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CLC Sorn談外國藝人在Kpop的權利金與版權費

作者: mp3w69   2017-10-14 13:30:26
CLC Sorn在中秋節時返回泰國做了一次Live直播,與她的泰國Vocal trainer(以下簡稱VT)
談及外國藝人在Kpop產業中"權利金(loyalties payment)與版權費(copyrigts)"的話題
https://youtu.be/X7RX0Xyhepk
影片為泰語英文字幕(翻譯by book_pentagon),以下是逐字中翻(0:11開始)
我是Cube旗下CLC的泰國成員Sorn,我是一位南韓的偶像歌手,明年的3月將是我的出道3周
年。
VT:明年將是你的出道3周年?你在那裡待多久了?
大概6年
VT:你發行了幾張專輯?
我有6張迷你專輯
VT:出道只有2年但你卻已經有6張迷你專輯。請誠實的說,CLC在南韓的人氣如何?
我們不是很有名,但事實上我們正在一步一步的成長。最近我們都知道Kpop有很高的競爭
性。一個女團出道且她們的歌馬上大熱,她們將會被分類為大勢組合,但是CLC不是那種
組合。從我們出道之後,並沒有獲得這樣的反響,所以我們正一點點的成長與推廣我們的
知名度。如果問"你知道CLC嗎?"路人會說"阿,我知道這個組合,但是我不知道誰是誰"之
類的。
VT:這非常有趣...你已經在2年內發行了6張專輯,這聽起來非常奇怪。
如果你是泰國(或是其他國家)藝人,如果你的第一張專輯沒獲得大熱,
公司將會停止發專。為什麼Cube會繼續發專?
我想這更像是投資項目。公司已經與我簽約,在合約期間內,他們要保證做任何事來使我
們的組合繼續活動下去,確保他們不會放棄我。但在這期間,身為一位藝人你也必須開發
自己來使組合更有知名度。這像是50:50的互相幫助彼此,當公司付出金錢做投資時,任何
女子團體都須付出努力來做回報。
VT:有一個詞叫做"權利(loyalties)"
L o y a l t i e s,沒錯,loyalties(權利)
VT:另一個叫做版權費(copyrights),這兩者有什麼不同?
你為什麼對此感興趣並研究它們?發生什麼事?
我必須說我並沒有100%的深入研究像是"這兩者的定義是什麼?",所以我知道的並不是很詳
細。但我最近會專注於權利的理由是,Kpop產業中的許多藝人公司,拿我來舉例,Cube幫
旗下的每位藝人開了一個銀行帳戶,我們可以去這帳戶確認我們的收入。所以我去問了我
們公司的工作人員"這些錢是哪裡來的?"他們說"每當你們的歌被播放或是使用時,將會有
各自的權利金,這就是錢的來源"。
每當我們的歌被播放,權利金就會進入我們的帳戶,Cube幫我們開帳戶,這樣錢就會直接
進入我們的戶頭,不會透過公司。我們不用跟公司分這筆錢,公司也沒法碰這筆錢,這錢
是直接給藝人的。藝人、作曲、作詞、合唱者、工程團隊、PD、歌手、甚至是只彈奏一個
音軌的音樂家,我們直接獲得權利金。
VT:所以意思是說公司為你開了這個銀行帳戶
是的
VT:且這是除了一般支付(合約)之外的一筆額外金額
這就是故事的背景。因為我們專輯的宣傳期已經結束了,所以我跑去銀行確認費用是否已
經撥款。大部分的錢會在我們結束活動後進來,所以我想我應該已經收到錢了,我們成員
也拿到錢了。但是我發現戶頭裡的錢還是跟上一張專輯活動時一樣,我有點像"為什麼還
沒撥款?其他5位成員已經拿到錢了"。我跟另一位香港成員Elkie做了確認,她也沒拿到錢
。外國藝人發生什麼事了?當下我甚至想到難道我被騙了?到底怎麼了?我們的權利金收入跟
韓國成員差了6倍。
我不是那麼的貪婪,但是這系統不該是這樣。我問了我的公司,他們幫我做了研究。這是
因為你收到的權利所產生的問題。舉個例子,有4種權利叫A、B、C、D,我有劣勢是因為我
只收到了A權利,因為我們是外國人所以我們沒有拿到B、C、D權利。
VT:阿...因為你不是韓國人
是的
VT:所以你不能像韓國藝人那樣
是的,這些我們應得的東西。而我不是那種"就這樣讓它過去"的人,我沒有那麼天真,我
意思是我想知道為什麼。公司告訴我"我的國家並沒有支持這權利金的法律,所以他們不能
同意撥款",我應得的權利費用被放在一旁,沒有進入我的帳戶。這就是我跟我的成員不平
等的原因。
我有點像"什麼法律?我該做些什麼來推動它?"如果有什麼我可以改變我的國家,來讓我跟
我的韓國朋友一樣,我想去做這事。我還有5-6年的合約,如果我無法做任何改變的話,這
將會是我的劣勢。這就是為什麼我又再一次研究它。
不是公司的員工騙了我,只是因為他們並不知道,真心的說,這也不是他們應該關心的部
分,我們公司只是讓員工幫我們組合註冊了權利金系統,所以這位員工幫忙註冊了,只是
這樣而已。她並不了解詳細的法律或是為什麼不平等,或是更深入的東西。所以我問了我
們註冊權利金系統的組織,它叫做FKMP(Federation of Korean Music Performers 韓國音
樂表演者協會)。這是一個幫助保護藝人權利的協會。
VT:如果你的歌在百貨公司播放了,公司也會收到錢嗎?
是的,他們會收到錢
VT:有一部分的錢是權利金會直接給藝人?
