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多次指控閔熙珍”巫師經營”!遭法院提醒「須提出背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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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HYBE及其子公司ADOR之間存在著對立。
HYBE指控ADOR代表閔熙珍企圖奪取經營權,並提出訴訟。
此外,他們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以解聘ADOR高管團隊。
在即將於本月31日舉行的大會之前,閔熙珍代表一方向法院申請暫時處分,
要求禁止HYBE行使其表決權,以進行對抗。
法院於17日舉行聽證會以決定該暫時處分是否有效,雙方的律師均出席了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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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間,HYBE一方多次提到“巫師經營”。
他們表示:「不僅在選拔NewJeans成員時,而且在選擇ADOR職員和決定出道時期時,都依賴
了巫師。」
另外,他們聲稱:「閔熙珍相信他已故的弟弟附身在巫師身上,並以弟弟的名義呼喚巫師。
」
此外,他們聲稱:「他們在六個月內交換了超過5萬8千條KakaoTalk訊息。」
最後,他們主張:「儘管他們偏愛“所有的歡樂”這個公司名稱,
但當巫師選擇ADOR時,他們立即決定接受了ADOR,而沒有進一步詢問。」
在回應中,閔熙珍方面反駁道:“巫師經營根本不成立。而且和巫師對話並不構成不適格的
行為。”
在這個交流過程中,法院聲稱已制止HYBE方面的代理人不斷提及“巫師經營”。
他們表示法院要求根據法理進行主張,“巫師經營”即使是事實,
也不能成為HYBE聲稱的解任理由“背任行為”或企圖奪取經營權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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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當天的審問中,根據股東間協議,如果沒有商法上的解任理由,
HYBE將無法將閔熙珍代表解職五年。
因此,爭議的焦點在於閔熙珍代表是否有特殊的解任理由,
即是否有對ADOR的背任行為。HYBE必須證明閔熙珍代表有背任行為才能解任他。
雙方將於24日前向法院提交額外資料。
法院已表示將在股東大會計劃日期的前一天,31日前作出對“臨時處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