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旼炫粉絲:NU'EST所屬社..取消粉絲差別

作者: KindKiki (KindKiki)   2019-02-14 17:26:43
我從2/12公布招募2.5期會員時就在關注這件事了,剛剛看完了原文底下的推文後還是有
許多不解,這邊將我的了解、疑惑和想法打下來,希望大家能指出錯誤並解答。
官咖會員
依我的了解,韓國官咖的會員分為非付費會員與付費會員,非付費會員可以擁有觀看藝人
貼文與在官咖內發文等權利,而付費會員則是除了上述權益外,還可以擁有
演唱會優先購票權、參與音樂節目放送與其他活動、官咖會員禮及會員卡等附加權益。
這次NU'EST官咖所招募的2.5期會員即付費會員,招募公告是在2/12下午發布,而當日上
午正巧先宣布了NU'EST四月演唱會的消息,因此可以推斷出此次優秀會員招募主要是為
因應演唱會而舉行,對於尚未擁有付費會員資格(尤其是居住於韓國)的粉絲而言,
此次演唱會的優先購票權即會是購買付費會員資格的主要目的。
爭議點
這次粉絲不滿的點在於即使購買了2.5期會員,也只能擁有在2期會員之後的第二優先權。
NU'EST官咖的2期會員招募時間點是在2017年9月,當時NU'EST已經是以4人的W分隊形式
活動,旼炫則在Wanna One活動。Pledis在分隊的狀態下招募了2期會員,卻在旼炫回到
NU'EST後的5人狀態下選擇只招募無法擁有相同等權益的2.5期會員,而非再開3期會員。
也許有官咖開.5期會員且只能有第二優先權的先例(這裡用"也許"是因為我不太清楚有
哪些例子,如果有人知道再麻煩補充><),但我想與此次情況並不能完全相提並論。因為
上一次的2期招募是在分隊時期,所以此次有購買付費會員需求的將會有很大一部份是旼
炫的粉絲*,並不能單純用新粉與舊粉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情況下,公司對於會員間的差
別對待已經顯得針對特定群體。
*這個推論是源自於NU'EST官咖2018年分隊活動期的增長人數約略少於今年WO解散後跟著
旼炫而加入NU'EST官咖的人數,所以得出有購買付費會員需求的粉絲中,旼炫的粉絲會
佔較多比例的推論。
再者,在分隊與旼炫已分開活動1年多的情況之下,有在關注的人都知道這段時間以來兩
方粉絲或多或少都有些隔閡與摩擦,勢必需要一段時間磨合,然而Pledis對於會員間不平
等的決策、對粉絲的差別對待,反而導致粉絲間的矛盾加深,且此次事件從韓網
數十篇的新聞、推特趨勢、Naver關鍵字熱搜來看,不滿2.5期會員差別待遇的聲浪的絕對
不只限於一小部分粉絲。
疑惑
為什麼不直接招募3期會員?
原文下有推文提到有可能是因為來不及準備會員禮,但會員禮大可不必申請完就馬上寄出
,官咖會員禮在招募付費會員資格好幾個月後才寄出都是常見的程序。
還有推文提出是因為若開3期,將會有大量的會員人數需要處理,時間不夠才開2.5期。但
在過去的一年多以來,Pledis可以對此事先規劃並準備,至少公司內部員工對於招募官咖
會員進行事先準備工作和並不需要藝人參與,因此也沒有違反Wanna One合約中禁止成員
同時在兩團活動之規定的疑慮。並且從今年1月開始,Wanna One成員陸陸續續都開設了個
人官咖,因此推斷此時開始招募3期並不會違反合約也能有較充裕的時間處理,倘若
Pledis真的有諸多考慮,那在1/27 Wanna One終場演唱會結束後,若於2月初即開始招募3
期會員,到4月的演唱會中間就會有2個月的時間可以處理,時間上真的來不及嗎?
為什麼2.5期會員不能享有同等的優先購票權?
假設Pledis可能因規模不大所以效率不高,在招募3期會員上心有餘而力不足,那為什麼
對於2.5期會員要有差別對待?
有人提到這是由於2期會員尚未享受過參加5人活動的優先權(註:2期會員已享有過分隊放
送活動、演唱會優先購票等權益),但如前述,2期會員招募的時間點是分隊活動時期,我
想當初購買的會員應該並不會是為了5人活動的優先權為目的而買,並且若2期會員十分在
意尚未享受過5人活動的優先權,又為何對於2.5期會員能擁有與2期會員相同的參與5人放
送活動權利上並無任何不滿之表示?
若解釋為這是Pledis對2期的"善意",那我想這份"善意"與它對另外一群人所帶來的
被歧視感相比,似乎並不是絕對必要。
不爽不要買?因為比較便宜,所以權益打折正常?
在招募2.5期會員前,2期會員的演唱會購票權是第一順位,其他人則為第二順位,如今原
本第二順位的人變成了第三順位,並且即使花了錢,也只能回到原本的第二順位購票權,
難免給人一種Pledis是為了多削粉絲一筆的觀感。
2.5期雖然比2期會費便宜(我看到的說法是便宜一萬韓元,約新台幣270元),但我想有意
願購買的粉絲多是寧願多花這點錢,以換來同等的權益,問題是Pledis給粉絲只有一個次
等的選項。
結論
我覺得原文下有一句推文說得很好:複雜的是人心,不是規則。正因如此,公司更應認知
到,他們面對的消費者,也就是粉絲,是一群有著複雜人心的人。規則是死的,但人是活
的,管理者在制定決策時,不能只是單純沿用舊制,必須考量環境的變化與當時的脈絡。
因此我認為此次事件是Pledis的決策失誤(但我不能接受自己被稱為毒唯,畢竟我從來沒有
罵過任何一位NU'EST成員任何一句),並且依我拙見,當下最好的解決辦法是Pledis讓2.5
期能擁有同等的演唱會優先購票權,若繼續冷處理不僅會讓部分粉絲對公司失去信心,也
會加劇粉絲間的矛盾,我想這都是大家所不樂見的。
我盡量打出了我觀察到的論點與我自己的想法,或有疏漏或錯誤之處就麻煩各位指正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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