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 受害女性:他偷摸我兩次
http://star.ettoday.net/news/987662
http://entertain.naver.com/read?oid=109&aid=0003596924 (韓)
http://entertain.naver.com/read?oid=421&aid=0002887693 (韓)
記者吳睿慈/綜合報導
南韓人氣團體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據韓媒12日報導,他11日晚間與好友江南某知名夜
店盡興,卻遭挨告性騷擾女性,連兩次偷摸受害女的身體部位,消息一出,震驚大批粉絲
,不過稍早,所屬經紀公司SM娛樂聲明表示,他是因酒醉,才會不小心和身旁的人發生肢
體接觸,雙方已解開誤會,女方也取消了告訴。
http://cdn2.ettoday.net/images/2724/d2724324.jpg
▲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圖/翻攝自韓網)
據韓媒報導,首爾江南警察局在12日上午7點20分左右,收到一件「偷摸女性身體部分」
的性騷擾案件,受害女表示:「我一直覺得被偷摸的感覺。」她事後將這件事跟同伴講,
同行的朋友才告訴她:「我有看見是溫流摸的」,報導指出,該位女性當時是在舞台上跳
舞,卻有人看見溫流連兩次偷摸女方。
對此,SM經紀公司在第一時間表示「正在了解狀況」,30分鐘左右發出正式公告,「溫流
12日凌晨到訪夜店,是因為好友要以DJ出道到場祝賀,在幾杯黃酒下肚後喝醉了,跳舞的
時候不小心碰到周邊的人。」目前已和女方解開誤會,對方將會撤告。
稍早,SM娛樂聲明表示,溫流12日因為DJ好友剛出道,才會在12日凌晨前往夜店慶祝,在
酒醉狀態下進舞池跳舞,不小心和身邊的人有些肢體接觸,造成女子誤解而受警方調查,
雙方已解開誤會,女方也取消了告訴,「給各位添了麻煩,再次表示歉意」。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6:55:00這標題跟內文也差太多了 = = 內文都撤銷了
作者:
diana840902 (Do whatever it takes...)
2017-08-12 16:56:00內文寫撤銷了... 那這標題...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6:56:00這總編下的標也跟最後一段也完全自打嘴巴
作者: isawa30 (yanagi) 2017-08-12 16:56:00
某樓真的很閒到處釣魚XDDDDD
作者:
paula331 (paualchen)
2017-08-12 16:56:00噓
作者:
AHPI (yupei)
2017-08-12 16:56:00原告已經撤告,從頭到尾都沒有確實的指控
作者:
lilblue (EUNARU)
2017-08-12 16:56:00標題好像會讓人誤會
作者:
charoro (李珍基的炸雞桶)
2017-08-12 16:57:00殺人標題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6:57:00韓媒應該有比較清楚的標題吧 不考慮換一個比較不會誤會?
作者: dididada (小矮子) 2017-08-12 16:57:00
睿慈又是妳!
作者:
lilblue (EUNARU)
2017-08-12 16:57:00告訴是撤銷不是取消
作者:
kiaile (烊烊)
2017-08-12 16:57:00一開始指控的證據也太薄弱了吧。。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6:58:00睿慈寫的沒問題好嗎 = = 是下標的人才搞事
作者:
kimbong (B.C)
2017-08-12 16:58:00撤告了好嗎這什麼標題
作者:
FuySenk (once)
2017-08-12 16:58:00bobo出現拉XD
韓網原本標題似乎是"SHINee溫流性騷擾嫌疑立案"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6:59:00是嗎 那晚點看有沒有更新的進度吧 要不然這標題很不好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08-12 17:00:00bobo最近出場率這麼高
作者: tn00377470 (永遠Happy) 2017-08-12 17:00:00
在舞池很難不碰到吧…
作者: beautifulday (好日子) 2017-08-12 17:01:00
有嚇到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7:01:00原PO還是用撤銷告訴吧 不是取消
作者:
FuySenk (once)
2017-08-12 17:02:00藝人去夜店還是要小心點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7:03:00辛苦了~~
作者:
ivanki (優活)
2017-08-12 17:04:00希望SM不要冷凍溫流.......
作者:
kevinaa (111)
2017-08-12 17:04:00所以是有摸 沒告?
