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甄美里 時隔13年決心接受採訪

作者: jinyi (.....)   2023-02-17 12:07:34
媒體名稱:the fact
新聞連結:http://news.tf.co.kr/read/entertain/1999451.htm
記者姓名:Kang Il-hong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甄美里,時隔13年的"決心採訪""想請求原諒"
16日,甄美里就決定接受《The Fact》採訪的背景表示:"看到這些毫無根據的言論不斷擴
大傳播,我懷著向所有人請求原諒的心情鼓起了勇氣。"
"沒想到被套上的醜形象會持續這麼長時間。 就像之前一樣,我和女兒們可以在家庭這個
範圍內承受一切,但是其影響波及到將成為新家人的昇基君,感到非常抱歉和辛苦。 我
想以告解聖事的心情,坦率地請求原諒並傾訴。"
演員甄美里開口說話了。 女兒李多寅與演員李昇基宣佈結婚後,圍繞父親的爭議重疊,
成為網友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甄美里16日接受了《The Fact》的獨家採訪,坦率地吐
露最近的心情。 這是她13年來首次接受媒體採訪。
對於決定接受採訪的背景,甄美里表示:"雖然承認有著誤會,但事實被歪曲的部分很多"
,"看到連無稽之談都混雜在一起,越來越擴大再生產,懷著向所有人請求原諒的心情,
鼓起了勇氣"
準女婿演員李昇基7日以親筆信向SNS公開與李多寅結婚的消息。 在所有人祝賀和歡迎的
情況下,部分網友對該篇文章提出指責,留下了瑕疵。 大部分都是針對多寅家人的結婚
相關留言。
透過SNS等傳播的各種疑惑,如果當事人不親自解釋,在無法分辨真僞的情況下,將不分
青紅皂白的擴散。 網友們針對李多寅家庭的爭議和負面回文也是如此。
因此,積極擁護李昇基的粉絲們也為此感到苦惱。 支持結婚的粉絲們還主張:"少數積極
表達不滿的聲音中,大多數支持和祝賀的安靜的支持者們都因此被埋沒,這是錯誤的。
在回文爭議不斷的情況下,《The Fact》決定親自聽取迎來預備女婿的甄美里的立場。
對於不便回答的內容,表示:"不管是什麼,應該如實回答,如果有錯誤的地方,應該請求
原諒。" 16日下午,在首爾江南某地進行了近2個小時的採訪。
http://img.tf.co.kr/article/home/2023/02/16/20232737167654570910.jpg
採訪甄美里(照片左一)從本週初開始經過數次邀請,於16日下午5時在首爾江南某地進
行了採訪。 這是他13年來首次接受媒體採訪。 中間是法務法人大浩的崔某律師。
-子女結婚在即,再次出現了不便的爭議,您應該很辛苦,但您卻邁出了艱難的步伐。
因為覺得說什麼都沒有用,所以只能沉默不語。 剛開始以為過一段時間就會消退。 沒想
到會持續這麼長時間,像噩夢一樣。 我認為,即使我的採訪會成為另一個指責的導火線
,也應該一次如實告訴大家。
甄美里在1995年SBS《張禧嬪》中飾演明成王后一角,受到了大衆的喜愛。 在2003年描述
朝鮮醫女長今成功故事的史劇《大長今》中飾演御膳房崔尚宮、2006年MBC《朱蒙》皇后
一角,以反派人物形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98年透過親哥哥的介紹與企業家李某再婚

-網友們集中指出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關於家人是否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部
分。 請說明一下丈夫過去作為有償增資資金使用的266億韓元的去向。
我發誓實話實說。 據說他透過虛假披露獲得了不正當利益,但這筆錢是公司的錢,以他
個人的名義連1韓元都不能花,實際上也沒有用到個人或家人身上。 在審判過程中都是已
經解釋清楚。 當時,CoreBit小額股東們以財務欺詐造成的損失為由,以實際經營者的丈
夫為對象提出了民事訴訟,但沒有任何問題。 關於那個部分,之後也沒有捲入過任何訴
訟。
經確認,當時李某並沒有將Core bit收到的266億韓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雖然曾貸款過
5億韓元,但這筆錢很快就還清了,最終沒有拿走Core bit的錢。 裁判部認為:"我們認為
,CoreBit前任代表理事等管理層貪污行為導致的負債償還及其他公司收購資金使用了資
金",同時判斷"CoreBit收到匯款的266億韓元中,獲得不正當利益的金額不得而知" 李某
因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您不是因為其他案件正在接受審判嗎? 類似的爭議反覆出現,似乎因此累積了負面形象