好吧,舉個例子,有一首歌叫"ABC",每當我們播放這首歌,我們假設公司會拿到90%的版
權費,剩下的10%權利金是給有參與這首歌的藝人,10%的權利金將會分給許多有參與這首
歌的人。拿CLC來說,這10%將分成7份,但是,在我們分這10%之前,我們必須將其中的一
半分給PD。不只是一位PD,也包含作曲、作詞與他們的團隊。所以這10%的權利金有5%分
給我們,5%分給製作人團隊。這5%再分給CLC的7位成員,最後每位成員只拿到0.XX,這就
是我們的權利金。
VT:好的,這是權利金,且公司不會被算進去拿走任何一毛錢?
是的,因為他們已經拿到90%的版權費
VT:我懂了。而且公司從收入那也會付一般支付(合約)給你
那麼,你應得的B、C、D權利金又跑去哪裡了?
我跟協會的人員諮詢此事。他們說"別擔心,這筆錢還為你保管著"。我需要做的只是等韓
國協會給泰國相關辦事處發同意書。只要相關法律成立或是同意支付,那我就可以拿到我
應得的權利金。協會的人員說我很幸運,我聯絡他們的時候,協會已經發函給泰國相關辦
事處,然後我的國家也同意了。我很幸運的成為他們研究的一個案例。
事實上,每位藝人都必須自己註冊權利金系統。真心說,公司因為已經拿到版權費,所以
他們不在乎這件事,但是像是Cube很在乎藝人的公司,馬上幫我們註冊了這系統,他們提
醒員工要優先關心此事,他們告訴我們可以去這銀行帳戶確認我們所應得的權利金。
這套版權費與權利金系統並不是全世界通用,這取決於各個國家的法律。我問過
Lisa(BLACKPINK)跟BamBam(GOT7),是否他們的公司有提及權利金的事,公司又是如何解釋
。Lisa說她的公司只是告訴她"因為你是一位外國人,當你簽合約時,如果你沒有被支付與
韓國成員一樣的錢,不要感到冒犯,因為這通常就是這樣。"Lisa覺得這可以接受,但是對
我來說,就像我之前說的,我不是這種人,我覺得不行,為什麼要這樣。
我還沒收到的權利金是"當我們的歌在百貨公司或是在公共場所播放時"的部分,因為我的
國家還沒給韓國的協會發函同意。如果我們的歌在咖啡廳播放的話,這將會是一筆很大的
錢,因為在韓國有約200-300家咖啡廳。如果我的歌每天都被重複播放,那我將收到這費用

A類權利金是從串流而來(粉絲經由iTune或是月費制的音樂app聽歌)。除了串流之外,我也
獲得機械性權利金,當粉絲買專輯時,藝人將會獲得此權利金,這收入也是直接付給藝人
。所以我從串流及專輯來收到權利金。
Cube想幫我得到額外的權利金的部分是"當我以合唱者的身分唱CLC的歌時"。我在CLC的大
部分歌中有擔任合音,Cube用自家的藝人去做這事而不是去招聘,我經常做這事且Cube也
會付我錢。製作人團隊用我的歌聲當合音部分的音軌,所以他們每次也會付額外的錢給我
,不只是CLC的歌,其他歌用到我的聲音,我也會額外收到錢。
VT:你在韓國過得如何?
我認為不錯。我們持續的接到活動邀約,我們在韓國也有越來越多的行程,這意味著我們
的知名度正在變得越來越好。有越來越多的人希望付錢讓我們上舞台表演,我們的韓國飯
圈也在成長,我想國際飯也是如此,仍在維持。我們現在正在作音樂,也許明年會發表我
們的新專輯。
VT:另一張專輯?這是你的第7張專輯
是的
VT:喔,你的公司會繼續推你們
如果他們還沒放棄我們,他們會繼續推我們
VT:我可以說他們還沒放棄你們
End
作者: tomoko17 (春日部小花)   2017-10-14 13:37:00
替00QQ 拿不到錢 難怪要討好中國姊姊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7-10-14 13:37:00
外國人去韓發展基本上就是為了揚名國際再光榮返鄉在韓就是累積知名度當返鄉跳板
作者: JYao (志效守護者)   2017-10-14 13:38:00
原來如此 比較算是法律問題 外國人發展還是有比較多限制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7-10-14 13:39:00
看完還想知道所以JYPE有幫外籍藝人爭取這筆錢嗎?
作者: z1x2c3 (z1x2c3)   2017-10-14 13:41:00
每個藝人要自己註冊權利金?如果公司忘了提醒,自己又沒
作者: qazxswptt (...)   2017-10-14 13:41:00
很少看到藝人對拆帳講這麼詳細的 可能他是外國人沒在怕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3:42:00
第一次聽到藝人直接講拆帳方式@@這不都是經紀人來對外說明的嗎
作者: pups40515 (曌子)   2017-10-14 13:44:00
好文推,感覺所有在韓外籍藝人都有這種困擾,經紀公司也要協助處理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3:44:00
Sorn是假期回泰國時,想了解和推動協議,所以錄影訪問的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7-10-14 13:45:00
推講超詳細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3:45:00
喔喔 原來是這樣
作者: arpp5833 (33)   2017-10-14 13:46:00
Sorn很棒 敢這樣說出來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3:46:00
這樣訪談對想到韓發展的外國人 多少有幫助 good這訪談 讚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3:47:00
推特開始討論時,很多人不了解始末,就一面倒罵Cube對外國成員不平等,還好後來有Fans詳細翻譯。
作者: mygreen43   2017-10-14 13:47:00
推訪談 原來是這樣
作者: bigwing (相隔24年的感動)   2017-10-14 13:48:00
Sorn有想法也有行動力,很棒加油
作者: husky1989 (Marvin)   2017-10-14 13:48:00
推 不過JYPE家的BAMBAM那邊怎麼沒講下去XD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3:49:00
謝謝原Po整理發文,也建議排版可以隔空行
作者: donna841213 (DoNa)   2017-10-14 13:51:00
推sorn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3:52:00
推!昨天有看到,覺得她真的是很有想法的人
作者: TExpress (米倫)   2017-10-14 13:52:00
是說所以YG沒跟Lisa解釋清楚??.......
