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oreanPop板 板規/置底檢舉區/板務討論區

作者: Kiyume (綺夢)   2016-02-24 00:00:49
一、本板主軸:韓國流行音樂
二、違規文章罰則:
簽名檔視同文章之一部分,但不列入字數計算。
1.文章非關本板主軸:刪文、水桶30天
2.多篇文章非關本板主軸:額外水桶180天+額外劣退文章數一篇
3.辱罵、惡意諷刺、名譽損壞、挑釁、威脅、歧視、引戰特定對象或群體:
水桶60天、刪文劣退
4.使用髒話:刪文、水桶15天
5.未滿20個中華民國官訂正體中文字、內文難以理解、使用簡體中文字:刪文、水桶30天
6.違反每七天至多二篇個板文之規定、或個板文未滿150字:刪文
7.違反每七天至多一篇團體、歌手閒聊文之規定:刪文
8.問歌文(非屬歌曲求薦):刪文、水桶7天
9.未經申請通過之廣告/營利/交易內容、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刪文、水桶30天
10.未經同意轉錄圖文:刪文、水桶60天
11.未經同意刪除推文:水桶30天
12.未經同意公佈個人資料或私人文字、影音對話訊息:刪文、水桶90天
13.私自使用[公告]標題、或假冒板主身分者:水桶365天、刪文劣退
14.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本站站規:水桶365天、刪文劣退
三、違規推文罰則:
推文罰則以單段推文為一案為原則。
若同一文章多段推文皆違反板規,板主得視其為多案分別適用罰則。
1.辱罵、惡意諷刺、名譽損壞、挑釁、威脅、歧視、引戰特定對象或群體:
水桶30天
2.使用髒話:水桶7天
3.內容難以理解、使用簡體中文字:水桶15天
4.未經申請通過之廣告/營利/交易內容:水桶30天
5.未經同意公佈個人資料或私人文字、影音對話訊息:刪文、水桶60天
6.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本站站規:水桶365天
四、特殊條款:
1.對於非關本板主軸、但與活動中之韓國流行音樂之歌手/偶像/明星相關者,
板主得採取寬鬆認定。
2.若使用者係屬操作錯誤導致違反板規、或悔意明確願意改過自新者,
板主得視情況減輕處分。
3.使用者若非初次違反板規,板主得視情況加重處分。
分身違反板規視為同一使用者累犯;所有分身帳號應連坐懲罰。
4.可能違反智慧財產權之內容,若來源係屬線上串流影音網站,暫不處罰;
求取違反智慧財產權之內容,視同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處理。
5.文章內容若僅與單組有專板或家族板的藝人相關者,認定為個板文;
若僅與單組無專板或家族板的藝人相關、且標題分類為[閒聊]者,認定為團體閒聊文。
6.具專板之藝人,首篇MV情報文、首篇音源情報文、首二篇同專輯官方來源預告文,
得不受板規2-5所列20字條款限制,且不認定為板規4-5所定義之個板文。
與多組藝人相關之韓國電視節目影音合輯文,得不受板規2-5所列20字條款限制。
7.任何水桶、劣退、重新判決、提前解除水桶、板規修訂皆應於24小時內公告說明之;
任何公告文12小時內不得鎖文。
8.adf.ly等營利性網址縮短服務,可免除因其營利性而違反板規之罰則;
然若其最終指向網址仍為營利性網站者,不適用本條規定。
9.若為因應重大事件,板主得公告或補行公告,暫時免除特定範圍之板規2-3、2-4罰則。
10.推發文請尊重官方正名,若有三人以上板友明確表示反感,請將誤名予以修正。
若無板主認可特殊理由卻拒絕於24小時內修正、或顯屬刻意誤用者,視同引戰處理。
散佈明顯非屬事實之訊息,亦視同引戰處理;新聞文章不在此限。
11.標題分類錯誤,若無板主認可特殊理由卻拒絕於24小時內修正、或顯屬刻意誤用者,
視同鬧板處理,應同時適用板規2-1及2-2。
12.對於有違反板規疑慮之灰色地帶行為,板主得給予警告。
對於受到警告逾二次之使用者,板主得給予最高七日之水桶。
13.在本板,所有使用者均視為已經閱讀本板規並願意對自身違反板規情事負責。
使用者使用自刪文章或推文等類似方式不代表可以逃脫其違反板規之責任。
14.本文應充當檢舉暨板務討論專區;非屬違規檢舉或本板板務直接相關之推文,
板主有權不公告直接刪除。凡判決結果有判決文者,亦請移駕至判決文討論。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學王聰明)   2016-02-25 19:02:00
來充當第一位好了 (舉手)請問#1MpcDf1i這篇getgoods0623: 有沒有偶像包裝得愈來愈像av的八卦算不算板規三-2呢?
