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次文創法修法,身為粉絲我自己十分關心,我想廣大韓星板板友也是如此。
目前政院版就是以 10% 轉賣認定加上行政罰則為內容去作修法
我問過幾個民代團隊這題,各個黨派都有,也交換了一些法案上的意見。
其中得到下幾點:
> 實名制入法需有先例 目前大多數國家都是以轉賣獲利裁罰為主
> 黃牛認定目前政院版訂定為 10%,
> 有立委打算提案規範主辦義務。也就是說如果主辦沒做好措施導致黃牛
氾濫,連同主辦也要接受罰責,但這個氾濫的認定還需要規範。
這邊簡單做個小民調好了。
Q: 你認為下面哪項措施可以有效抑止黃牛票
[email protected]: 以轉賣獲利為認定並給予罰責 (罰黃牛)
[email protected]: 推動實名制入法
[email protected]: 將防止票務哄抬訂為主辦義務並加以規範 (罰主辦)
認同第一個選項的請在推文打上 [email protected],以此類推。
我目前的想法是整理韓星板以及其他論壇的意見,然後以團體名義把論述丟給民代。
畢竟集體名義比較有機會讓民意代表對這個議題重視,也用能促成完善的修法。
當然這部分要韓星板不是任何人可以代表的,所以若要發出相關聲明也會有表決機制。
這部分希望大家多加討論,有討論熱度才能引起大家的重視 (請踴躍在推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