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閔熙珍vs.HYBE」!法院裁決最快明天公佈

作者: XOD (XOD)   2024-05-28 23:59:26
「閔熙珍 vs. HYBE 」管理階層內戰!法院的裁決最快將於明天公佈
今日金錢記者鄭鎮雪
法庭判決最早將於 29 日做出,
這將成為 HYBE 與 ADOR 執行長閔熙珍之間管理糾紛的分水嶺。
法院對股東之間投票權限制協議效力的判決,不僅是相關行業,
也是法律界關注的焦點,這也是本案的爭議焦點。
根據法律界28日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協議50庭(金尚勳法官)
正在審查閔熙珍針對HYBE 提出的禁止行使投票權的臨時禁令書面申請,
這是前一天提交的。臨時禁令的結果預計將在 ADOR定於 31 日召開的
特別股東大會之前公佈。向股東大會提交罷免執行長的議案。
這場衝突是在HYBE 開始審計時產生的,認為閔熙珍等人試圖奪取管理權。
擁有ADOR 80% 股份的 HYBE 表示,將就解僱執行長閔熙珍行使投票權。
閔熙珍代表向法院提出臨時禁令請求,以阻止HYBE 行使其投票權。
關鍵問題在於「股東間表決權約束合約」的有效性。
去年3月,雙方簽署了一份股東協議,規定「股東必須以其投票權採取行動,
以便能夠在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繼續擔任ADOR執行長和執行董事」的成立。
閔熙珍代表一方認為,根據這句話限制投票權的行使是可能的,
但HYBE卻無論如何都反駁說,「根據商法,大股東只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而投票權的行使則不利於股東的利益。
如果法院不承認拘留的有效性,則該禁令申請將被駁回,HYBE可以取代 ADOR的管理層。
相反,如果承認拘留的效果,則必須審查合約中其他但書的內容,以
確定解僱閔熙珍的依據。這意味著必須證明違反信任指控才能作為解僱閔代表的理由。
這項結果也引起了法律界的關注,因為股東之間投票權約束合約的約束力尚無先例。
這些結果可望為未來類似糾紛的解決提供重要的參考資料。
事實上,在17日的初步禁令聽證會上,法院表示,
“關於投票權限制(合約)並沒有確切的先例,相關爭議也很多。”
同時,預計法律糾紛不會以此結果解決。如果禁令被駁回,
執行長閔熙珍預計將提出損害賠償索賠,以獲得解僱後剩餘期間的賠償。
相反,如果被引用,HYBE 很可能會透過新的附帶條件重新行使投票權。
上個月,HYBE 向首爾龍山警察局提起針對執行長閔熙珍的刑事投訴,
指控其違反信任行為,因此密切關注調查進展也很重要。
https://news.mt.co.kr/mtview.php?no=202405281632536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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