作者: debby031025 2017-08-12 17:06:00
有韓評嗎
作者: tn00377470 (永遠Happy) 2017-08-12 17:06:00
要看碰到哪了,在舞池難講
作者: Kyameron (金禿) 2017-08-12 17:07:00
就說不用錢的最貴了,不聽不聽不聽
作者: huieito (HUI) 2017-08-12 17:07:00
是說 韓網那麼多評論竟然沒上熱搜...好妙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8-12 17:07:00就誤會解開了 = = 熱搜當然不會久.......
作者: huieito (HUI) 2017-08-12 17:08:00
誤會 熱搜剛看到了希望真的沒事,夜店還是少去...
整件事看起來都很妙啊~去個舞池難道有可能整晚只被一個人碰到兩次嗎??
作者:
escape951 (dutch心比心,看到推文閭)
2017-08-12 17:20:00去夜店還怕被摸好幽默
作者: Rawhide (Rawhide) 2017-08-12 17:27:00
樓樓上這種言論既幽默又可怕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7-08-12 17:27:00
這樣的護航 科科科
查了一下es大應該不是粉絲欸...可以不要這樣發言嗎?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08-12 17:30:00es可能都去夜店摸別人吧...
作者:
minne96 (妮)
2017-08-12 17:31:00最幽默的就是escape951了吧
作者: graydream 2017-08-12 17:31:00
escape951是自以為幽默吧,呵呵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2 17:31:00
女的連誰摸她都不清楚 同行的朋友一說看到溫流摸的馬上就報警
作者:
satan2619 (cloudyelf)
2017-08-12 17:38:00去fb看留言真的會被氣死,滿滿都像es那樣的發言,還都是女生自己講的
作者:
fal7531 (chiao)
2017-08-12 17:38:00韓評目前不樂觀 追閃很久了 覺得0負面新聞紀錄沒了好可惜
作者:
kisehand (聽說很複雜)
2017-08-12 17:39:00不要隨便就說別人是護航 說不定只是酸韓評真的… 最近還有青春時代2 希望不要再鬧大
作者: yahihi2468 2017-08-12 17:45:00
溫流>"<
作者:
yiyu0718 (yu1999)
2017-08-12 17:45:00es這種言論真的很誇張…
作者: sea456123 2017-08-12 17:45:00
es的發言也太可怕了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7-08-12 17:47:00bobo現在是神曲跟桶王不在想篡位?
作者: chon2254 (chon2254) 2017-08-12 17:47:00
夜店什麼的不去才是最好的選擇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7-08-12 17:48:00打阿福啦!!
作者: menu1720 (rain) 2017-08-12 17:48:00
噓escape951
作者:
sam91109 (天龍卅憲泓)
2017-08-12 17:49:00bobo可能一輩子沒去過夜店XDDDD
作者: Maggiepiggy (佩佩豬瑪姬) 2017-08-12 17:49:00
女生真的很愛打自己人 ....
作者: c10023905 (肚子好餓) 2017-08-12 17:49:00
bobo是在知道什麼
作者: coolerchest 2017-08-12 17:49:00
bobo找韓星版大家一起去呀 走~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8-12 17:50:00噓escape951 看外面還有人說是他摸你你要偷笑了好嗎 無言
去夜店就要有警覺心保護自己 要摸也要看對方是否同意喔>_^
作者: shihyaaaaa (娜歐米米米) 2017-08-12 17:53:00
看到臉書很多小朋友都是某樓那種說法,真的很驚訝現在小朋友的性別概念是這樣
我又不色 也不想給人摸 幹嘛去那邊= = 你們變態自己去
作者: mizys 2017-08-12 17:54:00
因為你是邊緣人 沒人找你 你才不去
作者: Soheee 2017-08-12 17:55:00
一種...人帥真好 人醜性騷擾的概念吧...