作者: kuramylove   2016-02-26 14:19:00
AV對一般女藝人來說絕對是惡意字眼吧?在該藝人概念照新聞下面推這句話不是指稱該藝人不然是? 用個問卦體就可以卸責嗎?應該說AV當名詞用的話沒有正面負面的意思,但當形容詞的話在整個台灣都會被當成負面詞吧?哦哦!所以是說檢舉錯條..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6-02-26 18:46:00
板規二有幾項其實就是違反站規的 與2-14有抵觸的部分是要修正還是會從輕?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6-03-12 10:59:00
我要檢舉有人疑似挑釁, #1MujsreU (KoreanPop) narutowu5566的發言,他貼的第一個影片名明明寫了Ravi,還貼進去問說是不是他,再說怎麼這麼早被淘汰,最後貼了iKON BOBBY在SMTM的決賽影片。請問這些跟Ravi還有他的專輯有什麼關係嗎?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6-03-14 10:43:00
#1MuI2ukd 違反板規三、1.-->噓 SmartDola: 祝成員生日R.I.P.真是太有個性惹(各種後面有版友說祝成員的話並非此ID說的,若祝RIP是事實,還煩請澄清噓 SmartDola: 好像還有別團用app送票?據說送蠻多的但也沒有幫助到上座率
作者: shannyliu (shanny)   2016-03-14 15:27:00
說實在的我覺得聰明大講的還好欸......推 dormice: 查水表的水表王到處造謠生非沒有違反板規嗎? ← 如果是這樣的話 D大講人家這句話也滿有引戰味的啊...
作者: galaxystyle (卍新北首席法騎卍)   2016-03-14 16:10:00
老實說那篇這樣就要桶 那應該九成以上的推文都會被桶了啊XD為何只針對單一推文?檢舉目的性令人懷疑究竟是真正認為不妥在舉報亦或是……
作者: shannyliu (shanny)   2016-03-14 16:14:00
我也覺得滿針對單一推文....同樓上g大,我覺得版主要自己思考清楚
作者: ammas (ammas)   2016-03-14 19:34:00
#1MuI2ukd (KoreanPop)檢舉dormice違反版規三、1http://i.imgur.com/iapXiTr.jpgdormice: 查水表的水表王到處造謠生非沒有違反板規請問這樣的回文是可以的嗎?查水表的水表王是誰?難不成是WINNER?我心思比較脆弱,覺得看了很令人不舒服。另外,造謠生非是否能提出具體說明呢?覺得非常難過,這樣一個韓樂版的大家庭好像說什麼都不是。不知版主是否可以觀看一下,維護這純淨的版面。能否煩請版主解釋一下為何未達標準?