作者: crows (crows)   2017-10-14 13:53:00
那YG真的很糟耶 這樣欺負外國藝人
作者: alisea (alice)   2017-10-14 13:53:00
有看到很多人沒搞清楚就在罵收入6倍差的
作者: real4 (r4)   2017-10-14 13:54:00
推推
作者: qazxswptt (...)   2017-10-14 13:54:00
bambam都在家鄉買房了 所以可以直接跳過(誤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3:54:00
CUBE這點真的不錯,但YG.......就直接要藝人吞下去就對了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3:54:00
lisa沒拿到?? 跨謀...
作者: alienshinee   2017-10-14 13:55:00
有點意外cube是這樣照顧藝人的公司[email protected]@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3:55:00
他們三個有互相扶持不錯 至少有update訊息
作者: real4 (r4)   2017-10-14 13:55:00
腦袋好清楚
作者: NC0516   2017-10-14 13:55:00
她很棒,這樣攤出來講可以間接幫其他外籍藝人提醒應有的權利,不過版稅是國與國要簽訂合約,所以沒簽還是無解。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3:56:00
Lisa是YG第一個外國成員?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3:56:00
簡單的說:CUBE有跟藝人解釋是法規問題,YG跟藝人說外國人分到的就是比較少(這樣吧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3:57:00
喔喔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3:58:00
也要留意文中說的拆帳%,是臨時比方假設,不是準確數字
作者: pauhsi (喵爸)   2017-10-14 14:02:00
難怪外國藝人很難在那邊久待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02:00
Sorn腦袋好
作者: NC0516   2017-10-14 14:03:00
這種稅制是韓國法律,經紀公司也無解,不過經紀公司可以做到講解原因跟提供查詢管道,YG就直接說你外國人就是會分的比較少,所以韓裔不算在內?
作者: elliot156645 (Elliot)   2017-10-14 14:05:00
推 外國人真辛苦
作者: bypetty (幻風)   2017-10-14 14:07:00
算是種保障自己國人的一種法律 也不能說這法不好
作者: potatoes (potatoes)   2017-10-14 14:07:00
Sorn很有想法欸好厲害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07:00
簡單來說,法律保障本國人的權利,但外國人的錢就是無法進
作者: vacancy623 (sophomore)   2017-10-14 14:07:00
YG感覺敷衍了事耶....起碼要跟LISA說清楚是為什麼吧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08:00
戶頭,但錢也不是到別處,就是被凍結了,需要再自行去大使
作者: bypetty (幻風)   2017-10-14 14:08:00
而且也是有管道拿回另外的5/6
作者: MFFL (Mavs Fan For Life)   2017-10-14 14:08:00
YG如果只跟Lisa這樣說而已,那很糟,覺得不行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09:00
泰國的辦事處自行處理申請錢才能拿到。
作者: bypetty (幻風)   2017-10-14 14:09:00
凍結的5/6不去領就變呆帳
作者: mp3w69   2017-10-14 14:10:00
不用自行去泰國辦事處喔 FKMP會幫忙處理發函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10:00
對 我剛剛再仔細看 打錯了 總之是上面說的那樣~
作者: merkx051 (merkx051)   2017-10-14 14:11:00
難怪跑男一堆
作者: Maggiepiggy (佩佩豬瑪姬)   2017-10-14 14:12:00
作者: swagstliou (swagSTowen)   2017-10-14 14:12:00
意外的CUBE讓人感覺關心藝人,給個好評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4:12:00
Sorn懂得捍衛自己權利 good
作者: Maggiepiggy (佩佩豬瑪姬)   2017-10-14 14:13:00
為自己發聲
作者: NC0516   2017-10-14 14:13:00
跑男就算可以領專利金還是會跑吧,在中國上節目跟演一部戲的錢在韓國要賺好幾年XD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13:00
YG大公司,還直接那樣說,有點讓人傻眼,制度還是很韓國
作者: bjsy (tatata)   2017-10-14 14:14:00
希望Lisa能拿到應得的,不要傻傻的吞下去呀
作者: S2S2 (叫我爹地)   2017-10-14 14:16:00
推好文
作者: newedifier (DEX)   2017-10-14 14:21:00
完整文章推
作者: Angelight (Kirara)   2017-10-14 14:21:00
推推好文 Sorn好勇敢為自己發聲
作者: lbc (lbc)   2017-10-14 14:22:00
推Sorn,懂得捍衛自己的權利,外國人要在他國生存真的很不容
作者: lilyQmmm (莉莉毛毛蟲)   2017-10-14 14:22:00
她感覺滿追根究底的 不然公司員工原本也不懂相關法律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23:00
這樣真的滿有勇氣的,基本上在國外很多鳥事都是自己吞下去
作者: lilyQmmm (莉莉毛毛蟲)   2017-10-14 14:23:00
開了先例之後希望其他外國人成員也能一併得到應有的待遇
作者: back4pace (倒退嚕)   2017-10-14 14:23:00
推Sorn!好佩服她 但也開始替Lisa擔心囧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24:00
居多,問太多也怕被討厭或是被說愛錢。
作者: lbc (lbc)   2017-10-14 14:24:00
易,說真的,公司沒有義務去幫外國人理解這些,我在美國很多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4:24:00
因為Sorn是Cube第一個泰國成員,員工也是首次遇到吧
作者: lbc (lbc)   2017-10-14 14:25:00
年了,即便是fortune500等級的公司也很多對外籍員工相關法規
作者: Ycosmos (cosmos)   2017-10-14 14:25:00
好文推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4:26:00
Elkie也是。
作者: apinyuu (囗囗)   2017-10-14 14:26:00
推Sorn,看過她在YT方塊官頻的PRODUSORN系列影片,真的是有想法很棒的孩子
作者: hannah439 (清爽薄荷祈)   2017-10-14 14:27:00
推sorn 讓更多人了解系統說不定也幫到一些人
作者: namciky1314 (Brittany)   2017-10-14 14:27:00
推Sorn,為自己發聲!很有想法
作者: lbc (lbc)   2017-10-14 14:28:00
希望Lisa也能自己去爭取一下,該拿的還是要拿啊
作者: NSlice (N片)   2017-10-14 14:28:00
推,詳細清楚,也順便搞懂音源分紅比例XD
作者: ctrighthere (失憶的吉他)   2017-10-14 14:29:00
看完覺得Sorn好聰明也懂得保護自己 沒想到cube在照顧藝人還滿用心的 反觀YG 希望不是只有說你的錢比較少而沒有解釋
作者: taekekeke (跌打損傷)   2017-10-14 14:31:00
推一下頭腦好的Sorn
作者: kakakakakaka (ka)   2017-10-14 14:31:00
這邊翻專利金應該不對 不過我一時想不出適合的中翻XD 還是感謝原po分享這篇
作者: winnie1206 (yun12061230)   2017-10-14 14:31:00
YG的說法也太爛……推Sorn~覺得有好好搞清楚自己的權益跟實際狀況真的很重要
作者: kjkyeh (kjkyeh)   2017-10-14 14:31:00
推Sorn很棒!!
