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無嫌疑’的鄭俊英,檢察以‘偷拍女友’嫌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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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PORTSNEWS 】
24日據CHANNLE A報導,鄭俊英涉嫌偷拍與女友A某性關係的場面,受檢察調查中。之前鄭
俊英主張被起訴性侵為無嫌疑。然而A某稱:2月份在鄭俊英家中發生性關係時,鄭俊英用
手機拍攝自己身體的一部分。鄭俊英在警方調查中承認拍攝事實,但錯認為女友是同意的
,事後馬上刪除了視頻。當警方要求提供拍攝的手機時,鄭俊英說手機出了故障。
http://i.imgur.com/Y40KTsG.jpg
韓歌手偷拍性愛影片遭調查!認了有錄影「以為她同意」
連結:
(感謝carol1991提供)
http://star.ettoday.net/news/781619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南韓歌手鄭俊英23日被爆性侵風波,但當時經紀公司已跳出來反駁,說明雖然的確有過訴
訟,但只是和前女友有誤會而爭吵,對方也在日後撤銷告訴,整個事件已完結。沒想到,
當初的訴訟內容24日被爆出,竟是因為鄭俊英在2人進行性行為時,私自偷錄對方身體。
http://i.imgur.com/ifVNLtP.jpg
▲鄭俊英以獨特的嗓音在音樂圈獲得廣大支持。(圖/翻攝自鄭俊英Instagram)
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導,鄭俊英前女友在今年8月6日時,到警局報案「鄭俊英在(和
我進行)性行為時,用手機偷拍我的身體」,雖然過幾天即撤銷告訴,但首爾城東警察局
表示,因錄影行為已違反南韓性暴力特例(使用相機等拍攝)法,8月24日已向首爾檢察
廳聲請起訴。
據悉,鄭俊英在事件調查時承認「有錄影是事實」,但他當時誤以為雙方都同意拍攝,強
調並不是偷拍,而且檔案也已經被刪除了,但經紀公司9月23日時,公告聲明「檢調單位
以『提告不成立』的原由做結論,警察局也說沒必要再追加調查」,引起熱議。不過,《
韓國聯合通訊社》隔天聯繫首爾檢察廳確認時,得知警方認為鄭俊英有犯罪嫌移,檢方將
重新開始調查,了解事件原委。
<下圖來源>
http://m.weibo.cn/2632955282/E9VT4FgAL
http://i.imgur.com/b4osQ5o.jpg
作者:
hyukd (米絲憨)
2016-09-25 01:20:00這又是.....
作者: pipiiii777 ( ) 2016-09-25 01:22:00
這...
作者: NC0516 2016-09-25 01:25:00
嗯?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9-25 01:29:00213.........
作者: oshimanyan 2016-09-25 01:32:00
分手了怕流出去阿
覺得不知要怎麼表態才好......213怎麼辦QQ
作者: abysss (世界) 2016-09-25 01:35:00
-.-
作者: inaaaaleeee (Ina) 2016-09-25 01:35:00
213.....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01:36:00"錯認為女友是同意的"就代表女方不同意吧
作者:
eva79528 (be happy)
2016-09-25 01:38:00所以如果影片刪了 要怎麼舉證啊?除非有錄音或第三人?@@
作者:
m30144 (旻旻)
2016-09-25 01:40:00女方就撤告了,為何媒體一聯絡又重啓調查@@?
雖然過幾天即撤銷告訴,但首爾城東警察局表示,因錄影行為已違反南韓性暴力特例(使用相機等拍攝)法,8月24日已向首爾檢察廳聲請起訴。_ettoday新聞提的
作者:
eva79528 (be happy)
2016-09-25 01:43:00我的意思是 通常這種情況 告的人只要口頭說被告有拍攝而不用任何舉證就可以了嗎?@@ 是因為這是公訴罪所以能只用口頭的闡述讓警方調查 是這樣嗎?@@
作者:
anoxox (檸檬公爵)
2016-09-25 01:45:00俊英啊QQQQQQ
這個是二月份的事了,這案子的進度到現在應該不只這樣吧?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02:09:00他本來就還蠻放蕩不羈的,覺得對形象不會太傷,比較擔心213會下車~
作者:
ctie (ctie)
2016-09-25 02:14:00雖然婚前性行為不算什麼,但萬一真被定罪麻煩會很大而且就不知他自拍時是否女生有同意?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02:15:00文章說錯認女友同意就代表不同意阿~~"事後"馬上刪除,就是他拍了後就知道女友不同意吧
就要看有沒有證據了,而俊英8月中的時候確實換了手機…擔心213,最近已經夠不穩了Orz
作者:
eva79528 (be happy)
2016-09-25 02:23:00覺得不會沒事耶~"偷拍"我覺得不是很好...這跟平常形象沒那麼大關係吧 偷拍本身就感覺不太道德...