作者: COW56   2016-03-15 15:29:00
dormice: 查水表的水表王到處造謠生非沒有違反板規嗎?我剛認真的又看了一次板規,根據三、違規推文罰則。dormice那句話明顯引戰+使用惡意字眼,且板規內並沒有說應由該被針對之使用者自行申訴。對於引戰者還要有人先出來自己躺槍才罰,這不對吧
作者: shannyliu (shanny)   2016-03-15 17:15:00
推樓上講人水表王引戰沒事講疝液就要被警告一次,標準在哪
作者: COW56   2016-03-15 17:42:00
對於違規推文為何板主無須介入?被說是水表王造謠生非難道是合理正向值得驕傲的事嗎?! 板主一直說要被指認的人才能申訴,那請問板主,您覺得D板友是在針對誰?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學王聰明)   2016-03-15 22:15:00
#1Mvv0pT1 chnet3214: 韓樂板板主真難當 又要開始鬥板主了 鬥板主一詞讓我感到有被汙衊的感覺 大家討論板務鬥板主是哪裡得知 這種地圖炮行為沒有違反板規嗎PS.我有參與推文 板主會認證我是當事人嗎
作者: galaxystyle (卍新北首席法騎卍)   2016-03-15 22:30:00
當事人提出檢舉~#1Mvv0pT1 chnet3214: 韓樂板板主真難當 又要開始鬥板主了因版主曾提醒無法在檢舉區討論,因而至判決文討論,但卻被誤辯為鬥版主小魯知道的鬥一詞,有批評、不善的意味,(詳情有請谷歌大神),僅因提出意見,就被污謗為鬥版主,在此提出異議。
作者: shannyliu (shanny)   2016-03-15 22:34:00
當事人提出檢舉~#1Mvv0pT1 chnet3214: 韓樂板板主真難當 又要開始鬥板主了 ← 有種開地圖炮的感覺,讓我覺得很不舒服,我只是覺得為什麼講水表王不會被處罰?正經討論卻被說是在鬥版主
作者: chnet3214 (嘟嘴[秋內])   2016-03-15 22:35:00
鬥板主 = 有站友共同對板主提出管理不善之彈劾並非不正當用詞 以上是我的申辯如有造成板友誤會 在此跟您門說抱歉 對不起:)
作者: galaxystyle (卍新北首席法騎卍)   2016-03-15 22:36:00
再對另一則新聞之引戰推文提出檢舉#1MuI2ukd→ BO88Y: 這樣真的不對 團綜應該無助上座率阿老楊此ID借諷即使團綜也無助於winner之一韓國團體的上座率,頗有引戰之疑,也導致最後整篇文章因受該推文刺激,基於憤怒推出了遭樓樓上檢舉的推文,對於此一始作俑者,在此提出檢舉。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學王聰明)   2016-03-15 22:38:00
BO88Y: 這樣真的不對 團綜應該無助上座率阿老楊#1MuI2ukd 新聞內文和前面推文沒人提到上座率,無緣無故推出上座率三個字有引戰之嫌,以上檢舉
作者: galaxystyle (卍新北首席法騎卍)   2016-03-15 22:39:00
溫馨小提醒:應該無法再此篇文章申辯喔:)請看清楚此篇文章規則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學王聰明)   2016-03-15 22:47:00
當事人提出檢舉~#1Mvv0pT1 chnet3214: 希望你檢舉我有效果 不然我我還蠻舒服的XD"你檢舉我"由此可以在指我本人,後面舒服兩個字有挑釁引戰之嫌,本人行使應當的板友檢舉權不知為何被挑釁google舒服約有18,000,000項結果,尤第一頁都是性用語本人(當事人)感到被騷擾及冒犯,特此檢舉
作者: galaxystyle (卍新北首席法騎卍)   2016-03-15 22:56:00
當事人提出檢舉~#1Mvv0pT1 chnet3214: 希望你檢舉我 有效果 不然我我還蠻舒服的XD雖然樓上版友指出該推文是針對他,但斯以為該推文卻可能是在說我。檢舉之理由和樓上相當,因而不再贅述。
作者: shannyliu (shanny)   2016-03-15 23:16:00
當事人提出檢舉~#1Mvv0pT1 chnet3214: 沒人吵架阿 (誤) 板友都很和平的^^ ←濃濃的引戰意味~
作者: SmartDola (大雄的同學王聰明)   2016-03-16 15:26:00
抱歉,既然板主這麼希望有人跳出來承認自己是水表王,才願意處理檢舉的話,那麼水表王我本人就姍姍來遲了http://i.imgur.com/QpLyP0w.pnghttp://i.imgur.com/jAb2EAz.jpghttp://i.imgur.com/d211qxv.png以上文章截圖除了馬賽克其他無關推文及板友ID之外,本人在此保證絕對無造假及竄改行為,由截圖可以得知,dormice不只一次的指名我的ID說我在查水表,而且,該篇文章(#1MuI2ukd)本人也正好有在推文當中,請問「水表王」及「造謠生非」等惡意字眼,構不構成檢舉要件呢^^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6-03-21 17:24:00
想請問版主這篇 #1MwIGWrp (KoreanPop) kevinyeah的推文:“歐耶 大ㄋㄋ回歸”是否不妥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6-03-30 22:18:00
推 p47603986: 幹嘛在這詛咒別團?很沒水準→ p47603986: 韓星版混的太習慣嗎推文涉及三-1 諷刺、名譽損壞、挑釁、威脅、歧視、引戰特定對象或群體。 都已經扯到別板討論風氣了呢文章代碼 #1M-YQHEG
作者: jojo87   2016-03-30 23:29:00
我不知道爾康是在指誰 但是大ㄋㄋ明顯沒水準的綽號沒事?