作者: xam (聽說)   2017-10-14 14:31:00
yg給Lisa的福利應該好很多吧,分紅相對之下可能只是小錢
作者: chaumanchi   2017-10-14 14:32:00
不只是泰籍藝人,應該包括所有外籍藝人,不知道韓裔外籍的是不是也分很少?
作者: sodanicky (打粉一枚。)   2017-10-14 14:32:00
推Sorn!為自己的權益發聲很棒 CLC加油
作者: vickyhappy (I'll Be Your Man)   2017-10-14 14:33:00
跟大錢小錢無關吧,這是藝人該有的權益耶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4:33:00
“我們「假設」公司會拿到90%的版權費, 剩下的10%專利金是給有參與這首歌的藝人 ”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7-10-14 14:34:00
看完原文,並沒有少拿,只是被公司扣住,不能發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4:34:00
前面,分紅比例只用來解釋,不是實質數字啦
作者: winnie1206 (yun12061230)   2017-10-14 14:34:00
我記得Sorn家境很好 對他來說重點也不是錢吧 重要的真的是搞清楚自己的權益
作者: yirona (rona)   2017-10-14 14:34:00
推Sorn幫助自己也幫助其他外國藝人
作者: Clairewu   2017-10-14 14:34:00
YG跟JYPE給的其他福利或其他方面薪資還不錯,Lisa Bambam覺得專利金算小錢,不會為了這個再去麻煩公司同事
作者: chaumanchi   2017-10-14 14:35:00
雖然不知道專利金實際分紅有多少,但差六倍也太慘了吧
作者: rurutia2 (Rurutia)   2017-10-14 14:36:00
想知道中國籍和日籍的藝人 知道嗎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4:36:00
不是錢被公司扣住,而且相關協會凍結,不能入帳戶啦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4:36:00
哪一句有提到lisa和bambam覺得是小錢?????
作者: TExpress (米倫)   2017-10-14 14:38:00
不管是不是小錢 做一樣的工本來就要得到一樣的權益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4 14:38:00
Elkie香港籍的 不曉得怎處理 Sorn說她覺得這是權益啊
作者: ngo39   2017-10-14 14:38:00
終於有人發這篇了XD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4:38:00
Sorn好棒!
作者: CracoviaZoE (NWY_Beautiful)   2017-10-14 14:38:00
好奇其他公司的非韓國籍藝人的情況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4:41:00
感覺之前應該有很多非韓籍藝人其實也不知道如何解決這問題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4:42:00
SORN不缺錢啦,她爸之前不是皇室左右手之類的嗎?
作者: chienchi1371   2017-10-14 14:42:00
YG這樣回覆好敷衍喔 推Sorn~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4:42:00
Sorn父親曾是泰國總統的秘書室長之類,讀書成績也是全優的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4:42:00
Sorn此舉算是幫自己也幫了其他外籍藝人
作者: pure27   2017-10-14 14:42:00
推一下 有問題提出來很好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7-10-14 14:45:00
韓裔就表示是外國籍啊,法律上一定是同等辦理的。一般公司真的不太會管這種事,因為公司並沒有違法(這屬於國家對國家之間的事務吧)懂得維護自己權益,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Sorn真的很聰明,處理態度也很成熟(稱讚公司XD
作者: jbd123 (jbd)   2017-10-14 14:46:00
推Sorn 認真捍衛自己的權益也造福其他海外派藝人
作者: ilianaa (ilianaa)   2017-10-14 14:46:00
推Sorn 無論是不是小錢這是自身權益的問題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7-10-14 14:47:00
這種事不自己去積極理解就是自己權益受損,而且法律上沒問題一定是投訴無門的。海外工作真的蠻常遇到這種事的…公司都會說不是自己的事物範圍
作者: windband64   2017-10-14 14:48:00
相當好奇JYPE是怎樣的,只可惜只有說到YG的...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4:48:00
這屬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事務+1
作者: v86715   2017-10-14 14:49:00
不熟CLC,但看完想認識SornXD,好有想法且懂得捍衛自身權益!!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4:50:00
JYPE我覺得應該沒問題,泰國方面,因為之前有nichkhun想知道台灣藝人在韓國阿...畢竟是第一次....