天哪QQ 不快釐清的話這次車車未必保得了忙內啊QQ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6-09-25 02:39:00女主角不知道是誰
作者: taesun 2016-09-25 02:40:00
啊QQ 無法護航了QQ
作者:
llliii5 (li)
2016-09-25 02:44:00屙該不會是上次演講的那個女友吧?講的時候感覺很愛她
作者:
m30144 (旻旻)
2016-09-25 02:46:00是為什麼會誤以為可以拍啊......
作者: c1031cc1031c (cc1031cc) 2016-09-25 02:56:00
要下車了嗎?
作者: louloupan (電影裡的法式浪漫) 2016-09-25 03:01:00
這個感覺有點不妙 因為是另一個調查進行中的案件
作者: ka30668 2016-09-25 03:01:00
213...
作者:
chris1102 (chris11021)
2016-09-25 03:20:00213也是國民綜藝 搞不好下車的機會很大.......
作者:
ccapple (嘿 我要走了)
2016-09-25 03:20:00覺得有點抖……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6-09-25 03:21:00
也覺得有點抖
作者:
onefifth9 (hello hello)
2016-09-25 03:27:00覺得完蛋了......
作者:
hyukla (奶油花)
2016-09-25 04:05:00QQQQQ
作者: acx850817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遊戲廢) 2016-09-25 04:24:00
偷拍很噁欸......
作者:
ivy51432 (食慾之春夏秋冬)
2016-09-25 04:25:00真的是傻眼..唉
作者: everyheart25 (everyheart) 2016-09-25 04:38:00
他本來形象就....
作者:
mjk23 (mjk23)
2016-09-25 06:32:00這...@@
作者: Mike9 2016-09-25 06:45:00
感人
會偷拍跟什麼放蕩無關吧..不就他個人喜好嗎?只是對方不同意。手機如果真的換過也很難查了@@
作者: yutin2121 2016-09-25 08:48:00
呃呃呃呃呃…@@
作者:
jinyi (.....)
2016-09-25 08:57:00作者: Lucychu (白眼翻到視交叉) 2016-09-25 09:10:00
……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6-09-25 09:13:00可是已經刪掉了要怎麼查??
作者:
aceman (aceman)
2016-09-25 09:22:00刪掉影片還是可以叫出來啊
一般刪掉都可以請人復原阿,不然他何必說自己手機故障
作者:
kop291 (JOUAN)
2016-09-25 09:31:00唉 好噁 掰掰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6-09-25 09:33:00偷拍不能忍
不是針對這新聞,但如果被偷拍,即使對方當場就刪掉,也別太輕信,說不定對方回家就偷偷復原。
作者:
anachia (wm)
2016-09-25 09:47:00唉 本來從我結很喜歡他的......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09:51:00會說他放蕩是覺得他像勝利哪種類型,出什麼新聞都"不意外",不是指我覺得偷拍可以忍
作者: microphone91 2016-09-25 09:57:00
………………
作者: leila0723 2016-09-25 10:00:00
偷拍。。。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9-25 10:02:00真的感覺有可能下車耶 唉
作者:
xxxish (vip nim)
2016-09-25 10:20:002月的事8月提告 我可以理解是分手後想毀掉他嗎 如果真的當初不想拍早就告了好嗎
作者: pigoon (屁股大) 2016-09-25 10:24:00
213不妙...會下車吧
作者:
bangcindy (BanG_cindy)
2016-09-25 10:27:00除了213還很多節目啊...