作者:
FuySenk (once)
2017-08-12 17:55:00bobo下一篇在等你欸快出現阿
作者: pinny2222000 2017-08-12 17:55:00
連去夜店怕被摸這種言論都說得出來呵
作者:
giantbody (giantbody)
2017-08-12 17:56:00推文笑死
作者: coolerchest 2017-08-12 17:56:00
放心啦 沒有人會摸你 韓星版友會保護你der
作者: beverly4222 (熊寶被被) 2017-08-12 17:58:00
都已經改判了還標題殺人?顆顆 大家都是鍵盤證人呢
作者: graydream 2017-08-12 17:59:00
比起護航或酸,觀念才是真問題啦r
作者:
ivanki (優活)
2017-08-12 18:00:00韓評有點糟... 唉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7-08-12 18:01:00
性別正確
作者:
HBD330 (佐助)
2017-08-12 18:01:00FB還有說溫流肯碰你你要開心XDDDD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7-08-12 18:02:00
呵呵 看到某樓言論也只能笑了
作者: shiny90604 (Shiny) 2017-08-12 18:02:00
噓標題殺人,很多案子都有翻轉,現在亂下定論真的就是對的嗎?按錯補噓
作者:
mp3w69 2017-08-12 18:04:00韓評... 在還沒撤告前的新聞韓評也很酸...
作者: mizys 2017-08-12 18:06:00
撤告後更酸啊!
作者:
SWyuyu (SWchu)
2017-08-12 18:06:00韓評真的...
希望那些說去就不要怕被摸之類的話不是飯 這種話只是招黑而已 另外大家出外喝酒都要小心 不分男女...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7-08-12 18:08:00迷妹:哪間夜店可以被偶像摸,快告訴我!
作者: Echandesu 2017-08-12 18:08:00
噓es推文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2 18:10:00
夜店這種地方明星能少去就少去 沾到夜店的新聞都很難洗白...唉...
作者:
Ivbby (IB)
2017-08-12 18:12:00推上面tracy大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7-08-12 18:13:00會去夜店...嗯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18:13:00還是要有當明星自覺....不然到時候出事只會被拿來酸而已
作者:
hy654 (兄弟乂家豪乂)
2017-08-12 18:14:00去夜店沒差 只是知道自己酒品不好就別喝太多
作者:
orohi (木木)
2017-08-12 18:14:00情緒複雜不知該說啥...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7-08-12 18:16:00而且也有喝酒吧
作者:
NTJL ( )
2017-08-12 18:18:00傷形象 酒真的不要多喝
作者:
kevinaa (111)
2017-08-12 18:19:00喝醉酒愛揩油的明星應該是夜店亂源之一吧 怎麼變可怕的夜店愛豆小心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18:22:00夜店在大眾觀感來說並沒那麼好 一般人去夜店當然沒差但偶像歌手形象很重要 能避免去那就別去那了
作者: mizys 2017-08-12 18:26:00
心疼女生 被人碰到了去報警 還要被檢討被嘲笑
作者:
csh432 (csh432)
2017-08-12 18:30:00嗯 屬實的話蠻毀形象的
作者:
twc8763 (c8763)
2017-08-12 18:30:00肢體接觸是碰到還是撫摸??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18:33:00為啥要在意是碰到還是撫摸= =
作者: huhu88876 (便祕女) 2017-08-12 18:34:00
樓上是bobo
作者:
twc8763 (c8763)
2017-08-12 18:34:00碰到有可能是無意的 但是撫摸是故意的可能性很高吧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18:41:00這件事好像在韓國關注度沒很高 希望風波趕快過去
作者: beverly4222 (熊寶被被) 2017-08-12 18:41:00
BOBO果然是釣魚王☺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2 18:49:00
我看有些人感覺像護航但就是個黑吧 假護航男方其實就是想釣魚不然就是價值觀真的偏差到了極致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7-08-12 18:57:00愛情是盲目的啊...不能怪迷妹
作者:
antimen (ant)
2017-08-12 19:02:00到底有沒有摸
作者:
charoro (李珍基的炸雞桶)
2017-08-12 19:03:00dickyman 太公
作者:
snowone (天氣晴)
2017-08-12 19:05:00不是他們的粉也被這標題嚇到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19:05:00很認真說 即使像TOP違法 之後出來 應該還是很多會照支持之後出來活動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19:08:00= =樓上言論讓人不敢恭維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7-08-12 19:09:00
故意被騷擾...
作者:
AHPI (yupei)
2017-08-12 19:11:00沒必要說女生是故意被騷擾吧?
