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引戰、挑釁、謾罵
第一項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劣退。
第二項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兩周。
#1McVZiax (Korea_Star)
噓 Brothre23: 他媽有種喊統一就真的打過來啊 林北絕對當前線第一個去 01/16 17:50
→ Brothre23: 打 賭你們13億人通通都是孬貨沒那個種 去求你們的習大 01/16 17:51
→ Brothre23: 大拜託他早點武力解放台灣啊 幹你娘 支那豬給我滾出台 01/16 17:52
→ Brothre23: 灣學術網路 滾出PTT 一群人渣 01/16 17:52
水桶兩周 另外原文泛政治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