作者:
qday (要錢沒有(亮皮夾))
2016-09-25 10:27:00有愛的時候怎麼搞都行,沒愛的時候先告個性侵再說,一般人都會碰到,更何況是要注意形象的藝人
作者: Mike9 2016-09-25 10:33:00
台灣最美的風景-檢討被害人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0:36:00搞不好女方害怕啊,害怕其實男方沒把照片刪掉,害怕自己照片被放上網路,尤其知道對方已經有偷拍自己如果今天被偷拍的是你們,還會說這種風涼話?分手後把前女友性愛影片放上網路,這種事情不少見吧?還是因為男方是歌手所以做什麼都是對的!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0:39:00另外"偷拍"是什麼個人喜好啊我不懂,難道小偷偷東西也可以用個人喜好帶給?都說是"偷"了
作者:
natsukol (早安的新開始)
2016-09-25 10:50:00有些推文怎麼回事啊,開始檢討被害人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9-25 10:52:00會不會下車看下午21就知道
很好奇如故今天一模一樣的故事換成女生是藝人男生是非演藝圈人士呢? 有些人還會這樣無條件先捍衛男方嗎?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1:01:00
唉 如果213下車 大概也不會看了Q
作者:
AhBall (咖哩姊姊)
2016-09-25 11:02:00有些推文真是...=_=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6-09-25 11:05:00
檢討被害人是哪招= =
好失望 213也是因為他才開始看 一直以為他只是表面不羈骨子裡很善良 也以為他是聰明人 不會自毀前程 唉 不知該說什麼了……
作者: daname333 (把眼睛張開) 2016-09-25 11:12:00
到底誰是被害人都沒有確定,哪來檢討被害人的說法?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16-09-25 11:17:00他的節目我都很喜歡啊 希望沒事
作者:
qday (要錢沒有(亮皮夾))
2016-09-25 11:24:00實際上有沒有被害人還不曉得,剛去翻一下韓國性暴力特例法中第14條中 利用相機或者可錄影之器械,偷拍他人身體,進行公開展示,販售,租借等 徒刑5年以下or 罰款1000萬韓圜
作者:
qday (要錢沒有(亮皮夾))
2016-09-25 11:25:00問題是鄭並沒有公開展示,且已刪除的話,就不構成犯罪要件
錯認同意不就自己承認女方不同意了嗎....先懷疑女方報案時間跟動機就合理了?
作者: cloverice 2016-09-25 11:29:00
錯認同意跟想問女生為什麼過這麼久才報案不衝突欸其實
作者:
dagon (pp)
2016-09-25 11:31:00是法律有規定隔幾個月不能報案是嗎?女方報案動機很重要嗎?你自己沒問題不就沒事了
作者:
nekyo (nekyo)
2016-09-25 11:32:00錯認同意 不就是本來以為同意 發現女友不同意後就事後刪除了嗎
作者:
dagon (pp)
2016-09-25 11:33:00女方報案是合法,那整天亂扯是想帶什麼風向?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16-09-25 11:34:00李陣郁事件
作者:
dagon (pp)
2016-09-25 11:37:00女方如果是誣告,那時再來譴責啊
作者:
dagon (pp)
2016-09-25 11:44:00所以咧 那是媒體的問題 是大衆的問題哪條法律說男方是明星,所以女方報案就要更嚴格檢視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1:48:00所以女生還是別跟男明星交往,男方真的做了什麼錯事被檢討的也會是女方自己像是被男明星拍性愛影片也是女方的錯
到底在嗆什麼??我只說結果是什麼沒人會關心 根本沒說女方報案要嚴格審視
女方知道刪除後就撤消告訴但是偷拍屬於非親告罪所以繼續偵辦,而今天下午五點(kst)鄭俊英親自開記者會。本日播出的213正常播出不剪輯。
作者: sandhj 2016-09-25 11:57:00
某些id的言論真是驚人
作者: Mike9 2016-09-25 11:57:00
推文太精彩了,以後被偷拍沒公開就不是被害者囉
作者:
zodiacy (黃小康)
2016-09-25 12:23:00沒有當下提告說不定也是當時還在交往啊 分手後擔心照片被流傳正常吧
作者: oshimanyan 2016-09-25 12:25:00
應該沒女生能接受前男友有自己性愛影片?還可能被男方分享給朋友看或外流到各xx網站
作者:
mimeory (挖系工仔郎)
2016-09-25 12:26:00基本的是非對錯價值觀還是得有吧...偷拍就偷拍 還誤認同意偷拍勒...如果真的犯錯 該扛的就要扛...靜待事態後續發展吧...