作者: ju83105 (malai) 2017-08-12 19:13:00
都承認去夜店然後有肢體接觸了還能護???
作者:
limion (Limion)
2017-08-12 19:13:00故意被騷擾…………………????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8-12 19:14:00想故意被騷擾騙錢就騙的到?這麼好騙?
作者: linkfg2333 2017-08-12 19:17:00
真心心疼溫流,男性友人的說詞...,證據實在太薄弱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08-12 19:17:00什麼樣的人就有什麼樣的想法
作者:
AHPI (yupei)
2017-08-12 19:22:00有碰到跟有騷擾是兩回事吧?沒有要護航但也不想接受「我的偶像騷擾別人」這種言論
所以就相信雙方的說法吧,一方酒後不小心碰到,一方誤會是性騷擾因此提起告訴。更多開脫只會招黑而已。
作者: ecohaha (ecohaha) 2017-08-12 19:30:00
怎麼不說是男生去夜店故意摸別人,還故意被騷擾咧
作者:
whatsJ (花子姐)
2017-08-12 19:33:00看到了好多神奇的論點 廠廠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2 19:34:00
會性騷擾的臉???這東西會長在臉上哦???
因為他長得很老實 不像會去夜店摸女生的類型啊並不是真的只說臉好嗎 還有氣質跟形象之類的... 真的完
作者: stara1125 (小湯) 2017-08-12 19:37:00
看臉哪會準啊 在微博看到很多護航的真傻眼
作者:
zodiacy (黃小康)
2017-08-12 19:37:00很多性侵犯超斯文的耶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7-08-12 19:40:00結論是 看長相 XD
作者:
WLR (WLR™)
2017-08-12 19:42:00哪種類型讓你覺得可能會去夜店摸女生的?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7-08-12 19:42:00很多狼師也一臉斯文
作者:
bangcindy (BanG_cindy)
2017-08-12 19:43:00太多傻眼的言論了吧 出門在外喝酒要小心啊 女生也是藝人也是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7-08-12 19:45:00老外怎麼親怎麼碰都沒事 肥宅站在旁邊呼吸就被告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7-08-12 19:46:00
沒追閃團 但溫流 原先以為不去夜店的 @@a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2 19:48:00
看新聞是說幫朋友新開的夜店當一日DJ?
作者: fgrss721 2017-08-12 19:53:00
看來酒一下肚,本性就跑出來了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2 19:53:00
誒?我看錯了是慶祝朋友出道以DJ身份去了夜店 我看到的新聞是這樣寫的 反正不管怎麼理由就是去夜店啦…
作者: NC0516 2017-08-12 19:53:00
看長相氣質?補教狼師也都一表人才呢,長的有流氓臉的哭哭。
作者: coolerchest 2017-08-12 19:54:00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8-12 20:06:00溫流之前抽電子菸 SM冷凍過 其實感覺得出來 他本人跟螢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2 20:06:00
老實說女方都已經撤告了有沒有性騷擾只有他們自己知道我是覺得如果是真的的話應該要堅持告下去讓司法去處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7-08-12 20:09:00
都承認又碰觸到了,事實上就是不夠注意啊,粉絲的言論真的是廠廠
作者:
WLR (WLR™)
2017-08-12 20:09:00告訴乃論的事情,撤掉了就不用浪費司法資源了
作者: heyafra (pp) 2017-08-12 20:10:00
真實狀況不知道是什麼,但FB留言超恐怖。
作者:
AHPI (yupei)
2017-08-12 20:12:00可以請問哪裡有臉書的留言嗎?
kpopn.niusnews.com/=K0vv42l5 比較完整的聲明
作者: heyafra (pp) 2017-08-12 20:19:00
我是看這家媒體的粉絲頁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8-12 20:22:00作者: debby031025 2017-08-12 20:23:00
一群豬隊友...
作者:
ayumori (横ちょ)
2017-08-12 20:25:00就是和解金談好了吧..