因為是正在進行審判的案件,所以必須要非常謹慎。 透過有償增資出售股票獲得差價的
部分與實際不同。 現在不能一一說明,請諒解。 但是,我確信裁判部的最終判斷會證明
這一點。
她的丈夫李某因涉嫌在2016年誇大由甄美里擔任大股東的科斯達克上市公司Bota Bio的股
價後,出售透過有償增資獲得的股份,賺取23億韓元的差價而被移交審判。 與宣判有罪
的一審不同,上訴審裁判部認為,在募集有償增資資金的過程中,沒有公告違反法規的重
大虛假事實,因此做出了無罪判決。 現在還剩下大法院的判決。
對此,法務法人大浩(音)的律師崔某表示:"在與core bit財務欺詐相關的民事訴訟中,
李某以無關為由勝訴。 除了該訴訟之外,沒有提起民事訴訟,稱李某被認定有罪的部分
受到了損害","在部分報導和部分回文中主張'受害的人達30萬人,甚至有自殺的人',但
並沒有看到提出證據的文章",表達遺憾之情。
-雖然住在高級住宅並不構成犯罪,但是一些持否定態度的網友似乎對怎麼累積這些財產
過程也產生了懷疑。
明確地說,現在居住的漢南洞住宅是用我賺的錢準備的。 我沒有得到丈夫的經濟幫助。
和前夫離婚後,和孩子們一起住在全租房,飽受層間噪音的折磨,為了買自己的房子,帶
著拼命攢下的錢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當時是簡陋的住宅,但沒有現在這麼貴。 那時候
欠的債,現在也按時還本付息。
甄美里在電視劇《大長今》之後,透過韓流活動收益大幅增加,化妝品《甄美里粉餅》電
視購物和代言酬勞增加。 2007年10月,他在首爾漢南洞購買佔地面積618平方米(約187
坪)的地皮,建造了單獨住宅。 2009年竣工的甄美里的房子總面積為1190.49平方米(約
360坪),地下2層,地上4層。 甄美里和前夫離婚時,兩個女兒侑菲和多寅只有2歲和100
天。 據說,最迫切的是住在沒有依靠的單間全租房,並準備一間能讓一家三口舒服地呼
吸和生活的房子。
-過去曾因傳銷詐騙而牽連到轟動世界的JU事件而引起爭議。
那個部分也有很多被歪曲的部分。 因為我也是受害者。 (朱秀道會長)沒有按時支付供
貨的化妝品貨款,只有在我參加JU活動的時候,纔像誘餌一樣一點點地給我。 剛開始不
知道,後來才發現落入他們設下的圈套。 因為投資金額太大,所以無論如何都想收回,
所以參加了晚宴活動,只要拿起麥克風,哪怕是支付一部分貨款。 愚蠢的是,我也被騙
了,被騙了錢,但是因為知道比我更辛苦的人的痛苦,所以當時無法解釋。
甄美里首次與JU結緣是從2003年末在首爾清潭洞直接運營的護膚店"Miri美"開業開始的
。 透過扶輪社一位朋友的介紹認識了JU。 熟人慫恿說:"要想成功開展美容事業,必須
加入JU的加盟店,提高積分",與其他傳銷上癮者一樣,進入了升級階段。 結果被熟人騙
了,投資了近7億韓元,結果一半以上都被騙了。
-女兒李多寅過去上傳的"我房間裡的客廳"文章也有負面效果。
作為藝人受到關注並不意味著過著比別人更特別的生活。 只是因為成為大衆關注的對象
,所以每句話和行動都要小心和注意。 一般家庭中,和父母一起生活的子女們需要另外
的電視的情況也很多。 那個電視是在Emart花49萬韓元買的。 女兒們在進行演技活動演
出時,因為需要可以確認的電視,所以買了普通的,但是上傳的時間和方式不合適。 如
果看過的人覺得不舒服,現在也想代替他們道歉。
李多寅在文章上寫道"星期天下午,我房間的客廳有了電視,非常開心!"並上傳了照片。
該照片中,李多寅在看似客廳的空間拍攝並上傳了大型電視的照片。 雖然看似是任何一
家都能看到的平凡的客廳照片,但李多寅卻稱其為"我房間的客廳",引起了人們的誤會
。 因為看起來好像介紹了每個房間都配有客廳的房子規模。
-感謝您坦率地回答了令人尷尬的問題。 如果還有要補充的話。
隨著SNS的快速發展,藝人們的私生活立足之地越來越小。 以前認為只要安靜地做自己的
事情就可以了,但是我知道如果溝通不暢,惡性循環就會反覆出現。 不是閉口不談就能
解決的。 誰都會犯錯誤或錯誤。 錯誤的部分應該承認並接受。 只是圍繞我們家人的爭
議中,誤會不斷積累,有很多令人討厭的地方。 希望各位能以寬容的心來釋放我。
-最後即將迎來新家人的喜事,您怎麼看? 請對準女婿李昇基說一句話。
男女之間的愛情似乎誰也阻擋不了。 我認為,如果結緣,那本身就是一種祝福。 父母的
心都是一樣的。 能迎來一個端莊又健壯的男人做女婿,已經是非常值得感謝的事情了。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樣,非常勇敢,充滿關懷、雅量、希望能量。 隨著昇基成為一家人
,家中的氣氛也變得明朗了很多。
李昇基和李多寅將於4月7日在首爾江南的一家酒店舉行婚禮。 這是只邀請家人和親朋好
友的非公開婚禮。 去年年末在KBS演技大賞上獲得大賞的李昇基從前經紀公司收到的50億
韓元未支付金中捐贈28億5000萬韓元,剩下的金額也將在近期內全部轉交給弱勢群體。
甄美里畢業於首爾國樂藝術高中,在世宗大學藝術體育大學舞蹈系4年級時的84年作為MBC
第17期公開招聘演員進入演技。 出演MBC《朝鮮王朝五百年-仁顯王后》後正式開始活動
,從出道初期開始就以出衆的外貌和比年齡更成熟的演技受到大衆的喜愛。 最近在龍山
區厚巖洞開設身心障礙人士可以直接經營的洗衣房,將收益金全部打造成身心障礙者的自
立基礎等,做出了看不見的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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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的 留言反應都不好
https://theqoo.net/2722660028
1.沒有人提起民事訴訟,他們就是無辜的,這是什麼邏輯?
2.請求原諒 不如用金錢賠償
3.找律師陪同是怎樣 哈哈哈
4.不想再看到這家人和李昇基
5.真是噁心的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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