作者: ilianaa (ilianaa)   2017-10-14 14:51:00
之前看PRODUSORN就覺得SORN是很有想法的孩子 推坑一下XD
作者: wulinuelf (庚寶)   2017-10-14 14:51:00
希望Sorn也幫幫Lisa
作者: konbai (kon)   2017-10-14 14:51:00
推Sorn 看完覺得yg這樣回答滿雷的冏
作者: kt7rc (K)   2017-10-14 14:52:00
這篇很棒!!!說清楚一些以前的疑惑
作者: micakame (Mica)   2017-10-14 14:53:00
推Sorn 懂得捍衛自己權益還幫助到其他外國藝人很棒啊
作者: mega1929   2017-10-14 14:53:00
覺得公司愈大愈制式化 反而不會在意這種事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4:53:00
看訪談內容 感覺這方面Sorn算是泰籍Kpop藝人中的先例
作者: wulinuelf (庚寶)   2017-10-14 14:54:00
原來和聲也有錢賺
作者: amy0222 (aura)   2017-10-14 14:55:00
成員未成年時要簽約 不是監護人代為之嗎 不排除和大人解釋比較詳盡的可能性?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4:58:00
一直覺得Sorn外型很可愛 (離題)
作者: tactno13 (tactno13)   2017-10-14 14:59:00
Sorn頭腦清楚做對的事 讚! 想知道SM JYPE對這方面的做法,但真正要改善是必須韓國修法吧!每家公司才能依法執行~
作者: YuTacooooo (瑜仔)   2017-10-14 15:00:00
好文推
作者: bluecat5566 (少冰半堂本剛)   2017-10-14 15:00:00
第一次看到把分帳談的這麼清楚的報導 也要推一下
作者: yujuismylove (yujuismylove)   2017-10-14 15:00:00
泰國沒有總統..... 是總理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01:00
Elkie也沒拿到的話 那可能也有許多外籍藝人都沒拿到感覺好像不是單方面韓國法律的問題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5:01:00
https://goo.gl/xGZFAP ProduSorn EP 1-8 Playlist
作者: chaumanchi   2017-10-14 15:02:00
內文提到成因是成員所屬國沒有部分專利金的相應法律,所以即使是JYPE或SM等有很多經營外籍成員經驗的大公司也無解吧,是國家法律層面的問題,公司應該只能在其他方面補貼或直接讓成員吞了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02:00
算是不同國家法律不同的因素 也不是韓國一國修法就能解決
作者: madeinjason (毛怪)   2017-10-14 15:03:00
推詳細 這部分外行人根本不知道會怎麼算
作者: yujuismylove (yujuismylove)   2017-10-14 15:03:00
這就不同國家的法律問題啊!並不是經紀公司的問題
作者: leepan33   2017-10-14 15:03:00
作者: madeinjason (毛怪)   2017-10-14 15:04:00
只是YG對外國人的說法也有點不太對吧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5:04:00
想認識Sorn可看ProduSorn, 也會討論到Idol文化和趣事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04:00
國家之間法律不同的問題 其他大公司也無解+1
作者: leepan33   2017-10-14 15:05:00
制度法令問題,基本不是公司能左右,這邊提到的專利、版權應該也是指韓國活動,海外應該能分比較多。
作者: qirt0402 (花)   2017-10-14 15:06:00
推sorn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06:00
FKMP還說「幫你保管著呢」感覺有點奇妙,既然知道外籍藝人卡在這點,就算不主動幫忙解決,也該主動提醒叫經紀公司處理吧,韓國至今這麼多外籍藝人耶
作者: ruby0024   2017-10-14 15:07:00
推Sorn!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08:00
好有追根究底精神與執行力的女孩
作者: leepan33   2017-10-14 15:08:00
追根究底了解、爭取自己的權益是正確的事。
作者: tactno13 (tactno13)   2017-10-14 15:11:00
也許這也是那麼多外籍藝人解約的因素之一
作者: yujuismylove (yujuismylove)   2017-10-14 15:11:00
這就不是公司層面的問題了,公司根本不能幹嘛....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11:00
BP有三個都算外國人吧 而且音源成績好播歌率一定高,感覺虧很多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7-10-14 15:11:00
我覺得或許是不是以前經濟公司不主動處理,看內文「我很幸運的成為他們研究的一個案例。」或許可以推測韓國泰國這方面的法規是近期才推行?畢竟Sorn還是一個研究案例的話。何況內外文提及各國不同,或許早期就有很多參與韓團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法規早已推行,但泰國是這幾年突然變多(2pm開始?)所以法律上比較晚?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7-10-14 15:12:00
推sorn,這說明感覺cube也有幫忙關心也推一個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5:12:00
公司可以跟藝人說是法規問題,而不是說你是外國人所以拿得比較少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7-10-14 15:12:00
不過如果沒有別國外籍成員出來說那只能推測啦
作者: chaumanchi   2017-10-14 15:13:00
韓裔藝人允許雙重國籍,不知道BP的外國人有沒有申請韓籍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7-10-14 15:13:00
或許是不是→或許不是
作者: Borntobeat (borntobeat)   2017-10-14 15:15:00
這方面的前輩nichkhun不知道是怎麼解決的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15:00
泰籍的話Nichkhun是最早的嗎? 那至少也9年了吧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16:00
也許Sorn爸在公領域 所以她也從小就關心公眾法規等事務^^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16:00
同隊香港成員的話,也有Jackson的案例 甚至推及中國籍藝
作者: lbc (lbc)   2017-10-14 15:16:00
Jennie好像一直都是韓國籍,彩英的話不太確定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5:17:00
之前的外藉Idol,如果國家之間沒簽協議,可能是個別向協會申請發款?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18:00
Sorn這個案例不知道是由協會主動發函,還是Cube聯繫後連絡泰國的,雖然是國際事務,但不大可能跟公司完全無關吧至少公司該清楚說明的 Lisa能接受這樣的說明真是心很寬呀 XD
作者: YYhwang   2017-10-14 15:20:00
推Sorn,也推Cube處理這件事的態度
作者: Clairewu   2017-10-14 15:20:00
公司欠東會補西,不然累積差額到約滿大家都跑光光
作者: donedone776   2017-10-14 15:20:00
推推 講的很詳細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21:00
影片中也說了 這筆錢是直接撥到藝人戶頭 沒經過公司的
