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板首PO
對於板主回應違規 請大家討論看看
13429 8 5/08 tlsf □ [新聞] LABOUM推出另一個「Hwi Hwi」練習室版本
噓 dawnA: 嗚哇 是作弊女團
推 typesome: 作弊一位女團耶
板主回應作弊不算情緒字眼
但有證實作弊嗎?
沒有的話是引戰、挑釁、謾罵吧
另外once1024的違規
13413 ~X4 5/07 kc092444 □ [閒聊] 大家對於演藝人員拒絕照相的感想
噓 once1024: 暱稱沒人噓我來噓好了
噓 once1024: 你只是想炫耀你的暱稱吧
噓 once1024: 拒絕就會少一個粉絲??? 我被拒絕我是不會拖飯啦
噓 once1024: 這種文去FB發比較好哦
噓 once1024: 演戲人員也是人 可以多體諒他們嗎
噓 once1024: 那個是台灣演藝圈還是韓國演戲圈?
once1024多達6次噓文 累犯
13425 爆 5/08 EXOM □ [新聞] 賴冠霖被調戲!NU’EST白虎看不下去復仇
噓 once1024: 台灣代表
噓 once1024: 再噓
噓 once1024: 認真問 賴小弟會不會出道阿
噓 once1024: 台灣媒體這樣真的比較不好
噓 once1024: 哀
噓 once1024: 練習生新聞可以多成這樣也不簡單
噓 once1024: 樓上回錯篇囉
噓 once1024: 完全洗到白了 太神啦
噓 once1024: 真是夠了
噓 once1024: 我真的沒看節目
噓 once1024: 我不會累阿 反而比較愉快
噓 once1024: 沒有每篇都有我哦 不要造謠
噓 once1024: 這個叫做言論無法控制哦
噓 once1024: 他親筆信寫中華台北 我沒甚麼意見
噓 once1024: 就事論事的觀點來看 我不覺得她寫中華台北會被中國人
噓 once1024: 而且他還沒出道 講來自台北
噓 once1024: 某樓我也不會問誰會不會推的累 呵呵
once1024多達17次噓文 累犯
第四條 推文管理規範
第三項 洗板推噓文
多次空白推噓文/濫用無意義字詞推噓文(連續好幾個推噓只有推字...等)
重複推噓內容相似推噓文 於文章內有洗板事實者
若查證事實明確,水桶兩週。
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第一項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劣退。
第二項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兩周。
第七條 累犯
累犯遭到水桶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once1024已是惡意慣犯
板主卻回答說once1024沒有違規
這樣的風氣是板主想要的嗎?
這樣的風氣是板上的人想要看到的嗎?
請大家討論看看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5-09 22:00:00第一個 公司已經證實 不是飯所買的專這個對正常程序來說 算是作弊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00:00洗版推噓文 那要不要一直推文的你也計算看看??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5-09 22:01:00商業行為 都不能計入 分數裡面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01:00你不出來選版主太可惜了 你出來選就把噓改掉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5-09 22:01:00噓文那個是針對無意義噓文才有犯版規吧 他每個噓都說不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9 22:01:00連續噓要判定無意義
作者: HomuCat (無) 2017-05-09 22:01:00
作弊不知道 可是他的噓文不算無意義噓文吧 沒有重複性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02:00我要是你像你每篇都算推文的 這版可能沒有人了
但實際上有計入,除非官方事後認定不計入才算作弊吧...
作者: HomuCat (無) 2017-05-09 22:02:00
如果這樣噓要被桶 此版大概剩沒幾個人能推噓...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5-09 22:03:00如果依據公司回應,確實是有跟連鎖商店合作販售專輯,確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5-09 22:03:00那這個就只能給官方去解釋了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03:0017次噓文 累犯 20次推文這個叫累犯嗎
作者:
hy654 (兄弟乂家豪乂)
2017-05-09 22:03:00重複推噓內容相似推噓文 這是可以桶 看版主認定吧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5-09 22:04:00一位是銀音給的 所以就看銀音方怎麼去解釋
作者:
hy654 (兄弟乂家豪乂)
2017-05-09 22:04:00版主認定沒有 那就沒有嘛
原來噓那麼多次喔 可能是看習慣了反而不怎麼在意ww
作者:
RURUsh 2017-05-09 22:05:00無意義噓文記得之前有一個ID開頭運動品牌的一直在示範阿..