作者:
HBD330 (佐助)
2017-08-12 20:27:00作者:
kamelol (kame)
2017-08-12 20:38:00還真看不出來欸....不過公司滅火很快,其實我也覺得是和解金談好了,不然能鬧到報警,事件肯定沒新聞講的那麼淺@@
作者:
limion (Limion)
2017-08-12 20:55:00飯偶像飯到分不清是非對錯了嗎……
作者:
lanMys (Mys)
2017-08-12 21:01:00真的酒品不夠好的話為了自己的形象少在高風險地區喝酒吧,給別人造成困擾也給自己帶來麻煩
作者:
PinkBnN (我愛momoring)
2017-08-12 21:02:00偶像是很重形象的啊....
PTT一堆案例 不在場的人不知道嗨什麼?怎麼確定誰錯?
作者:
cofc (扣芙可)
2017-08-12 21:07:00溫流的臉很憨厚耶看不出來XD
作者: pipiiii777 ( ) 2017-08-12 21:19:00
看不出來+1應該會變成羅生門吧
作者:
BECW (慢慢_來)
2017-08-12 21:48:00撤銷告訴又怎樣 有摸不是事實嗎?
奇怪只是震驚他跟形象不同 不懂為什麼一堆人搞錯重點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7-08-12 22:01:00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7-08-12 22:03:00
這裡有些人的留言很誇張 被性騷擾的人已經很委屈了 還有要被別人莫名質疑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7-08-12 22:05:00
依D社報導 當事人是醉到站不穩 ..... 詳細自己看 XDDD
作者:
BECW (慢慢_來)
2017-08-12 22:19:00不小心碰觸到跟撫摸差很多欸
作者: jansy (記住你是誰!!) 2017-08-12 22:25:00
不管故意非故意都造成別人的困擾了啊!不能喝還是少碰酒,或不去公共場所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22:31:00有人能翻譯D社下面的評論嗎
作者:
charoro (李珍基的炸雞桶)
2017-08-12 22:35:00在我看來說和解金已經談好了這種言論也很腦補= =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2 22:40:00看d社報導溫流根本喝掛不省人事,只能抓著桌子連站都無法,然後把該女的腳當成桌腳抓所以被視為性騷擾,感覺好冤枉可是我怎麼好想笑對不起XDrz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22:41:00原來那是翻譯的韓文 感謝提醒喝掛到不省人事 很危險耶.......而且哪個是真的 SM聲明是進舞池觸碰到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2 22:44:00真的是....已經喝掛起第一次爭議朋友就該幫忙把溫流送走(當然溫流本人不該喝到爛醉是根本!)還把對方腿當桌腳抓了第二次,對方覺得不舒服也是必然的啦老實說。
感覺很多推文都不是照報導出來的去討論了說看不出來會做這種事的,請問報導出來他是做了哪種事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22:57:00喝到斷片 造成他人困擾
作者:
minne96 (妮)
2017-08-12 23:02:00喝成這樣....滿誇張的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17-08-12 23:03:00去夜店爛醉真的不行 這辮子有點粗-.-
作者: allegra60 (allegra60) 2017-08-12 23:03:00
慶祝友人DJ出道 也不該喝得爛醉
作者: joshcar 2017-08-12 23:08:00
有什麼好冤枉的 以那女生的角度來說 一個男生抓自己的腿第一次他朋友說他喝醉不小心的也就不追究了 但又抓第二次會覺得被非禮也很合理吧
作者:
cofc (扣芙可)
2017-08-12 23:08:00做哪種事?阿不就喝個爛醉然後亂摸女生嗎?
作者:
kevinaa (111)
2017-08-12 23:10:00韓國人多數很愛喝 會喝到醉比例很高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2 23:16:00不好意思喔我冤枉這詞只是要表達他可能本意不是性騷擾是指出發點不是指被指控本身謝謝
作者:
shpongle (LIONS 113)
2017-08-12 23:19:00喝醉就可以摸嗎 胡說八道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7-08-12 23:22:00
被喝到爛醉的人把腿當桌腳抓兩次,誰都會送他進警局吧,夜店可是連喝錯酒也會砍人,好險他毫髮無傷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2 23:27:00
不適當的碰觸就是很令人不舒服啊 管他是不是爛醉應該不是他是爛醉就比較沒關係吧 冤枉在哪^非他本意
作者: shihyaaaaa (娜歐米米米) 2017-08-12 23:31:00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2 23:35:00
到底那些說去夜店就是會給人摸的粉絲腦子裝什麼
作者:
AHPI (yupei)
2017-08-12 23:35:00迷妹令人傻眼,但不是每個粉絲都是迷妹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2 23:36:00我沒有說女生不能感覺不舒服啊 就說看文章他沒有性騷擾的動機(所以用了冤枉:針對沒有動靜本身)卻造成了性騷擾的事實 他有不對他該反省 又沒有說他沒錯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2 23:36:00
那些價值觀跟道德觀到底出什麼問題
明明就有很多保持理性的人,為甚麼非要找那些護航過頭的貼上來?