作者: tactno13 (tactno13)   2017-10-14 15:21:00
合理懷疑台灣沒相關法律,因為第1例也才2年前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23:00
既然沒經過公司而是由協會直接撥 公司也有可能不請清楚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23:00
錢沒經過公司,簽約總會談到這部份吧,至少抽成比例合約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5:23:00
彩英廣播節目主持人有問過國籍 她回答是紐西蘭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7-10-14 15:25:00
所以公司有拿到自己的份啊,哪可能還去追員工自己有沒有拿到XDD員工戶頭錢進去沒有公司哪可能關心啊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5:25:00
Cultwo radio 說到的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25:00
Sorn的例子 感覺是她發現錢不對 自己去查才發現原因的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25:00
是說音源網站還會欠錢呢,一些要紅不紅的團撐得很辛苦吧
作者: AGRAYHOODY   2017-10-14 15:25:00
推Sorn是個努力爭取自己權利的女孩,但通篇文章看完,覺得YG處理的沒有什麼問題,Cube會告知的如此詳細,是因為Sorn對於此事有疑問疑慮,而Lisa則是一開始就知道有所不同,但認為可以接受,正常情況下公司就不會再接下來告知相關法律問題。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5:26:00
對啊 就跟我們到國外工作一樣 薪水有問題 一定要本人去找hr 問
作者: yujuismylove (yujuismylove)   2017-10-14 15:29:00
從第三者口中判斷YG沒跟藝人說清楚也是蠻奇怪的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0-14 15:29:00
LISA太傻了 沒像sorn那麼追根究柢我懷疑其他外國藝人也一堆這種狀況吧
作者: mon60819 (Sean)   2017-10-14 15:30:00
可能是YG以前沒有過外國籍的藝人 所以也瞭解不深吧
作者: JSeung (SSW)   2017-10-14 15:30:00
推Sorn捍衛自己權利
作者: yujuismylove (yujuismylove)   2017-10-14 15:30:00
就是Sorn沒去問,Cube也不會特別講的意思
作者: etjhong (ET)   2017-10-14 15:30:00
收入不同就很有問題了,哪來沒問題
作者: Tatehala (仲夏夜之夢)   2017-10-14 15:31:00
Loyalty翻成"權利金"比較好,"專利金"在這篇文章中
作者: etjhong (ET)   2017-10-14 15:31:00
是收入相同,但外籍要多一道程序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32:00
這筆錢沒經過公司 公司有可能事先也不知道沒進特定藝人帳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0-14 15:32:00
應該說 其他女團可能是靠代言賺錢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33:00
影片中也說了 這筆錢是公司碰不到的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0-14 15:33:00
音源可能錢很少 所以大家都不在意但是sorn可能特別在意 覺得少一點都不行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34:00
問CubeˉCube也不知道細節啊 要問到源頭才知道問題所在照Sorn舉例的比例 真的是很少 有可能其他人沒特別注意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0-14 15:35:00
我覺得他們分到的音源費 說不定一個月都不到1000吧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36:00
Sorn是想把事情搞清楚 爭取公平性 她的重點可能也不是錢
作者: yibou (棠沂)   2017-10-14 15:36:00
推好文推Sorn 的確要有平等的待遇才能討論是否能走的長久爭取自己的權益很重要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0-14 15:37:00
不過先爭取好也是好事 如果以後作詞作曲也會分比較多
作者: mega1929   2017-10-14 15:37:00
還好Sorn爭取的權益和公司的利益無關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40:00
從訪談來看 在Sorn聯絡協會之前 協會已經向泰國代表聯絡
作者: nxol (nxol)   2017-10-14 15:40:00
這篇必須推一下,cube 主動加分,yg 不行啊!jype 不知有沒有幫忙作這.不是一直號稱對藝最好的公司嗎?應該有,對吧!
作者: crazywing (瘋羽)   2017-10-14 15:41:00
畢竟是自已的勞動所得 該給的還是要給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41:00
只是程序還沒完備 等泰國回應法規OK 凍結的錢就可以撥了
作者: icega (冰塊)   2017-10-14 15:42:00
推 不過這應該不能翻專利金 其實就是版稅的概念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44:00
訪談中也說 其實藝人要自己註冊 但Cube是直接幫藝人註冊
作者: franziska05 (ernestine)   2017-10-14 15:45:00
推Sorn
作者: Borntobeat (borntobeat)   2017-10-14 15:45:00
lisa有可能只是不清楚而已 也許yg有把責任範圍上該解釋的都講了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45:00
Cube是一開始就主動幫藝人註冊 然後和藝人說可以去check錢會進來 其實公司也沒權力主動去查看藝人的戶頭
作者: Borntobeat (borntobeat)   2017-10-14 15:46:00
題外話 蠻好奇外籍藝人彼此間都怎麼聯繫的~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15:47:00
打電話阿(?)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7-10-14 15:47:00
應該是版稅沒錯,公開播送、公開演出這類的收入都算版稅
作者: mp3w69   2017-10-14 15:48:00
kakao talk吧(誤 XD
作者: anonymous88 (anonymous)   2017-10-14 15:50:00
飛鴿傳書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50:00
訪談後半段有說 Cube為了給Sorn額外收入 常請她唱合音那個部份是製作人會給Sorn extra paySorn提到她也常為CLC以外的藝人唱合音
作者: Clairewu   2017-10-14 15:54:00
難道是靠偶運會XDDDDD
作者: JaehyunRVSM (青二世CT fighting!!.分[)   2017-10-14 15:55:00
推sorn,希望CLC能早點紅起來QQ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0-14 15:56:00
用手機阿 ...不然用心電感應嗎?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5:58:00
Sorn 中文也覺得不錯 很聰明
作者: lran29   2017-10-14 16:16:00
外籍藝人因為有另一個可共通的語言英文所以都特別容易認識
作者: juanes   2017-10-14 16:20:00
一樣身在他鄉 更容易心有同感而結成好友
作者: pipendunk (一盞燈)   2017-10-14 16:20:00
twice的歌播放率應該非常高,希望子瑜都有收到錢.