作者:
whoryou (我是誰)
2016-09-25 12:32:00實搜第四...不管怎樣形象都掰了
作者: puker5566 2016-09-25 12:34:00
難道是支錢很紅得行房紀錄器?!
作者:
qday (要錢沒有(亮皮夾))
2016-09-25 12:35:00怪就怪鄭分手時沒有處理乾淨,倘洛兩人交往論及婚嫁,大概就沒沒問題,搞不好反而是兩人生活間的情趣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6-09-25 12:39:00
其實這種的......是不是偷拍拿到檯面上來形象基本上都毀了吧?看看陳冠希...
希望下午記者會能說清楚 213因為他撿回來看說...
作者:
mii301 (mii)
2016-09-25 12:40:00不能接受偷拍形象
因為這跟那篇案件不同 那篇以無嫌疑 但有案外案...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2:42:00
10383純論性侵啊… 唉
作者: sandhj 2016-09-25 12:43:00
呃.....情趣......
作者:
qday (要錢沒有(亮皮夾))
2016-09-25 12:53:00很多東西,在閨房裡不為人知是情趣,攤開檯面上說就是變態
作者:
CjWmC (泡沫)
2016-09-25 13:03:00父權社會就是這樣 有些推文不要太奇形怪狀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9-25 13:05:00韓星板本來就跟風向在走囉 不然就跟韓劇韓綜一樣啦 這裡就是韓國明星的八卦板但是不是變態行為很難講 就是了 先看記者會怎麼說了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6-09-25 13:08:00
偷拍就偷拍 還誤以為對方同意 (這藉口還是有人買單 lol
到底有沒有構成犯罪要件是檢調法院的事務 女方要何時提告跟提告動機為何需要受到預期檢視審判?
作者:
starlec (星星星)
2016-09-25 13:25:00擔心213
陳冠希那個的女方感覺都是知道也同意的,而且流出也是強迫被流出的不是嗎?太久以前的事有點不記得了,有錯請打臉XD
作者: Gardenias (懶懶) 2016-09-25 13:40:00
不是還在調查中嗎?兩方的行為都可以被質疑吧!說不要檢討受害者能理解,但不要檢討女方???有性關係就一定女生比較委屈?
作者:
kt9701 (å°æ —å)
2016-09-25 13:41:00又來...女生提告-證據不足-被男生告誣告-男無罪定讞
現在是單純性關係嗎?是一方承認偷拍一方被偷拍的關係耶,就算無罪就不能覺得偷拍很噁被偷拍很雖嗎?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4:00:00
扯朋友進來 怕帶壞嗎 哈哈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6-09-25 14:01:00目前的狀況不是男方已經承認有拍了嗎?雖然他不認為是「偷拍」,所以怎麼樣也不是誣告吧。當然,最後可能會變成「其實我沒拍,但是被威脅承認拍照」之類的也有可能?
作者:
m30144 (旻旻)
2016-09-25 14:04:00跟前幾天的新聞是同一個案件吧 只是今天才爆出具體的訴訟內容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6-09-25 14:07:00
我提陳冠希是指,他的那個對方同意,但流出來基本上也形象盡毀所以拍性愛影片這種事,一搬到檯面基本上都是完蛋,不管是不是偷拍
Roy跟他就是好友,出事就要人家斷交是怎樣啊…………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4:20:00
怕小孩被影響的概念
想到之前上RadioStar提到的黃金手機...覺得很抖...
我是覺得Roy跟他認識這麼久了不太可能不清楚他是怎樣的人啦。
說刪了就相信?沒放出來就沒事?你確定東西都不會被偷不會被還原?這種護航言論真的很爛男方自己都承認是女方不同意的拍攝
當初陳冠希也不是自己放出來的啊 而且他也刪掉了只是被還原然後流出 陳還是雙方你情我願的 鄭可能女方當下是被偷拍耶 還能得到護航真是.....
