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HYBE「閔熙珍命令副總裁『有關奪取經營權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24-04-26 19:08:13
關於HYBE這份聲明有幾點覺得怪怪的
1.關於承諾以第一女團身份出道的說法
https://m.weibo.cn/status/5027118327537492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32357502.A.83A.html
從這篇報導可以閔還在壽司時,已經確定有兩組女團
其中的確有分為izone成員的新團,以及所謂的閔熙珍女團
閔熙珍女團應該是之前的選秀節目,因此閔所說承諾以第一女團
身分出道個人覺得是有可信度的
2.關於NewJeans出道時被告知不要宣傳以及宣傳不力
同上一點,HYBE解釋NJ延後出道,是因Source Music與執行長閔熙珍之間的糾紛
導致,兩團出道時間相近是閔認為HYBE不遵守承諾因而成立ador
閔指控的是NJ出道時宣傳不力,但HYBE列出的新聞稿數量是NJ紅的情況下
HYBE的時間點不符閔的指控
3.關於奴隸契約的說法
競業期限捆綁合理,感覺HYBE只是在回應這部分
有問題的是5% 需要HYBE同意才能賣
不過閔這種經歷的人願意簽這種合約,只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4.關於ESG管理的爭論
閔就不認同HYBE的環保小卡,她不想用合理吧
最後很多人說閔對HYBE予取予求,帶走壽司的練習生,掏空壽司
如果這樣的話,最有問題的不是壽司的實際掌權者嗎?
為什麼願意讓閔帶走,如果這樣算掏空壽司的話
那壽司那位不是就很明確的瀆職了嗎?
壽司方面最該譴責的應該是那位,而不是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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