作者: lunasiao (鹿吶)   2017-10-14 16:27:00
推重視自身權益,關心外國藝人的待遇
作者: sea456123   2017-10-14 16:33:00
希望各公司以後能認真看待這件事 畢竟有人發現了問題也順利解決了
作者: wutsaifang (躺在海的眠床上)   2017-10-14 16:36:00
Sorn很棒耶懂得爭取本來就屬於自己的權益 推一個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4 16:37:00
剛去yt找了影片看 Sorn會彈吉他 好厲害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7-10-14 16:41:00
保管 嘖嘖
作者: rikirene   2017-10-14 16:44:00
哇 看完對Sorn很有好感,主動爭取權利表達也很明確有條理
作者: ronale (挑戰是無限 人生是永遠)   2017-10-14 16:47:00
意外cube這麼照顧藝人+1
作者: amychin2004   2017-10-14 16:48:00
推一個~這樣長久下去也不會因為錢拿不一樣而心裡不平衡!
作者: ronale (挑戰是無限 人生是永遠)   2017-10-14 16:48:00
應該是blackpink和got7比較不差這筆錢所以沒有深入瞭解吧
作者: wulinuelf (庚寶)   2017-10-14 16:51:00
子瑜和日本line也要爭取一下呀
作者: lovable378   2017-10-14 16:51:00
真的很有想法 出社會了 會自己爭取權利很好 付出了本來就要有平等的回報
作者: sun32634 (貝卡)   2017-10-14 16:55:00
她滿聰明的耶!!
作者: kimcl (炸裂BOY)   2017-10-14 16:59:00
推翻譯的講解,個人解讀是就像是訂立契約最後的但書,執行上有需要討論由雙方協議擬定之。而「需要討論」的事情或許已有相關規範,但簽約雙方因為對相關規範的不熟悉或是不認識,實務上才會有這塊模糊的空間。
作者: yougottt (hello)   2017-10-14 17:00:00
jype超多外國人的 希望有好好處理這塊問題啊!
作者: judyyo29 (繭)   2017-10-14 17:00:00
不知道子瑜這部份有沒有收到或搞清楚,該有的權利義務應該要爭取
作者: kimcl (炸裂BOY)   2017-10-14 17:00:00
間接或直接的使權益受損。
作者: sheistheone (草泥莓)   2017-10-14 17:01:00
yg的說法好傻眼
作者: joywang (布魯克)   2017-10-14 17:04:00
看完真的對sorn感到敬佩!!!論述非常有條理,非常有想法呢!
作者: yougottt (hello)   2017-10-14 17:07:00
希望twice的外國line有拿到 她們被播放的頻率很高吔!!
作者: aaxe1428tw   2017-10-14 17:13:00
推講得很詳細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10-14 17:22:00
看文章漲知識,推Sorn
作者: littlered555 (Hyun)   2017-10-14 17:29:00
推Sorn!
作者: yfl1024 (♥GOT7 ♥)   2017-10-14 17:36:00
BamBam應該還好 他都在泰國買房給家人 還買車給妹妹 還開了咖啡廳...感覺是有賺到錢
作者: HELEN94729 (我有一隻小狐狸)   2017-10-14 17:41:00
推推 希望CLC趕快大紅啊~~~很喜歡她們的歌耶QQ
作者: dxoxb (噗噗)   2017-10-14 17:42:00
若想知道台灣窗口怎麼處理,任何人都能直接打電話去了解吧台灣是哪個單位負責這個的?
作者: ijvsyb   2017-10-14 17:49:00
看這篇的時候剛好在聽CLC的歌~推Sorn 希望CLC趕快紅起來
作者: freeweiwei (weiwei)   2017-10-14 17:52:00
YG應該是也沒特別專研這塊,LISA可能是本身少根筋所以不在意,畢竟YG在吃住用上面給的不錯,推SORN是個聰明女孩
作者: kate888 (kate)   2017-10-14 18:01:00
看完這篇對cube轉好感,而且雖然不認識sorn,但推她
作者: skysnow0329   2017-10-14 18:18:00
推,真的長知識!
作者: kt9701 (小栗子)   2017-10-14 18:23:00
推sorn.感覺以後能做大事.再次感嘆韓庚那幾年的薪酸...
作者: av8d2124 (時雨秋人)   2017-10-14 18:23:00
希望這篇能收入精華,推CLC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8:26:00
https://youtu.be/MkQD76FPPc0 CLC PPAP Cover XDhttps://youtu.be/5amBm-25Jy0 CLC MTV 最強音 Live
作者: huoxii (鯨魚藍)   2017-10-14 18:28:00
欣賞 Sorn
作者: ts00758579 (桐)   2017-10-14 18:40:00
哇 推
作者: ne3zoders (再見8310)   2017-10-14 18:42:00
怪公司也很奇怪 因為這是私人收入 公司怎麼可能去管
作者: seaBottle21 (BEASTONLYONE)   2017-10-14 18:42:00
推Sorn真的很聰明很有想法 也推CLC
作者: k02489927   2017-10-14 18:55:00
子瑜的話很難爭取的
作者: gdpeiyun (pei)   2017-10-14 18:58:00
Sorn真的好棒喔!雖然不熟CLC但真的很有自己的想法!希望外國籍藝人都能拿到自己贏得的部分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7-10-14 19:06:00
感覺真的很聰明很有想法!喜歡他的態度
作者: huhu88876 (便祕女)   2017-10-14 19:08:00
很有想法跟思考能力的女孩!!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9:08:00
https://youtu.be/nM-L3MD3XbA Sorn在HT談及家人
作者: manmani   2017-10-14 19:10:00
https://youtu.be/AR0FN88dqKI 示範泰國喜宴舞蹈XD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7-10-14 19:14:00
從這之後 希望公司簽約時都能告知外籍藝人這些事情 至於要不要就看個人了XD
作者: a15151616 (QQ)   2017-10-14 19:44:00
推 支持她的想法
作者: yougottt (hello)   2017-10-14 19:56:00
為什麼子瑜會很難爭取??