作者:
ty9264 (都好)
2016-09-25 15:17:00陳冠希其實也算被害人 只是被風向操作成加害人啦 鄭俊英說的那種說法根本是藉口
作者:
Ivbby (IB)
2016-09-25 15:18:00偷拍很傷形象,覺得213不可能再繼續下去
作者:
lyn510 (lyn510)
2016-09-25 15:22:00偷拍……
作者:
jill1124 (jillg)
2016-09-25 15:42:00偷拍動機一定不單純 想到就覺得噁心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6:20:00現在不是性行為問題,G大要不要搞清楚狀況?不能檢討偷拍者嗎??? 不能嗎???女方被偷拍是要質疑什麼啦,尤其男方知道她不願意
作者:
aramaram (a Piece of Cake)
2016-09-25 16:26:00.......................
作者:
kop291 (JOUAN)
2016-09-25 16:45:00給某G大 女方就是「被偷拍」的「被害者」啊...是沒有仔細看內文嗎?「以為她同意」...就是女方沒不知道或不同意啊...真的好噁
作者:
jinyi (.....)
2016-09-25 16:47:00記者會結束了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6:49:00
跟這篇新聞又有點差異
作者: maoko121 (芹) 2016-09-25 17:00:00
記者會只有道歉嗎?
作者: kartell (第77天) 2016-09-25 17:01:00
記者會上說不是偷拍耶...
作者:
ctie (ctie)
2016-09-25 17:05:00隱藏攝影機很好偷拍,但用手機感覺很難偷拍,還是是我過時了有什麼最新的手機偷拍app?或者有裝什麼針孔可以傳到手機上的?
作者:
asonga (了然而無奈)
2016-09-25 17:06:00作者: xxxxyyyy (xy) 2016-09-25 17:09:00
比較好奇一般人會跟一個曾經控告過你的人還能繼續當好友嗎?男方兩次的說法都有提到維持良好關係和還是好友 XD
作者:
kop291 (JOUAN)
2016-09-25 17:10:00比較好奇,怎麼從女友突然就跳到前女友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17:12:00我也對於還是好友感到不解,女生也無法跟偷拍自己的人成為好友吧
作者:
kop291 (JOUAN)
2016-09-25 17:12:00對「女友」有很多疏忽,也有很多爭吵,衝動下「前女友」用視頻...(下略)
作者: xxxxyyyy (xy) 2016-09-25 17:12:00
純分手關係跟曾有過法律控訴應該是不同狀況吧?
作者:
kop291 (JOUAN)
2016-09-25 17:13:00所以是吵架分手後女方拿影片控告,但鄭俊英自己覺得雙方還是好友的意思?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16-09-25 17:14:00說明是玩笑性質 也馬上刪除了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17:14:00我的理解是爭吵時女生身份是女友,控告時已經變成是前女友了
作者: microphone91 2016-09-25 17:14:00
等新聞……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17:18:00手機實在很難偷拍過程耶,因為要拍不是要用手拿就是要用手機架喬角度才能拍到,還是他拍的只是裸照那些?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16-09-25 17:19:00提分手→女生衝動報警→取消提告,女向警方證實沒做錯事
作者: nanami2327 (來自兔子國) 2016-09-25 17:19:00
經過之前多起事件覺得不想未審先判 靜待結果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16-09-25 17:20:00→報導說偷拍,事態擴大→不是戀人,但維持朋友關係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7:22:00好複雜,所以影片是當下就刪掉還是?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17:22:00應該是當下就刪了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7:23:00話說手機不一定難偷拍阿,姿勢什麼的..(這裡不適合太深XD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7:23:00
說是當下就立刻刪掉了
作者:
nekyo (nekyo)
2016-09-25 17:24:00覺得記者會的態度還挺誠懇的 靜待調查吧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7:30:00完全不懂為什麼要拍這種影片..風險這麼大 囧
作者:
ctie (ctie)
2016-09-25 17:31:00私底下有些夫妻情侶都喜歡(這裡要修飾尺度)但畢竟他是藝人
各說各話囉,要還原影片才知真相,偷拍跟大方拍一看就知....
作者:
ctie (ctie)
2016-09-25 17:32:00流出來風險很大,之前就有藝人傳出來,但基本上壞男人形象加女方同意忍一下就過去了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17:34:00之前流出來的好像都是女藝人
作者:
Moopoo (Wina)
2016-09-25 17:34:00等調查吧@_@
作者:
ctie (ctie)
2016-09-25 17:35:00有男藝人,前陣子也有上綜藝節目實境秀XD不過更正一下是照片XD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7:37:00之前韓評都是針對"拍"這個動作批評,不是針對"偷拍"就算證實不是偷拍輿論可能也不會太好..
