的出證據阿 拿不出就會告惹XD
作者: smhslste (挖.........) 2016-06-20 15:54:00
BCD不敢告應該也是沒有性侵也有性交易的行為吧?!
作者:
loveaic (*Ai*)
2016-06-20 15:55:00連公司都不確定後三個真實性,朴本人否認需要這麼說嗎www沒做就直接告了不是嗎,哪需要等對方有無證據
作者:
Q12345Q ( )
2016-06-20 15:58:00公司想和BCD談完 BCD撤告再來處理 D社應該會這樣說
作者:
newlemon (檸檬)
2016-06-20 15:58:00每篇聲明文都可以讓人來寫小說(攤手
作者: dhwsy 2016-06-20 16:01:00
已經是國民所長了...
作者:
loveaic (*Ai*)
2016-06-20 16:05:00D社連公司跟黑道掛鉤都報了,C社還是不敢告www
作者: chauwi (gogogo) 2016-06-20 16:07:00
只告A?啊不是說要全告 希望A小姐挺住
作者:
li924iy (哩哩啾)
2016-06-20 16:14:00DNA都還沒出來 不留後路嗎
作者:
ardrdy (我們永不結束的故事)
2016-06-20 16:15:00人家才不在意妳們路人的想法嘞,不要被關就好,真愛飯不離不棄呀
作者: mushroomjc (香菇JC) 2016-06-20 16:17:00
DNA驗出來也可以說是你情我願啊~
作者: dhwsy 2016-06-20 16:22:00
看臉書說後面三位會陸續起訴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6:32:00這個上面好像有一篇有貼翻譯
e大,他是說他要告朴有天在廁所性侵他。後來又說因為沒有勇氣結果沒有告。
作者: zoxup6 (專題地獄中) 2016-06-20 16:43:00
作者: jean0524 (Peng) 2016-06-20 16:46:00
怎麼不告D社。。D社社長:來啊!我家的資料庫等你
作者:
llliii5 (li)
2016-06-20 16:58:00可憐的a
今天只有告A,如果有告4人的韓網新聞連結可以提供喔呵呵也許是我沒看到也說不定
作者: pikas 2016-06-20 17:02:00
還在硬凹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7:03:00韓星網的是翻會陸續吉BCD,沒提到此篇黃字部份...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7:04:00韓文的用有天的韓文名字+咕狗翻譯也找不到一次告4個
作者:
ohhh21 (ohhh21)
2016-06-20 17:05:00無法掌握其他三位真實性是什麼鬼?!問你家朴有天不就知道了=_=
作者:
cuteween (cuteween)
2016-06-20 17:12:00應該說,今天律師確定對A女提出誣告.尚未對其他3位提告
C-Jes是下午1點提出起訴書,這篇是11點的新聞,先不論內容,時間就...
作者:
cuteween (cuteween)
2016-06-20 17:13:00至於會不會對那3位提誣告,各家"寫法"有些許不同
作者:
Ivbby (IB)
2016-06-20 17:21:00雖然是在演藝圈無法翻身,但是假如性侵屬實真的很希望有個證明出來好還受害者清白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紅襪迷) 2016-06-20 17:22:00
法律行動是基本,但本人神隱不說明還腿軟真的夠了
作者:
KETSU (KETSU)
2016-06-20 17:23:00推樓上
作者:
sword78 (sword)
2016-06-20 17:23:00無法掌握真實性....是在自婊嗎= =
作者: TaurusNam 2016-06-20 17:25:00
真的想拜託有天趕緊出來說明真相= =
作者:
Ivbby (IB)
2016-06-20 17:26:00沒還受害者清白的話聽我朋友一直說女生想紅真的無限翻白眼
作者:
chiaochi (chiao)
2016-06-20 17:27:00會不會是bcd距離太遠 所長根本忘了...
作者:
Drkate (Drkate)
2016-06-20 17:29:00會不會是,有的合意有的不合意,但BCD是哪種已經忘記了
作者:
loveaic (*Ai*)
2016-06-20 17:31:00太多忘記也有可能…
作者: babylm (比目魚) 2016-06-20 17:32:00
等D社!
想到這種女生可能有幾十個然後他都不戴套就覺得超噁 不知道有沒有懷孕的= =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6-06-20 17:41:00
我覺得他可能太多了記不清了...
作者: angelliao37 2016-06-20 17:43:00
同意樓上ab大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6-06-20 17:47:00
除了A以外...我懷疑他會不會根本連臉長怎樣都忘了 所以也不敢反駁 免得出現啥他自己都忘記的事
作者:
npra (霈)
2016-06-20 17:51:00我也覺得時間太久太記不得了...