作者: juanes   2017-10-14 20:05:00
Sorn的情形是協會發函給泰國駐韓代表處吧 泰韓是有邦交的
作者: yirona (rona)   2017-10-14 20:20:00
那個喜宴舞蹈真是看幾次笑幾次XXD
作者: wwwayneya (咖啡)   2017-10-14 20:41:00
慶幸子瑜家境不錯 不然應該會過得很辛苦
作者: whaleu6 (鯨)   2017-10-14 20:52:00
推推爭取平等的權利,講得很詳細
作者: weni9 (有點飽)   2017-10-14 21:09:00
希望jype能幫twice外國line從別處補..不然真的很無言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0-14 21:11:00
音源錢真的很少啦 紅的團應該不會計較還不如開演唱會和代言好賺
作者: wendyg   2017-10-14 21:14:00
「有賺到錢」和「有拿到應該拿到的錢」是兩碼事經紀公司應該主動告知外籍成員吧 畢竟連韓國人也不見得完全了解韓國的法規 更何況外國人希望所有外籍成員都能拿到自己應該拿到的錢
作者: ICEAmericano (ICEA)   2017-10-14 21:15:00
推Sorn!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22:37:00
對當紅團體來說這些錢不算多吧,沒辦法拿到的話很可惜但也沒到過得很辛苦吧...還有其他地方賺錢啊XD
作者: wendyg   2017-10-14 22:55:00
重點不是錢多不多吧= =|| 屬於自己的錢本來就應該拿到啊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4 22:56:00
我是對上面說外國成員會過得很辛苦這點啦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7-10-14 23:00:00
相應權責單位台灣有外交部駐韓國台北代表部 但是辦事效率如何就不知道了YG那個簡直放生 無言
作者: NC0516   2017-10-14 23:49:00
這跟錢多少無關,而是自己該有的權利本來就該維護。
作者: dxoxb (噗噗)   2017-10-15 00:25:00
所以要問駐韓國台北代表部?台灣粉絲問外交部應該也行吧?
作者: heavyone14   2017-10-15 00:36:00
雖然對這位成員不熟,但推一個聰明,有想法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然後yg 真的很糟糕欸嘖嘖,想到幾年前很多都在罵sm捧yg 的有沒有覺得臉痛?
作者: ofy (毆飛)   2017-10-15 01:15:00
FKMP看起來像MUST之類的組織,代理集中管理公播授權費用的協會假設有其他類似組織,那YGE/JYPE不一定是加入FKMP發款規則也就不一定需要看對象國的法律
作者: QQ341000   2017-10-15 01:23:00
看完這篇 然怪外國藝人都寧願去中國賺 在韓國賺不到什麼錢 外國藝人說難聽前期就是拓展不同粉絲族群 後期就是韓國本土藝人天下 蠻慘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0-15 01:25:00
回中國不是這個問題吧就算外國成員拿得跟韓國一樣會回中國還是會回去啦,接一部戲就超過在韓國賺一年了吧中國就是比較賺錢,這是事實
作者: ofy (毆飛)   2017-10-15 01:30:00
話說FKMP是面向表演者,MUST是面向著作權人,兩者是有些差別嗎?
作者: vipbb   2017-10-15 01:37:00
YG權利金拆帳大部分是藝人的,和其他公司很不一樣,可能是這樣Lisa才覺得沒關係
作者: asami (阿撒米)   2017-10-15 01:43:00
推一下Sorn!!
作者: dxoxb (噗噗)   2017-10-15 01:56:00
這篇已經被"護航跑的"和"打壓外國人論的"當作發揮材料了
作者: gn00152097 (不再是一個人)   2017-10-15 02:09:00
有名氣的話不管是不是外國藝人一樣賺很多啦
作者: muadoj (muadoj)   2017-10-15 05:52:00
不認識 但好直白的藝人 棒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7-10-15 06:10:00
隱隱約約韓國還是一個很排外的國家吧
作者: tyc3333 (誠懇的)   2017-10-15 06:40:00
有夠不紅的團還出來一直礙眼
作者: greatgatsby (fly~)   2017-10-15 09:09:00
至少YG和藝人是55對拆,光這部份藝人就多賺很多了吧。
作者: Yann618 (龍眼)   2017-10-15 09:25:00
作者: ofy (毆飛)   2017-10-15 10:42:00
想到看小電視了解到韓國法律是屬人主義而不是屬地主義不曉得跟這有沒有關聯,擔心跟外國人協會上下競爭?
作者: juanes   2017-10-15 12:22:00
ofy大說的有道理 其他公司不一定是加入FKMP若是國籍法的話 台灣日本等國家也是屬人主義為主接上上句 那發款規則就不一定需要看對象國的法律也不見得是怕和外國人競爭 因為Sorn的例子錢是暫時凍結不是發款者不發私吞 也不是轉給其他韓國人這也不算是為了保護韓國人 而間接打壓到外國藝人至於外國藝人選擇離開韓國 這應該不是主因吧
作者: withjs (XD)   2017-10-15 12:53:00
大推Sorn!
作者: minionsll   2017-10-15 13:40:00
日韓都蠻排外的 工作職場 一直都是
作者: yijing   2017-10-15 15:16:00
推好文 講得好清楚但YG的回應也太.........
作者: windcloud27 (比幣)   2017-10-15 22:20:00
好奇外國籍的韓國人是不是也會算成外國人
作者: huhu12 (huhu)   2017-10-16 00:30:00
詳細推 lisa居然不在意qq
作者: okadalai (嘿呀嘿呀)   2017-10-16 16:31:00
推這篇! Sorn很讚能弄清楚這塊,讓大家長知識了~
作者: SongMinho   2017-10-17 17:53:00
推sorn 自己權利要懂得爭取
作者: manmani   2017-10-18 19:05:00
https://youtu.be/NXQoaSxO0gw 最近Sorn合音的BTOB收錄曲
作者: lovevale (_o/å‘€)   2017-10-20 23:37:00
來補推個 難得看到如此通順有條理的文章 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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