作者: rod13824 (猛矮)   2016-03-31 00:04:00
這版主不就各種不聽別人的意見 只照著自己的想法硬幹嗎
作者: iamfable (發撥)   2016-03-31 00:27:00
檢舉對韓星版版友開地圖砲有違版規"引戰特定對象或群體"
作者: pennymstkd (Penny)   2016-03-31 00:39:00
建議板主好好審視被水桶的原文章,順便公告文中嚴重離題的一起審視^^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6-03-31 18:40:00
也建議優先處理以戲謔嘲諷態度推文針對板友的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6-04-04 11:00:00
檢舉推文 #1N0SEb-a (KoreanPop) wlyen503: exo 呢 哭哭。噓文內容提及同公司前輩,與該篇主角無關,且語氣有引戰之嫌#1N1IIUCt (KoreanPop)我要檢舉我自己誤刪板友推文。原本在11:14應有一位板友的推文,我在使用手機編輯文章時,不慎連該位板友的推文一併選取到刪除。應是違反板規二-11
作者: natsukawa270 (夏川)   2016-04-11 20:40:00
檢舉#1N28jW3K (KoreanPop)推文→ maxmessi: 不是人哪需要討論人品阿~~~~這應該算人身攻擊了
作者: WLR (WLR™)   2016-04-22 12:03:00
#1N6Cxh_P (KoreanPop) 非關本板主軸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6-04-22 23:16:00
不知道該去哪裡問所以來這裡,Seventeen這次回歸在4/20專版成立前不適用專版文限制,那問一下4/20之後的文章要怎麼算?4/20之前的文章要溯及既往嗎?不好意思我又來了,這次TWICE回歸,依板規"首二篇同專輯官方來源預告文"不受個板文限制,那首兩篇要怎麼認定呢?因為目前如果把4/5,12兩篇認為是情報,那之後的文章都要受個板文限制#1N6v5-w8 這篇就算超額了(17~23間有3篇)因為雖然4/12那篇是新聞分類,但是內容是曲目表並不是真正的新聞報導。拍謝,該篇已經刪除了。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弄清楚比較好畢竟現在公司的宣傳越拉越長,要兼顧回歸資訊跟板規也避免落人口實
作者: hanamizukiel (Hana)   2016-04-25 10:37:00
推樂童,但那個上是……@@呃要推樂童那篇怎跑到這裡來(囧
作者: WLR (WLR™)   2016-04-25 12:35:00
檢舉#1N7EaNhG Butzu 推文 板規3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5-05 11:11:00
檢舉 trista1106 #1NATQt8s 板規三他推文有點多段,請問是需要都打出來嗎?在10:43與10:45的推文c大針對打榜方式提出他的意見,但t大寫的就意有所指,已上升到偶像團體上,影射的也很明顯在指上次的事件,其他人也有推文表示不舒服,這樣感覺已延伸戰場了,並跟這篇文章無關了
作者: Acube (粉方塊)   2016-05-08 21:28:00