作者:
bangcindy (BanG_cindy)
2017-08-12 23:40:00歡迎來閃板看 沒有這種傻眼的護航言論 迷妹們根本還不能去夜店吧= =怎麼會覺得去夜店就該被摸啊到底在想什麼!?
作者:
charoro (李珍基的炸雞桶)
2017-08-12 23:41:00臉書的言論不是本來就很__嗎 不懂一直貼上來PTT火上加油幹嘛 但我尊重你有貼的權利 也不是所有S.W.都這麼不理性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2 23:41:00
個人覺得冤枉只適合用在他根本沒這行為 而的確造成困擾其實稱不上冤枉 還是抓了第二次那種畢竟誰能知道他真實本意 只能從實際行為看啊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2 23:44:00嗯嗯是喔 我覺得就目前結果論冤枉可以用在動機啦 阿不然是在撤銷哪國
作者:
new262 (內有精華)
2017-08-12 23:45:00結論1.有碰兩次 2.對方撤告。 可以洗洗睡了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2 23:45:00
所以就是的確承認有 只是管他們怎麼橋的受害者願意吞這樣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2 23:46:00
這樣從結果論看算冤枉可能我們標準真的不同XD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2 23:47:00然後喝很醉的人當下沒有抓一次抓兩次在那邊計數的概念再次重申溫流不該喝那麼醉 他有犯錯 謝謝
作者:
bangcindy (BanG_cindy)
2017-08-12 23:47:00至少沒有女生去夜店就該被碰這種很扭曲的想法吧= =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23:47:00我去專板看..沒啥再護航阿 有人希望他戒酒
作者:
bangcindy (BanG_cindy)
2017-08-12 23:48:00無法駕馭酒精就少喝吧真的QQ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2 23:50:00befly 你是在專板哪裡看到的
你看下午4點多的討論阿 那時幾個都說是臆測被誣賴後面討論我就沒再看了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2 23:54:00不是標準不同是根本出發點就不同吧 看了d社文章後我覺得可以因為理解無惡意動機而撤訴 像你就覺得撤訴是開條件去喬阿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2 23:56:00
喬不見得是開條件啊 而是不論如何用什麼方式或說法說服啊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3 00:01:00所以我說「我感覺」把腳當桌腳抓這個不是原本要企圖性騷擾動機冤枉是「我的感覺」請問你現在要針對我對於冤枉這個詞的定義來爭論什麼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3 00:02:00
但反正不論該男本意如何我是不會說覺得想笑啦...囧rz畢竟對當事人來說在當下感到不舒服是真的吧我才不知道爭這幹嘛咧 只表達對我而言不算冤枉啊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3 00:04:00四點多時,還處於慌亂時期,相信自家偶像很正常@@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7-08-13 00:13:00
這板貼護航過頭的迷妹言論出來不是很常見?紅的過頭某團下面怎麼沒有人出來說以偏概全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14:00"感覺好冤枉但我怎麼覺得好想笑"...無論哪方面來看都不好笑="=
作者:
mintsnow ( 辛辛辛~*)
2017-08-13 00:15:00為什麼又可以扯到我說好笑啊.... 我覺得醉到把人腿當桌腳抓這件事就很滑稽荒謬啊 你從一開始針對我的冤枉(我用在出發點 你又說判斷不出動機 好啊那法院審判都不要考慮動機好了zzzz)同一段又說「沒有比較沒關係吧」(我根本沒說「比較沒關係」)現在又要一個意指我「不在乎受害者感受覺得好笑」真的是不用這樣好嗎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16:00不管是不是本意 他都騷擾到女方了 覺得自家的偶像很可愛嗎其實是很荒唐 喝到爛醉不懂節制的人滿糟的 這種人會帶給身邊人很大的困擾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3 00:16:00
