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SOURCE MUSIC申請GFRIEND商標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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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RIEND/首爾記者崔奎錫(音譯)
去年3月11日,SOURCE MUSIC方面在GFRIEND解散兩個月前,為了擁有“GFRIEND”商標權,向
專利廳申請了商標申請登記。
14日,專利廳向SOURCE MUSIC發送了拒絕商標註冊申請的“意見提交通知書"。 專利廳就拒
絕理由解釋稱:“所申請的商標‘G-Friends’與韓國6人組女團‘GFRIEND’的英文名字相似
,因此不能接受註冊。有可能存在誤認、混淆產品品質或欺騙需求者,因此無法接受登記。
”SOURCE MUSIC方面是否會對拒絕申請註冊商標的決定提出不服,備受關注。
如果確定相關決定,GFRIEND 6人即使沒有SOURCE MUSIC方面的同意,也可以使用“GFRIEN
D”商標,因此大眾對以後組合完全體重組的期待感越來越高
原文出處:https://reurl.cc/rRl35y
翻譯出處:https://reurl.cc/2m46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