檢舉 #1NBksQUt 板規三-1惡意諷刺、名譽損壞、引戰特定對象或群體該篇無關GFRIEND,GFRIEND並無出席該音放節目,內文與前面推文也沒人提到GFRIEND宇宙少女於該音放節目也沒摔倒,推文顯屬刻意推 papawalk: 好奇問一下,為啥宇宙少女摔倒事件,沒有像小女友大紅?? 05/08 18:28→ DRAGONS: 只能說有些技巧只能使用一次,第二次就會感覺到老梗... 05/08 18:39推 micheline: 操作手法也有差 GF公司其實蠻會操作的(不是只指摔這事) 05/08 19:15→ micheline: 出道就上RM 很短時間銷量第一發新聞 都可看到操作手段 05/08 19:16
作者: DRAGONS (撐住)   2016-05-08 23:40:00
被告來答辯: 我的上一句推文 推 DRAGONS: Lovelyz這神祕黑色感覺好吸睛....接著下面箭頭→ DRAGONS: 只能.我的主詞都是Lovelyz..因為我十分驚豔Lovelyz今天神秘黑意思是一旦下次再穿會是老梗 我就不會那麼驚訝了...
作者: micheline (小米)   2016-05-09 00:01:00
被告來答辯 我所謂的操作是針對公司 從出道前teaser的片段(容易讓人聯想少時) 和#1Kr54pSO這篇新聞都是但那個「不是只指摔這件事」 的只是多打沒刪到個人覺得「公司會操作」應非屬惡意諷刺或引戰(我也希望我追的團公司操作方式能聰明一點啊orz)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6-05-10 23:56:00
檢舉eric61446在 #1NCVckgq 推文該圖雖是團員不小心上傳至微博,但已刪除,顯示當事人並不想繼續讓這張圖片被散布出去。所以在Tiffany的情報文內貼出這張照片,我認為推文者其心可議前面都沒推到,推一下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5-20 20:26:00
檢舉kappasasake #1NFjPQ4p的推文違反板規三-1辱罵人白木 約時間地點應該算是挑釁
作者: i015027 (the bear)   2016-05-21 17:47:00
問0522人氣歌謠節目單推 IOI得第一的話就會被桶意思嗎只能推 一位候補那3組 得第一 才不會有事?
作者: stacyfish (欣)   2016-05-23 04:35:00
這幾天這樣看下來,建議板主乾脆以後音放文自己一篇然後音放閒聊文另一篇 這樣就不會有爭議了...舉例來說像一些歌手選秀節目會另開 [實況] 文甚至還有 [黑特]/[怒灌] 專區, 等節目結束後再看看要怎麼處理這些閒聊文 (有些是留著,有些是鎖文,有些是刪除)如此一來就可以避免人為判斷或引起爭吵.至於原本的音放文 可以加訂定新板規來限制推文,甚至禁推文 (所有推文均移至 [實況]) 大概會好一點吧這樣板主的負擔會小一點, 大家想推什麼就推也無妨.
作者: winniehsiaoo (八尼)   2016-05-29 01:34:00
檢舉#1NHzcSpH BO88Y 違反板規三-1:這次不打歌但七月有團專和巴SOLO專 崩潰趁現在~可以算引戰吧要推文還是要噓文或推文內容都是板友自只是不喜歡也要被說崩潰?
作者: AGRAYHOODY   2016-05-29 09:03:00
好吧,一定要檢舉版主才會審理嗎?那我跟樓上w大檢舉同樣的問題,有人不喜歡就是引戰,那叫版友快點崩潰完跟看版友崩潰很開心就算沒問題嗎?已經算是攻擊版友了吧
作者: tp6vup4   2016-05-29 11:58:00
檢舉#1NHzcSpH eating0928推文 諷刺眾多版友在崩潰讓他覺得很開心,這句話讓人感到不舒服 惡意諷刺 希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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