天啊 還來 我ˇ就覺得這行為已經有當事人感到被騷擾我不覺得笑 笑不出來行不行 管那男的行為多滑稽可以嗎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17:00他不是本意 fine 但這種行為超級不好笑 他不改遲早會出事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3 00:20:00eat大 ,看留言也只是說有些較不適當的留言,大部分的人也沒把那些留言認為是多數S.W.的想法@@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20:00我有親戚就是這種一喝酒就要喝到爛醉的 超級給人添麻煩 都要死拖活拖 到處幫他跟別人道歉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8-13 00:23:00eat想拖哪團出來救援直說啦 溫流的新聞在那裡某團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24:00每次跟這種人同桌 白眼都要翻到後腦勺 然後醒來都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重點是 明知道酒品差 下次還是會喝到爛醉 真的很OOXX
作者:
charoro (李珍基的炸雞桶)
2017-08-13 00:25:00我也不懂eating0928要拖哪團出來坦wwww幹嘛不直說啊誰懂你在講誰wwww
作者: BeckyPH (Be) 2017-08-13 00:26:00
要歪去別團了嗎 (菸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28:00希望他能從這件事得到教訓 戒掉喝酒壞習慣 不然以後遲早還會惹麻煩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3 00:38:00
遲早不改早晚會出事 現在溫流不就出事了? 好好道歉 女方也撤告了 酒品不好真的就戒酒吧… 喝得那麼最幹嘛呀…造成那麼大的麻煩
作者:
ssore (...)
2017-08-13 00:43:00不改遲早再出包+1,醉了還繼續喝,要是旁邊沒朋友,跟東區夜店爛醉躺路上的妹一樣了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7-08-13 00:46:00
誰跟你們救援= = 那些很扯的言論就是一直出現,為什麼這邊不能貼那些臉書的留言? 貼出來還要被酸火上加油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3 00:49:00
那你乾脆連微博一些腦粉的言論都貼出來好了 腦粉只會多不會少貼都貼不完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8-13 00:50:00你到底在說什麼zzz "紅的過頭某團下面怎麼沒有人出來說以偏概全"這句不是你說的嗎 想拖哪團出來直說很難?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51:00下次再爛醉 不見得只是夜店碰觸了 酒品差的人根本不該碰酒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7-08-13 00:51:00
事實上就是自家偶像行為不夠妥當,人人可以酸
哇嗚各位要吵的話自己站內信吵吧基本上都已經無關本文了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8-13 00:53:00這邏輯太難溝通了www 自己先講了A 人家問A又扯B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3 00:54:00所以樓上到底想講哪件事,感覺推文重點都不一樣我是說eat大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55:00他當然要提繼續調查 這才是對彼此都好的做法 但希望他能真的認知到自己喝酒喝成這樣有多危險 給別人的困擾有多大
繼續調查當然是好的== 醉成這樣也會想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對別人造成困擾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0:58:00戒酒對他對別人都好 不會節制就別喝 別再當麻煩製造者了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1:01:00即使不繼續調查 他也應該要很清楚他已經給身邊人陌生人都造成困擾了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1:04:00都這年紀了 還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哪 聽說韓國女生成年就會先測試酒量 為了保護自己 男生不這樣做嗎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3 01:06:00
一開始我對女方的說法存疑 這樣看來是溫流的問題沒錯已經造成女方跟朋友那麼大的麻煩 溫流真的要好好反省 醉成這樣太誇張了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1:07:00喝到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這種人最危險好嗎 不管男女都是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1:11:00危險是可能成為受害者 也可能是加害者 就算身邊有朋友陪 也請考量朋友要幫你擦屁股有多辛苦吧何況這種吃形象的職業 稍有不慎 可能還會連累到已拍的劇等等 沒有對酒的自覺 過了這坎 日後還會有的
作者:
tallhigh (我愛你啊!!....只是.....)