作者:
bud1617 (Hsiu)
2016-09-25 17:38:00調查不是結束了?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7:40:00然後今天好像有女藝人疑似性買賣被移送..(新副本...
有看到女方取消提告 並向警方證實男方的清白這可以歸類於情侶吵架了 只不過吵上社會版
個人觀感 拍跟偷拍差很多 不是偷拍的話就他們開心就好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17:44:00這幾個月看下來,覺得藝人還是別和普通人交往了,沒事就去告一下,就算撤告殺傷力也很大阿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16-09-25 17:46:00該案早已以無嫌疑結案 不是年初的事調查完了?
作者:
ican605 (èŠ±é–‹èŠ±è¬ çµ‚æœ‰æ™‚)
2016-09-25 17:46:00這種告法會讓其他真的受害人承受更多不必要的風險啊...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6-09-25 17:46:00
反正當藝人,這種東西真的拍不得啊,觀感很差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9-25 17:48:00藝人跟普通人交往大多數都沒事吧其實..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7:48:00
但鄭俊英道歉文末還提到會配合調查?
當藝人大概一點私房情趣都不能有吧 韓國社會如此保守
作者: Tadaa 2016-09-25 17:52:00
道歉文末是在講遵從參與節目製作組的決定吧(下車與否
讓我想起冠希事件 合意下他們要做什麼當情趣到底礙到誰
作者:
npra (霈)
2016-09-25 17:54:00不管要做什麼都要白紙黑字,可能真的需要行房記錄器,要什麼姿勢都要經過同意,照這種態勢,感覺朦個眼睛可能就會被告性暴力
作者: tinghsiao 2016-09-25 17:58:00
其實他會這樣我一點都不意外耶 但他比較衰生在韓國如此保守的國家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6-09-25 18:07:00
合意的 真的就不算什麼 影響應該不會太大
稍微理解為什麼藝人會跟藝人或有些地位的人交往畢竟不會對方不會亂誣告而上媒體而搞砸自己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9-25 18:47:00板上超多人未審先判啊 男女朋友之事 本來就該參考雙方當事人在評論 而不是隨媒體起舞 有夠可笑
作者:
qday (要錢沒有(亮皮夾))
2016-09-25 18:58:00風向好亂喔,因為梅姬颱風快來了嗎(笑
作者:
mimeory (挖系工仔郎)
2016-09-25 18:58:00正常阿 資訊收集程度有落差 當下取得的資訊如此 推導出錯誤的結論並非罕見
作者:
m30144 (旻旻)
2016-09-25 19:02:00平常不信任媒體報導 這種時候就相信啊
作者: allstarw (allstar) 2016-09-25 19:08:00
那提Roy的那位 到底還要不要做朋友啊
作者:
mimeory (挖系工仔郎)
2016-09-25 19:08:00注意新聞發佈時 不管任何情況 發生性暴力 受害者都會得到輿論同情 不管任何國家皆是如此新聞第一時間發佈的時候 大家想到的 都會想去保護弱勢方我不知道下次會不會再次發生因感情糾紛而延伸的社會版事件 但我知道下次再出現性暴力新聞 我一樣會去聲援受害者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9-25 19:21:00問題是連受害者是不是真的是受害者的時候就一昧的評論 也並不好吧 往往會害到受害人想自殺的就是網民 雖然這是韓國網民才會造成的效果
作者:
mimeory (挖系工仔郎)
2016-09-25 19:30:00雖然事後 女方有可議之處 但男方本身為公眾人物 沒能處理好自己的私事 鬧到社會版 最後變成笑話 遠因還是在他身上況且 他知名度注定會造成他的任何負面私事直接上頭條在韓星版 /性侵 看看今年初到現在 相信你會有所感觸的
作者:
m30144 (旻旻)
2016-09-25 19:42:00同意樓上 因為私事上新聞真的很無奈啊 怎樣都會有人說話的
JJY不會是最後一位 有交往就有風險 除非修成正果吧
應該說交往可以,但是最好不要上床,不然當下合意之後都有可能被某一方拿出來提告~
作者:
ctie (ctie)
2016-09-25 21:53:00推mim大
我想知道在韓國類似這種案件有幾個女方有告贏的?還是很多都中途放棄訴訟?!好像事情經過到結束有些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