作者: HomuCat (無) 2017-05-09 22:05:00
以他板舉例 數字版也是只針對幾乎重複的推噓文去桶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06:00有一個一直發圖被桶的就這條 認真回你一下
作者: omychoi 2017-05-09 22:07:00
我個人覺得兩個都沒違規 標準不一是以哪個判例作比較?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5-09 22:08:00他推文又沒都相似 是要怎麼桶他??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2:09:00覺得第二個有點奇怪@@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5-09 22:10:00我覺得現在還有時間 出來選板主吧看到了 嗯 還要加加油~ XD
所以噓 很重要嗎 噓會讓人不舒服? 那我也來測試一下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2:10:00推噓文那個
出來選+1 等你當上版主 要自由心證桶我 我也接受
作者: omychoi 2017-05-09 22:11:00
btw 板的風氣是由板友決定 不是由板主怎麼判別違規推噓文決定的吧....-_-
作者:
mp3w69 2017-05-09 22:11:00文章篇數不夠 需要快點去洗文章才能選板主
作者:
giantbody (giantbody)
2017-05-09 22:11:00他噓文有內容也不是無意義洗板 我也噓噓看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11:00你出來選政見就把噓文取消 這就變成灑花板啦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2:11:00板規是說推噓文,那如果推文聊開了 也算違規?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7-05-09 22:12:00孩子~這板是大家的,想要怎樣的板風是靠大家去創造的,實際上沒有違規的推文,板主就是不能桶啊,不然訂板規是???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12:00惡意慣犯你說的算?
作者: HomuCat (無) 2017-05-09 22:12:00
沒錯 照這標準 一堆閒聊的推文全部都會被桶...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2:12:00我的意思是多次噓文算違規,那多次推文是不是也違規
這版風氣算滿和善的吧 多數都有理性討論 你是否沒去過八
作者: omychoi 2017-05-09 22:15:00
XDDDDDD 哪招
作者: PikaONCE (皮卡) 2017-05-09 22:16:00
所以是只能用箭頭?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7-05-09 22:16:00你最新的回文是不是複制某人的XDDDDDDD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2:16:00另外之前重複噓兩次就算洗文(指相同事情-),那如果是推也算違規嗎?
如果真的這麼在意噓 兩個方法 1.直接關掉噓 2.學表特連續三噓直接桶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17:00這要是桶 我就馬上去算那篇一直推的 看能桶幾個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7-05-09 22:17:00關掉噓板主會被嗆ㄧ言堂啦XD
作者: HomuCat (無) 2017-05-09 22:18:00
如果你的"推"的內容都是重複性的 當然也算違規
作者:
alisea (alice)
2017-05-09 22:19:00我覺得多次噓文的人真的很有耐心耶,如果是我噓完就不會想再去看了
人多就是大家有意見,這兩個例子要拿來說嘴板主不太夠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5-09 22:19:00被噓不舒服嗎?
作者: hero0123456 2017-05-09 22:20:00
噓文違規????....
作者: dg01 2017-05-09 22:20:00
箭頭,讓我跟一次風向看看
作者: HomuCat (無) 2017-05-09 22:21:00
重點一直不在推或噓 而是內容
作者: Ycosmos (cosmos) 2017-05-09 22:21:00
once1024的噓文沒有重複啊 這要怎麼桶?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09 22:21:00第一個是有點爭議 第二個 就算不喜歡他的發言 但沒符合連續無意義推噓文規定 硬要桶也不對吧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7-05-09 22:22:00不要跟我說最後要針對「何謂無意義噓文」來做投票(崩潰XDDD
作者: twkian22 2017-05-09 22:22:00
嚇的我只敢用箭頭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09 22:24:00另外我也推版風是由版友決定的而不是版主 不希望板風變成怎樣 就不要往那方向發言 也不用為那樣發言的人隨之起舞
作者: kissufo999 (飛龍無雙) 2017-05-09 22:25:00
說實話,我覺得這兩個都不算違規
作者: Ycosmos (cosmos) 2017-05-09 22:25:00
要連推或連噓無意義内容才能桶吧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2:25:00你要改變風氣你就自己出來選
作者: NC0516 2017-05-09 22:26:00
學我用箭頭多好!
