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5-1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退文,並水桶30天。
‧亦包含不客觀負面評論之地圖砲(此項判定標準,不須有情緒字眼)。
5-2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30天。
文章代碼(AID): #1PFq5HUM (KoreaStar)
推 cherish0821: 真的不懂不喜歡朴卻每次都要進來酸的是怎樣,是犯賤06/13 10:53
→ cherish0821: 嗎?喜歡她的人事實上就是很多所以她才一直有新聞,06/13 10:53
→ cherish0821: 不喜歡她就不要看就好了可以不要這樣自虐自爽嗎?朴06/13 10:53
→ cherish0821: 在韓國就是當紅啊06/13 10:53
作者: cherish0821 (蟲蟲) 2016-06-13 10:53:00
真的不懂不喜歡朴卻每次都要進來酸的是怎樣,是犯賤嗎?喜歡她的人事實上就是很多所以她才一直有新聞,不喜歡她就不要看就好了可以不要這樣自虐自爽嗎?朴在韓國就是當紅啊
作者:
quan1224 (A_Nan)
2017-06-13 22:37:00口感呢
[新聞] 4Minute重聚並解釋未來如何和粉絲聯絡
噓 over999: 過氣團 泫雅出現就夠了 其他人根本不重要引戰、挑釁、謾罵lucard1129:未達引戰標準[新聞] 韓站DC的SJ站發起申請李晟敏退出SJ的聲明推 over999: 反正他是裡面存在感最低的成員 早該離開over999: 沒有聲音沒有臉蛋沒有舞技沒有粉絲引戰、挑釁、謾罵
作者: claydt (rin) 2017-06-13 22:53:00
自由心證?好民主喔~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06-13 22:53:00某B沒有數字 不然韓星版就有數字三劍客了
作者:
pkkcyc 2017-06-13 22:53:00被桶是因為"犯x"兩個字吧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6-13 22:55:00B大列舉的那兩個也達到水桶標準了吧?這樣還不桶? 然後說鬧劇的,說某人演戲的卻要被桶原來說藝人過氣不算是引戰、挑釁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馬) 2017-06-13 22:56:00
也覺得被桶是犯x兩個字
作者:
zoya92 (好!!)
2017-06-13 22:57:00麻油雞炒飯好吃 但有這麼貴嗎?
作者:
pkkcyc 2017-06-13 22:58:00說演戲又不是因為引戰被桶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馬) 2017-06-13 22:58:00
可是4minute已經解散 也沒什麼過不過氣的問題吧……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6-13 23:08:00好吧 如果因為解散就可以這樣批評的話,也請其他團比照辦理
作者:
sayauser (蔚è—打æ°)
2017-06-13 23:08:00“大麻物語”演到哪了? 這個被桶 上面的沒被桶感覺標準有點難理解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6-13 23:14:00我只是想知道,批評過氣不水桶,是因為〝過氣〞這詞不達成引戰、挑釁標準,還是是因為批評的團已經解散所以才不會被桶?我想知道一下版主的標準免得以後我不知道該怎麼檢舉所以只要不是情緒性字眼,又不涉及毀謗,即便引戰、挑釁也不會被桶?
作者:
lovejy (lovejy)
2017-06-13 23:22:00說真的,我覺得引不引戰實在很難判定, 有時候我覺得沒什麼引戰, 只是陳述個人觀點的推文, 卻被噓到不行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6-13 23:23:00了解 感謝解答
作者:
lovejy (lovejy)
2017-06-13 23:24:00我贊成版主說的"抓情緒性字眼", 因為引不引戰真的很難說請教版主, 如果散播不實知識, 像是抽菸跟肺癌沒關係, 操作有機溶劑直接開蓋(不用到化學通風櫥), 這種可以檢舉嗎?
作者:
jetami (慊)
2017-06-13 23:27:00有時候我都搞不清楚啥是反串XDDD
作者:
lovejy (lovejy)
2017-06-13 23:27:00反串真的很難判定, 有些被人咬定是反串的, 其實我看不出來
作者:
kk10894 (SONE大統領)
2017-06-13 23:27:00反串讓人討厭的地方在於 沒有違反版規 所以無可奈何阿我只看得出來技術很差的反串
作者: jopojopo 2017-06-13 23:28:00
桂冠鮭魚炒飯也好吃
情緒字眼都有人說自由心證了...何況是反串...XD
認同使用情緒性字眼為標準,因為引不引戰會因看的人的敏感度而異,今天一句話可能沒什麼但飯看了刺眼,就來戰,然後因為飯來戰這句話就變成引戰了;但情緒性字眼從說出口就可以確定有沒有違規了,標準得以統一
作者:
luelue (煞氣a)
2017-06-13 23:43:00麻油雞炒飯真的讚
作者: giba0318 (Lu) 2017-06-13 23:45:00
喜劇天王就30天了 這還有甚麼好講的
作者: Kissess 2017-06-14 00:30:00
有時候水桶標準真的很難懂
作者: coolerchest 2017-06-14 00:53:00
桂冠鮭魚炒飯跟素三杯也很好吃上面有人提到 哈哈哈999最近比899660還厲害 ACE要換人當了嗎www
作者:
mp3w69 2017-06-14 01:00:00不意外 好像被認定是情緒性字眼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7-06-14 01:04:00還好啦 那篇iBon我也問過 既然沒違規就尊重發言權囉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7-06-14 01:20:00不意外會被桶?印象中不會啊@@
我是不知道會不會被桶啦 上一篇是有一個說不意外的我之前也有說過不意外不過沒被統過
作者: DomRosa (液態玫瑰) 2017-06-14 01:55:00
板皇
作者: coolerchest 2017-06-14 01:59:00
我試看看會不會桶這家炒飯能吃 不意外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馬) 2017-06-14 02:26:00
不意外那個是因為還有指出其他特定人士吧
作者:
sealee (深深深海裡…)
2017-06-14 02:28:00應該是開地圖炮的關係??
作者: flykick62 (菸) 2017-06-14 02:54:00
說過氣不會被捅 以後有更多魚要上鉤啦
作者: twice899660 2017-06-14 04:39:00
版規什麼的放一邊,先看看酸誰才是真的整篇酸朴,各種臆測各種抹黑不桶,處罰一個端正風氣的,圓仔真棒圓仔真乖
作者: coolerchest 2017-06-14 04:53:00
899660好兇喔www 怕怕
作者: Gmarket (買買買~) 2017-06-14 20:34:00
版皇讚
作者: skyfish2008 (Immeasurable) 2017-06-14 23:03:00
哇賽,這標準,我留給樓下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