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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則必須貼出)
無
(香港蘋果也有這則新聞,但沒會員就沒進去)
新聞全文:
韓劇《加油! 金順》男星姜至奐早前涉嫌強姦兩名女職員,現正接受拘留及調查。韓媒昨
日報道,姜致奐的涉姦案已定於下月2日在水原地方法院第一次審。報道指,姜致奐曾在
上月29日向法院提交國民參與的審判書,即是審訊時要有國民擔任陪審團,法院正處理姜
至奐的要求。
心得或評論(選填):
還蠻妙的
一連串的新聞顯示他在家的網路無法對外
警察到場時他正在唱卡拉OK(也就是沒抓到現行?)
對外稱都不記得了
但事發後全部認罪後,又找大咖律師來辯護,然後還對法院提出要求國民參與審判
如果說找大咖律師來是希望可以減輕罪刑 這我還可以理解
但希望國民參與審判?這不是會可能判得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