作者:
elvissu (won)
2017-05-09 22:26:00徵求板主期間:至2017/5/11 23:59:59
作者: omychoi 2017-05-09 22:26:00
我問的是洗噓文這項耶?0_0 突然跳到其他我跟不上XD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09 22:26:00一個人管得再好板規再完善 也敵不過惡意違規或鑽漏洞的人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09 22:26:00你在回文中舉的不禮貌的例子我蠻同意你的看法的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7-05-09 22:27:00感謝Lee大懂我梗(感動XD另推greensh大
作者: omychoi 2017-05-09 22:27:00
害我還回到文首再看一遍是不是我漏看 (掩面
作者: samliusam (一腦退散~回家甲賽!!) 2017-05-09 22:31:00
這風氣不好嗎?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5-09 22:33:00所以現在能有幾個噓?
作者:
Miseryz (å°z)
2017-05-09 22:35:00覺得第一個沒問題啊!公司都承認廣告商回購,不是作弊是啥?第二個是照著板規走,頂多建議改版規吧?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7-05-09 22:37:00
不覺得連續噓文要判違規
第一個不是都有律師出來說這樣並不符合音樂什麼法的嗎
作者:
sayauser (蔚è—打æ°)
2017-05-09 22:38:00第一個沒問題呀,公司這樣做,被說作弊也是該承擔的
作者:
Miseryz (å°z)
2017-05-09 22:38:00不覺得版主有標準不一的問題
作者: Clairewu 2017-05-09 22:39:00
歡迎想改變風氣的人參選囉~
作者: omychoi 2017-05-09 22:39:00
原po一直複製貼上那兩句 不知道為什麼覺得有點可怕qq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7-05-09 22:40:00第一的確非正當管道得一位 作弊與否可受公評吧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7-05-09 22:41:00
第一個koreapop版版主也是相同判決 而且說的很清楚原因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7-05-09 22:41:00第二個噓文並非無意義啊 內文皆是回應或討論 正常噓文啊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7-05-09 22:44:00Once1024看不出違規在哪 前面那個看解釋 解釋合理就ok
作者: Mike9 2017-05-09 22:52:00
第一天看這版?笑笑就好
作者: taengU318 (薑薑的傑克) 2017-05-09 22:53:00
所以現在要官方認證作弊才能說他作弊的意思嗎XDDD你國小同學作弊也要老師認證才能說嗎www
作者:
mp3w69 2017-05-09 22:54:00正確來說是板上有新聞說他作弊 就是作弊 這點一直以來板規都是這樣判就好像有新聞說XX整形 之後板友說XX整形就不會被水桶
作者: yee0123 (yee0123) 2017-05-09 22:57:00
新聞也只說"有可能"違法~法院沒沒真得確定前 能當依據?!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2:59:00老實說他算是有官方證明有此行為,而這行為被認為是作弊跟整型那個比喻還是不太相似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3:20:00我說的被認為 是指閱聽者認為
作者:
ChenJJay (IU我老婆)
2017-05-09 23:21:00不是一堆新聞嗎
笑死,once1024根本沒違規好嗎,又不是無意義的噓
作者:
giantbody (giantbody)
2017-05-09 23:25:00臺灣新聞有提到作弊也不能桶 也算有憑證我指不能桶 推作弊的人
有計入跟是否作弊並不是等號耶!為什麼會覺得有計入就不算作弊?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5-09 23:28:00鑽了計分漏洞,可是手法不被大家認可,那也算作弊吧= =
作者:
giantbody (giantbody)
2017-05-09 23:29:00講白了就不是用公正手法取得勝利
只是把原本該給公司的廣告費 拿去買公司專輯 變相回購非公正公平手法 那不能說作弊嗎? 又 法官要怎麼認證?誰去當原告?? 有沒有法院認證跟作弊與否也不是等號!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09 23:35:00廣告商回購其實有違反韓國法律的問題,只是不知道韓國那邊會怎處理
作者:
TEHAO (柳哥)
2017-05-09 23:43:00版務不可無限上綱,版規嚴謹、判定寬鬆才是討論區主流沒有違規就不算累犯,你不是決定違規的人,不必用判決詞
作者:
TEHAO (柳哥)
2017-05-09 23:47:00推噓文自由使用,請別覺得噓文就是不好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5-09 23:49:00麻煩你幫我算一下這篇我用幾個噓了
to kk10894 大家是指誰???多少人算大家?法律上有無罪推定原則,你不能證明他有罪之前,都是無罪
說他作弊或鑽漏洞又不是說他有罪,搬法律出來幹嘛,依照新聞內容,版友各有見解這不就是討論嗎:)如果今天手法沒有瑕疵會出新聞嗎?不會吧,還是說瑕疵也不行?
