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SM社長下跪懺悔 強仁2度酒駕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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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6/09/07 15:53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南韓夯團「SUPER JUNIOR」成員強仁,繼7年前酒駕肇事後,今年
5月再爆酒駕,目前暫停所有演藝活動,今日判決出爐決定對強仁處以罰金700萬韓圜(約
台幣20萬元)。
強仁於上月17日出庭,對於自己第二次酒駕表示,身為公眾人物還犯錯,已深刻反省未來
絕不再犯。據韓媒報導,今日判決中寫出強仁雖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的過錯及表達自己的深
刻反省,但由於撞毀路燈卻未下車察看就離開現場,認為強仁並未注意大眾使用道路的安
全性,所幸在這起事件中沒有人傷亡。在量刑方面,法官認為強仁雖非首犯,但損毀的路
燈已得到修復補償,以及態度良好,讓他以檢方提起的罰金金額定讞。
強仁在2009年時在1個月內接連發生鬥毆、酒駕鬧事等負面新聞,讓所屬經紀公司不得急
忙「冷凍」他,並將強仁送進軍隊反省。強仁去年曾在節目上才自爆「我曾在一個月內向
李秀滿社長下跪過兩次」、「下跪過的人才更懂怎樣下跪」。語氣透露著無奈與遺憾,也
主動提到過去的黑歷史,表示我已經變了,和以前你們在新聞上看到的那個強仁完全不同
。
如今2度犯下酒駕,不禁拖累成員厲旭因此延後入伍、希澈短暫關閉社群網站、隊長利特
更在節目上稱強仁為「疼痛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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