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歌手兼節目主持人李尚敏因涉嫌詐騙13億韓元(約新台幣3700萬元)而被起訴,他在
新聞爆出後不久也於個人IG上PO文發表官方聲明,並表示準備進行反訴,獲得網友大力支
持。
李尚敏日前被韓媒爆出在2014年時,他以給A某介紹約45億韓元(約新台幣1億2千萬元)
貸款的名義,向對方收取了4億韓元(約新台幣1142萬元),又以宣傳對方公司的名義騙
取了約8億7千萬韓元(約新台幣2483萬元)。他在7月23日通過IG發表個人立場,表示該
新聞絕非事實,並且將會對毫無根據控訴他的人,以毀損名譽進行反訴,採取一切可能的
法律措施。
李尚敏自1994年出道至今,演藝事業可謂大起大落,曾在紅極一時開了當時最大的經紀公
司,也和好友合夥開了連鎖酒吧,之後卻因生意失敗導致破產,甚至離婚,並累積了69億
韓元(約新台幣2億元)的債務。所幸他在2012年宣佈復出,積極還債,重回螢幕前的他
,認真工作的模樣也一改大眾眼中的負面形象,因此PO文一出也引起許多網友留言為他加
油:「尚敏哥,為你應援」、「真實無論何時都會勝利的」、「比這更艱難的都過去了,
我們都相信你!」
李尚敏IG官方聲明全文:
「今天針對本人被起訴的新聞內容,其實與事實完全不符。首先,本人會對毫無根據控告
我的人,以誣告和毀損名譽進行反訴,也會採取一切可能的法律措施。
另外,雖然事情的真相會在審查機關明明白白地被調查出來,但簡單來說,以上起訴的真
相如同下文。
幾年前,我從熟人那裡接到了擔任某建築公司品牌廣告模特的邀請,並簽下了合同。
之後我也出演了廣告模特活動和廣告商製作的綜藝節目等,忠實地履行了廣告合約。然而
起訴方卻沒有支付,包含本人在內,所有出演人員的出演費和人工費等,因此出現了許多
受害者。
據我所知,起訴我的廣告主3年前因貪污罪被判刑7年6個月,目前已被收監,綜合各種情
況考慮,可能起訴方是出於金錢等原因,有意陷害本人。起訴方以刑事起訴壓迫我,想要
讓我退還我正當獲得的廣告代言費,但對方並無任何原因要求我這麼做。
不管出於什麼理由,身為公眾人物的我,因這種不光彩的事情讓大家擔心,對此我感到十
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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