作者: conie88 (zone) 2016-06-20 17:53:00
他應該怕出來講的時候記錯人,到時自爆就搞笑了
作者:
tsgd 2016-06-20 18:04:00這個距離帶來的美感也太可怕了點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紅襪迷) 2016-06-20 18:06:00
是因為日本廁所很乾淨,接受度較高嗎XD
作者: kunm (會心一笑) 2016-06-20 18:08:00
應該是律師認為的吧,其他的他自己也說不清楚沒有律師敢接希望明天D社有消息出來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6-06-20 18:11:00樓上吐槽的小號那張圖的翻譯錯蠻多的 雖然都是酸啦
作者:
IKURAQ (小金太太)
2016-06-20 18:13:00不難想像日飯去跟有天加油XDD
作者:
yeardoss (我叫dos,不是豆子=.=)
2016-06-20 18:17:00公司好笑 間接證實bcd都是真的 不確定有沒有證據不敢告
因為就算朴有跟公司交代但也怕他說的不是事實啊XD所以只能再觀望看證據到哪再決定要不要告吧...公司也很怕會自打臉啊XD
作者: Queenie0723 2016-06-20 18:25:00
如果想反告也是要有證據的吧?應該也不是想告就告,告的成功的機率也小,所以不清楚真實性而不反告是正常的吧…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18:27:00我是覺得朴有天是被告 在反告別人的之前 本來就會謹慎吧免得出現訴訟當終難以挽回的劣勢
作者: kunm (會心一笑) 2016-06-20 18:30:00
沒有的事謂何不敢告,這代表有性侵但不敢確定對方是否有證據
目前為止c社律師表現很厲害呀,從聲明到訴訟,第一先保公司自己,再依能力跟情況保朴有天
作者:
tsgd 2016-06-20 18:34:00律師本來的工作不就是這樣 維護委託人的權利 有時再神奇的話只要可以有助委託人 全部都會說那些真愛粉會講的 律師團(有必要)不會少說 只是會好聽一點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18:44:00我覺得很正常 C社就是有把握才告 沒把握 還搞不清楚爭點的之後再告也是可以的 那也是C社和朴有天的權利至於C社現在不告剩下三個人是不是等於間接承認 我個人覺得這兩者沒有什麼在邏輯上的關聯性就是了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8:45:00樓上讓我想到日本有個律師說嫌疑犯勒斃小孩,其實疑犯只是想幫她繫上蝴蝶結,不小心太用力...才會失手殺人啊,我是要回tsgd~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18:47:00律師本來就是幫委託人防禦或爭取 這是他們的工作 拿錢辦事
作者:
saterr (äºäºŽ)
2016-06-20 18:49:00可以看王牌大律師 假的也要說成真的 正義都是騙人的~~~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18:51:00我覺得律師這個工作本來就是在合法界限內幫委託人爭取最大
整件事情下來,C社的律師團跟公關處理的不差,然後對藝人還不離不棄 = =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18:52:00利益或是最低的處罰 至於判斷真實與伸張正義 那是法院要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8:52:00公關目前我覺得唯一比較明顯錯誤的地方就是嗆媒體....
作者: TaurusNam 2016-06-20 18:52:00
如果C社一開始就切斷關係的話粉絲會暴動吧…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18:53:00去做的事情
作者:
tsgd 2016-06-20 18:54:00也要看所長跟公司的權利關係如何 如有持有股份 你不保他也很奇怪吧 更別說還有JYJ這個團 勝負也在未定之天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18:54:00TO snownow 沒錯 娛樂公司嗆媒體會給自己找麻煩的
作者:
tsgd 2016-06-20 18:55:00會在這時就認輸 那肯定是我們這些隔岸觀火的鄉民才會做的事
我也覺得公關唯一錯的地方在於嗆媒體,其他部分打迷糊仗沒錯,但現階段多說可能會被爆更多乾脆講的模糊一點留後路
作者: dingdongwei 2016-06-20 19:07:00
D社D社 大家在等著你啊~~~(敲碗)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06-20 19:16:00D社採訪到A女,Y社採訪到B女,不知道CD會不會受訪
作者: hojoe 2016-06-20 19:30:00
我們無法掌握其他3名原告女性所述的案件真實性
剛剛韓網的新聞寫告了A女,A女男友跟堂(表)哥三人
作者:
klekt74 (汪汪)
2016-06-20 20:13:00A女一定告的成啊 最後改口沒性侵那一開始告性侵就不對了連男友的說詞都是因為想教訓朴根本站不住腳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6-06-20 20:19:00Heraldpop轉述Channel A說法是說 C社主張朴有天和那位女生有幹那件事情 但不是強制行為不過A女要求朴的事務所付10億韓幣給她 作為她離開韓國前往中國生活的金額 之後討價還價之後兩方以五億韓幣達成協議 但又破裂 A女一開始才提告所以C社告A女是誣告和恐嚇
http://goo.gl/r035vqhttp://goo.gl/PTq5Mu 這個是Channel A 渣翻而已 如果有錯請指正一下 畢竟都是法律詞彙的 看得我頭昏腦脹的
作者:
bada (邊緣肥宅)
2016-06-20 20:39:00這是公司的反擊 所長看戲中
作者: kunm (會心一笑) 2016-06-20 20:47:00
等D社回應 疑?
作者: ya4ice (用愛培養持續自嗨力) 2016-06-20 23:37:00
朴有天和A女有沒有性行為,這點C社自始至終都沒有提及過~Channel A報導C社接到A女方電話,提出提告前和解金10億方案,C社表示與A女見面場合中A女並未現身,只有A女男友及黑到出身的B出席,B並表示可以將和解金降到5億,但C社拒絕~A女方即在當天提告,C社也先向警方告知了A女方鉅額勒索事實
作者: galloon (Maktub) 2016-06-21 00:28:00
我只看到了公司也不知道有天到底有沒有犯罪。
作者: kunm (會心一笑) 2016-06-21 01:02:00
避重就輕吧,D社報導不是還有C社長老爸出面,甚至還找A女朋友放話,感覺半斤八兩
作者: FLEE03 (Lovehyo0922) 2016-06-21 07:58:00
不一次全告.....超奇怪
有沒有做問朴有天就知道了, 還要等警方調查看有沒有證據再決定要不要告?! 這不就是心虛?! 就想著或許警方查不到證據可以逃過一劫再來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