跟一個學生說你考試作弊,然後說這只是我的見解...
作者:
sayauser (蔚è—打æ°)
2017-05-10 00:03:00公司都承認廣告商有購買專輯了 樓上會不會省略太多內容舉例也要舉得恰當吧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04:00要法律認證也有點難,誰要去告?..
作者: kissufo999 (飛龍無雙) 2017-05-10 00:05:00
作弊是指用不正當的手段來贏取本不屬於你的成績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05:00這情況應該是說 學生承認非正常方式去考試
你重點怎麼會放在見解不見解咧,為什麼不問問"為什麼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07:00然後其他人覺得他口中說的非正常的方式是屬於作弊行為
作者:
lilyQmmm (莉莉毛毛蟲)
2017-05-10 00:07:00作弊沒被抓到就不算作弊嗎?
作者: kissufo999 (飛龍無雙) 2017-05-10 00:08:00
所以用作弊這詞我覺得可以理解,跟有沒有罪無關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09:00都官方回應了
可能他們不相信官方回應,相信是土豪買的。官方就已經說不是飯買的了,這還不叫作弊。不然什麼是作弊呢?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15:00個人覺得如果今天官方沒出來聲明有這種"非正常"方式存在,作弊一詞被桶能接受,感覺說法有點太過,會影響其名譽
所以新聞說你有殺人,別人就可以根據新聞說你有殺人??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17-05-10 00:16:00沒有公平競爭就是作弊 然後經紀公司跟團體是綁在一起的結案
痾 今天不是新聞說的耶,是官方說的.................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17:00但今天都有官方聲明了,作弊這辭應屬合理用法
上次報導那位律師也是用他的見解來推斷此行為視為回購啊,律師不也是依官方說法做出推斷與見解嗎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18:00d大能先看懂大家的話,再舉例適當的例子嗎?
d大你的說法應該是 新聞說我自首殺人(公司承認不是飯買),當然別人就能依據自首後的報導來判斷啊
痾.........哈哈哈.......律師又沒判你罪,現在討論的
作者:
lilyQmmm (莉莉毛毛蟲)
2017-05-10 00:20:00d大對作弊的定義是"回購"才算嗎?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20:00覺得SDK*3大舉例的不太好
是"眾人對新聞內容做出推斷的行為",有人覺得作弊有人
官方承認不是飯買,未知銷售量也有依據,難道官方被威脅說不能說是飯買的嗎?沒,我只是根據d大說的加一點進去反問一下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23:00現在的情況是 犯人說他已一些手法使人致死。其他私人:犯人殺人
如果音銀取消一位了,是不是要問取消一位就是作弊嗎?新聞說你殺人就殺人嗎?d大的邏輯感覺一定要法院判有罪的才是作弊?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27:00有點想知道d大把官方聲明擺在哪裡,妳的例子都是"其它人說,自己沒承認"
作者: yuusin 2017-05-10 00:28:00
其實我覺得d大是不是誤解以為官方不是指該團的公司啊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29:00不然官方是指誰?路人甲乙丙?
