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
新聞連結:https://news.tvbs.com.tw/entertainment/2385203
記者姓名:林坤緯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3/04/05/20230405112140-2bec7ff7.jpg
韓國男團B.A.P雖然一度聲勢如日中天,然而原公司惡待成員,導致團員陸續離開以外,
讓粉絲相當唏噓以外,成員力燦更爆發多起性騷案,尤其他還曾在審理期間再度犯下狼行
。今(1)天一審結果出爐,確定遭判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且3年內禁止在兒童、青
少年與身障人士相關的機構服務。這比先前檢方求處的7年有期徒刑、限制就業10年、配
戴電子腳鐐3年、緩刑4年較輕。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2/01/20240201121406-7eb99255.jpeg
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和解第12課今天以違反《強姦與性暴力犯罪特別法》(使用相機拍
攝、使用通訊媒體的淫行)等罪名,判處力燦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且須完成40小時的
性暴力治療計畫,3年內都不得在兒童、青少年、殘障人士相關機構就業。另外,法院認
為被告所有的犯罪行為都跟酗酒有關,客觀上來看友健康狀況不佳的現象,因此除了希望
他能盡量不要碰酒,也特別要求緩刑期間力燦體內的血液濃度若達到0.05%以上,則不得
接近受害者。
法院也說明力燦的犯罪內容,包含性侵受害者,以非法方式拍下性愛片並寄給對方,以及
強制猥褻其他受害者,力燦還在審理期間犯下類似行為。「由於被告有偶像身分,會造成
不小的影響。由於力燦已經刪除所有非法拍攝的影片,也沒有流傳給第三方,因此被告的
強制猥褻嚴重程度相對較低。且被告有表現出具體的反省態度。量刑也以被告的年紀、職
業、健康狀況、家族關係等來斟酌。」而前述「具體的反省態度」,則是力燦從去(2023
)年9月起提供了20多次的反省文,有時候甚至每天會交出一份。
回顧力燦的性犯罪史,首先是2018年7月24日,他在京畿道某度假村猥褻一位同遊的20多
歲女性,2021年1月的一審被判10個月有期徒刑,2023年2月二審則維持10個月有期徒刑。
不過就在二審的審理期間,又被首爾西部檢察廳以強姦、非法拍攝、強制猥褻等罪名起訴
,原來他2022年5月曾在首爾恩平區威脅並性侵一名女性,還用相機拍下,並在6月的時候
把相關照片寄給受害者。2023年4月17日則是在首爾龍山區的某間酒吧撫摸2位女性的身體
,然而當時也正因性犯罪問題而接受審理中。
心得或評論(選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