2017-08-13 01:18:00這種酒品差的人真的很討厭...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3 01:18:00
真的如果哪天醉到不醒人事殺人的話也要推託說我喝醉了不記得了嗎? 沒那酒量就不要這麼喝酒 女方如果認定你是性騷依目前的狀況也可是說是性騷了 還是要噓下溫流戒酒吧 不然這酒品很危險
這是酒品差嗎......不是酒量差嗎 該戒了 危險慘了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01:23:00差啊 他不是都抱腿了 因為他以為是柱子="= 如果D社說的是事實的話 醉到分不清眼前是什麼 不是很危險嗎 這樣還不差講錯 以為是桌腳酒量差和酒品差一線之隔 這個差別 就在有沒有自制力如果知道自己酒量差 就該節制 不知節制就是把自己變成一個麻煩無法自制或駕馭不了酒 就別喝 也不是剛成年的人 自己酒量到哪不知道嗎他朋友都要幫他跟別人賠不是了
了結論就是該戒 自己在家喝要怎樣管不著 在外面了就該注意也別把偶像酒後的行為美化是說南韓真的不少人菸酒癮很大 包括藝人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7-08-13 01:40:00
嗯...別把酒後行為美化了 造成別人的困擾就去酒品差
作者:
charoro (李珍基的炸雞桶)
2017-08-13 02:01:00要酸可以酸啊 但跟貼那些迷妹盲目的言論出來跟酸偶像到底有什麼關係?然後某團到底是哪團?eating0928有沒有打算要講清楚啊?
作者:
LikeaG6 (東方聯盟)
2017-08-13 02:07:00個人認為酒精可以把人類變成野獸禽獸 應另定以人為本的禽獸法對應 只要有喝酒就應該採用問卷大數據判定此人有罪與否或是否誣告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7-08-13 02:31:00喝酒沒啥阿..不要造成他人困擾就好...
作者: NC0516 2017-08-13 03:16:00
酒品不好真的容易為周遭帶來很大困擾。
作者:
WonhoL (我是誰)
2017-08-13 07:26:00為什麼每次發生這種爭議的時候,就有人喜歡從臉書找東西貼溫流是該戒酒,酒量不好就別去夜店喝,還是吃形象的職業
無論男方是否故意或無心,女生第一次被摸就抗議過表達不適了,溫流身邊友人怎麼還放任發生第2次的觸摸事件(而且還有20分鐘的時間差)?
作者: vic2990 2017-08-13 09:35:00
酒後的行為不能因意識不清而當成免罪符吧?喝酒易誤事這道理每個人都懂
作者: jansy (記住你是誰!!) 2017-08-13 10:13:00
酒醉無意識是護身符的話,那酒駕就無罪了吧!
作者:
ddm6666 (dd)
2017-08-13 11:00:00紅明顯 由很多推文可見台灣性別/性平/性的意識跟教育都很差 性騷擾跟「動機」無關 當事人有感到不舒服才是重點
作者:
AHPI (yupei)
2017-08-13 11:25:00造成騷擾的確不管怎麼樣都是不合適的,身為女性也會覺得不管騷擾我的人多帥多出名就是很有問題。但以一個演藝人員的形象來說,「性騷擾」和「騷擾」我想是有很大的差別,理智粉絲不是希望他完全脫罪或是除罪,而是希望可以釐清事發經過(畢竟目前都是口述證詞,沒有錄影畫面),然後給當事雙方完整的交代。
作者: NC0516 2017-08-13 12:59:00
酒量跟酒品本來就有差,有的人酒量差喝醉是發呆晃神昏睡,不會造成他人太大困擾,酒品差是指會造成困擾,比如大吵大鬧大笑愛毛手毛腳之類,我就有朋友一喝醉愛抓著人家親。
作者:
CjWmC (泡沫)
2017-08-13 13:22:00當事人第1次被摸到 有接受他朋友解釋相信是不小心碰到 但發生了第2次才認為是故意而報警 很合理啊 任誰都會覺得對方可能是性騷擾吧
作者:
zhtsai (宅大å”)
2017-08-13 14:13:00偶像藝人在公共場合喝到失憶,本身就不大可取傷形象
作者:
kk11410 (小熊森林)
2017-08-13 15:02:00覺得不管怎樣藝人在外都要注意…尤其飲酒…要拿捏好自己的底線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7-08-13 17:02:00給錢了事啊 YG學學人家處理速度好嗎
作者:
yougottt (hello)
2017-08-13 19:10:00YG其實在當年的車禍事件處理的速度很快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