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前幾天看到說時代力量黨團有跟板上的朋友討論修法,
今天一調閱才發現原來時代力量的法案,是在昨天送入程序委員會。
但這段時間其實已經有許多民進黨立委早已提出文創法的修法草案
大部分都是跟行政院版大同小異,差別就是罰鍰與罰則大小不同。
倒是在吳思瑤委員的版本發現亮點,整理給大家看一下
(後面很多條跟黃牛無關法案就不附上了)
一、 在第十條之一,增加預備犯的概念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 處每張票券價格之五倍至三十倍之罰鍰。
依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不正當票券轉售行為須已經出售票券,達到轉售圖利既
遂的行為才能處罰。
倘僅有意圖轉售圖利,但票券尚未賣出,其轉售圖利未遂時,依現行法規仍無法處罰,爰
引用刑法預備犯概念,俾利使非供自用、意圖轉售謀利者,即可加以處罰,有效打擊不正
當票券轉售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黃牛敢上架就可以抓。
二、 在第十條之二,要求設置檢舉制度,並訂定檢舉獎勵辦法。
因為不正當藝文票券交易行為,說真的是很難查,就是警方實務上常有難以蒐證之困擾,
所以訂定鼓勵揭露違法行為,提供告密者一筆獎金作為揭露誘因,警民合作,一起來抓黃
牛。
三、 第十條之三,將罰鍰專款專用,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可以將痛罰黃牛的罰鍰,提撥給文化部管轄的基金,專款專用。
包含檢舉違法行為獎金、鼓勵執法人員士氣抓愈多給愈多的獎勵金、辦理票券交易平台
四、第十二條,推動實名制售票,可以對業者給予協助、獎勵或補助。
看起來是蠻全面的,特別是檢舉制度與績效獎金
重點是考慮到人性問題!
再嚴厲的法律也需要執法人員配合
抓不到就什麼都沒用!
也附上提案圖文
https://i.imgur.com/S1VGFws.jpg
https://i.imgur.com/8Hgr1J5.jpg
https://i.imgur.com/hcMLJPM.jpg
https://i.imgur.com/MvwoRvr.jpg
不曉得大家認為怎麼樣呢~
畢竟是關乎迷妹迷弟在乎的法案
會需要比較多討論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