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第一項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劣退。
(對人不對事的不歡迎某某某之言論,依據此條辦理。見#1NmgkjYy (KoreaStar))
第二項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兩周。
#1OZYaEIr
噓 sure0219: 還不是怕台霉亂寫才同意給拍,子瑜都不能有私生活嗎?01/30 02:05
噓 Rektgg: 妓者真棒01/30 05:42
→ dp44: 以媒體的尿性 至少不是偷拍就好了..... 01/30 10:56
#1OZhKxPC
噓 ysesst911840: 真他媽煩欸,台霉水準01/30 12:18
噓 jles910080: 噁心台霉 幫Gucci QQ 01/30 17:12
推 umika128: 北七台霉01/30 21:50
#1OZ_KRis
噓 Rektgg: 妓者要帶腦阿01/31 11:10
噓 rc0216: 豬油 你抄三粒 三粒抄蘋果 抄來抄去 顆顆01/31 12:34
#1Ob59naF
噓 chaechae: 又是不敢署名的豬油啊......02/03 18:12
#1Oamff6r
噓 mowgur: 這板是一堆瞎子取暖的地方?差那麼多一堆人還在那邊變瘦而 02/05 13:24
→ mowgur: 已?哈 哈 哈 02/05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