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姜丹尼爾合約糾紛之闢謠及推測

作者: s12327 (Kyle)   2019-03-13 17:01:30
文中暱稱為原文使用,轉載故沒多做修改。
1. 【細扒】一個謠言的炮製到傳播,成本有多低?以姜丹尼爾為例
最近韓娛組的流量越來越大,隔壁的帖子也存在誤導性的內容,好像不得不寫這樣一篇帖
子來幫粉絲和路人看清一些東西了
帖子開頭說明一下:合約問題與李勝利無關,與其無私交,所有傳言的圖片均為公開行程
有多名工作人員及前隊友,相關韓網新聞評論均為要求嚴懲造謠者,請不要再傳播關種為
了流量炮製的視頻/圖文,謝謝!
前天姜丹尼的法律代理人接受採訪,聲明以下兩點:姜丹尼爾從未單獨見過勝利,也沒有
去過勝利的俱樂部,而且正準備用法律手段處理謠言
https://i.imgur.com/lSQXt9k.jpg
相關節目中字
https://i.imgur.com/JEOtBY7.jpg
律師為什麼這麼說呢,節目舉例了一個匿名區的謠言,簡要概述一下原帖:
https://i.imgur.com/LiW01A7.jpg
https://i.imgur.com/ymqyuhL.jpg
原帖所說證據之一 合照1
https://i.imgur.com/3ERpeHO.jpg
原帖所說證據之二 合照2
https://i.imgur.com/4u1AwiN.jpg
原帖所說證據之三 to簽
上面當做謠言證據的合照可能有人已經發現了嘩點,「合照1」ins頁面下面四個點,說明
還有別的圖片,是惡意截取還是還有更多照片?各位稍安勿躁往下看,這位yiiingan的
ins內容我有幸看到過完整版,ins首頁如下
(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紛爭,以下皆僅作闡述事實澄清用)
https://i.imgur.com/a4QAT0P.jpg
合照1的原帖完整版,匿名區原帖只截取了姜丹那張,把下面的文字「謝謝勝利偶吧」畫
了重點,給吃瓜er一種〈確實是勝利帶她去見姜丹〉的印象。事實上看原ins可知,謝謝
勝利是因為勝利幫她拍照,而姜丹那張在四張裡甚至不是封面
https://i.imgur.com/Se1xoHI.jpg
合照1原ins
也翻出來匿名區故事的起源,18年6月的「合照2」的ins完整版,如下,原帖主再次只截
出眾多合照中姜丹的那張,加深以上謠言在吃瓜er腦子裡的印象
https://i.imgur.com/mgdkOmI.jpg
合照2的完整版ins
匿名區帖子最後給了「致命一擊」,用to簽證明〈18年6月勝利介紹姜丹後勝利帶投資人
女兒去後台並要到合照to簽〉的故事為真,我們再來找一下yiiingan妹子的ins裡有沒有
po出來,找到了
https://i.imgur.com/xbnl7TN.jpg
原ins完整版
放大如下,時間:18年4月8日;內容:封面全體成員簽名,內頁姜丹和成員大簽名以及姜
丹的寄語;完整版的ins還po了其他歌手(抱歉實在沒看清)的簽名照,富二代追星族能
要到明星簽名磚簽名照是異常情況嗎
https://i.imgur.com/RJ448Vw.jpg
全體簽名
https://i.imgur.com/BFaFt9i.jpg
注意時間
時間線為假,圖是故意截取,從眾多合照裡單單截出兩張合照來進行滑稽的推測,再來看
一遍姜丹法律代理的聲明:姜丹尼爾從未單獨見過李勝利,也沒有去過勝利的俱樂部,所
以謠言的炮製真的不需要任何成本,只需要有一個充滿惡意的大腦
https://i.imgur.com/JEOtBY7.jpg
採訪總結
另一篇澄清分享:從業性別歧視一直存在,女性做巡演代理公司CEO是不是需要持有特別上
崗證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35024102/
真實的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如果在別的地方有澄清需要,我的兩篇帖子內容都可以
拿去用
cr. 茶樹菇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35573299/
下文是今天在豆瓣看到的發文,其實韓網日前就傳出了風聲。
關於尹智聖的部分為真實,丹尼爾的部分屬於推測。
2. 姜丹尼爾和公司糾紛之所在,我的推測
前幾天在韓網沉迷於抓出誰是和李勝利鄭俊英一起作惡的鬼遊戲的同時,前碗8(尹智聖
)的粉正在推特上大罵,原來LM以公司的名義把碗8尹智聖的本名註冊了,成為公司資產
一部分。第一次一共註冊了7個商品品類,基本上已經把方方面面的使用權全拿走。cr 豆
瓣韓娛
https://i.imgur.com/MJs1szr.jpg
尹智聖的名字是2月12號註冊申請,現在還在三個月的公示期,按照韓國法律,三個月內
無異議或者異議不被通過,就進入註冊期,大概12到15個月後註冊通過可以拿到商標證書
,就享有了十年的商標使用權,十年到期後只要在六個月內簡單續註,就可以繼續使用下
去,就這樣等於無限期擁有這個商標
我去韓國商標局查尹智聖的時候順便查了碗1,但目前沒有姜丹尼爾名字的被註冊信息。
這事真的太奇葩了,一般的公司註冊團名,多半是為了避免愛豆跳槽後組隊用原來的團名
掙錢,公司註冊藝名商標的例子搜了一下只搜到巨星(GD)和IU,但把本名註冊真是開天
闢地的第一人,從此本名的開發權完全屬於公司了,本人不擁有本名的使用權。解約後能
不能把本名帶走,也要具體研究,因為沒有過這樣的案例,但確定的是已註冊藝名是不能
帶走的。
註冊本名這事,也不能甩鍋給CJ,雖然CJ註冊了碗的商標,但對於一個短期限期金母雞團
,為了阻止小公司們在解約後抱團甩開CJ,組成新碗繼續撈錢,CJ的做法和大多數公司一
樣,是可以理解的常規選擇。但搶走本名的行為過於霸道,而且CJ系的知名solo藝人,
Roy Kim,黑澤(Heize),Eric Nam,阿狸(Ailee),名字都沒被註冊。
尹智聖的本名被註冊,只能是自己公司LM的授意,突破了行業的常規。根據韓國商標法,
名人的本名、藝名、簽字、印章等都不允許註冊,除非本人允許。也就是說,公司拿到了
尹智聖的許可才註冊的。
所以我合理推測,尹智聖同意LM把自己的本名註冊商標,但姜丹不同意LM把自己的本名拿
走註冊失去自己本名的控制權,這是應該一部分合同條款的分歧所在。
更多討論可以看原貼文:
cr. 已註銷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3557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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