作者: yuusin 2017-05-10 00:30:00
看他0021的回覆感覺把官方跟公司分開了建議d大先弄清楚來龍去脈再回= =
不過原po第二條有點疑問,是怎樣猜測結果被水桶了?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32:00看了一下推文,他的官方應該是指節目官方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36:00因為希大並沒說誰 韓國很看重禮節這件事,隨便指認某團會損壞到團體觀感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39:00前者應該沒有吧 不過要去翻公告不過我懶得翻了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5-10 00:40:00指認這一詞有點不對,應該說直指
作者:
Cuigo (最高)
2017-05-10 00:49:00竟然扯到法...刑法311有列舉阻卻誹謗構成要件的事由,其中一項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原本需被告舉證其所言為真,才能免責,但在釋字509號出來後「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後面更說亦不能免除檢察官跟原告的舉證責任。也就是說只要行為人能證明自己當時的確因為某些因素認為其所發佈的事實為真即可,不需針對內容證明其為"絕對"真實。今天因為官方聲明加上新聞律師專業意見致使閱聽者覺得是變相性的回購而覺得是作弊的這點,並沒有太大問題。
請問Cuigo大 回購跟作弊法律上這兩個詞相同嗎??
作者:
Cuigo (最高)
2017-05-10 00:58:00發言的人如果是基於榜單公正性被破壞而認為這1位拿的不光明磊落進而覺得是作弊得來的 那留言說出作弊並沒有太超過就說不要扯法...
作者:
Cuigo (最高)
2017-05-10 01:04:00回購是做榜單銷量的手法 作弊是閱聽者因為前述而得來的結論到底為什麼要綑綁在一起?
xdddddddd推一下C大專業,解釋這麼多辛苦了
所以版友如果改推回購女團你就覺得他不用被水桶是嗎?
作者:
twc8763 (c8763)
2017-05-10 01:29:00回購不就是作弊的其中一種具體態樣嗎
作者:
Cuigo (最高)
2017-05-10 01:30:00每個板有每個板的尺度跟規矩,可以為了塑造板風而訂(xx我老婆專板會桶 但法律上沒事) 今天是因為扯遠了講到法去了我才雞婆打了點字
作者: taengU318 (薑薑的傑克) 2017-05-10 01:30:00
粉絲幫護航看得都覺得累了哈哈
然後原po覺得文內的人要桶 可以直接寄檢舉信給版主啊還是你寄過他們沒被桶 你要尋找版友的認同才特別po文==
作者: i50523 (媚媚) 2017-05-10 03:05:00
怎麼討論用噓不能嗎?
說他們靠作弊贏得一位一點都不過分吧?難道那一位是靠正當手段來的?
作者: kissufo999 (飛龍無雙) 2017-05-10 05:00:00
我的觀念是只要用不正當手段來贏得本不屬於你應該得的都屬於作弊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7-05-10 08:12:00你這篇文章有先跟版主詢問過還是直接po出來?
作者:
Rektgg (熱射GG)
2017-05-10 08:44:00滿好笑的
作者: iris0663 (阿董) 2017-05-10 09:22:00
老是說版主標準不一 可以去檢舉吧
作者: yuusin 2017-05-10 09:28:00
護航的點真的站不住腳 大家的解釋也都沒看進去(攤手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7-05-10 10:37:00後面有人瘋狂跳針看的很累,辛苦解釋的板友們了
作者:
tlsf (happy day)
2017-05-10 10:59:00這種事版主決定就好了啦~
作者: omychoi 2017-05-10 11:01:00
推Cu大專業-口-
這邊本來就這樣阿,板主只按民意判,但我玻璃心沒信心改革,因為萬年板主有太多fans了,現在這裡跟北韓有87%像,加油,出來選我投你
作者: omychoi 2017-05-11 01:29:00
樓上 是依板規判..... 不要歪曲事實qq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17-05-11 09:51:00你可以選擇不去北韓玩啊 同理...咦 差點踩龜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7-05-11 15:53:00板規不是條列的很清楚?跟粉絲多寡的關係是?@@而且不服判決也有申訴管道啊,北韓不是都報告長官!沒有畫面嗎(欸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