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板主軸:韓國流行音樂
二、違規文章罰則:
簽名檔視同文章之一部分,但不列入字數計算。
1.文章非關本板主軸:刪文、水桶30天
2.多篇文章非關本板主軸:額外水桶180天+額外劣退文章數一篇
3.辱罵、惡意諷刺、名譽損壞、挑釁、威脅、歧視、引戰特定對象或群體:
水桶60天、刪文劣退
4.使用髒話:刪文、水桶15天
5.未滿20個中華民國官訂正體中文字、內文難以理解、使用簡體中文字:刪文、水桶30天
6.違反每七天至多二篇個板文之規定、或個板文未滿150字:刪文
7.違反每七天至多一篇團體、歌手閒聊文之規定:刪文
8.問歌文(非屬歌曲求薦):刪文、水桶7天
9.未經申請通過之廣告/營利/交易內容、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刪文、水桶30天
10.未經同意轉錄圖文:刪文、水桶60天
11.未經同意刪除推文:水桶30天
12.未經同意公佈個人資料或私人文字、影音對話訊息:刪文、水桶90天
13.私自使用[公告]標題、或假冒板主身分者:水桶365天、刪文劣退
14.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本站站規:水桶365天、刪文劣退
三、違規推文罰則:
推文罰則以單段推文為一案為原則。
若同一文章多段推文皆違反板規,板主得視其為多案分別適用罰則。
1.辱罵、惡意諷刺、名譽損壞、挑釁、威脅、歧視、引戰特定對象或群體:
水桶30天
2.使用髒話:水桶7天
3.內容難以理解、使用簡體中文字:水桶15天
4.未經申請通過之廣告/營利/交易內容:水桶30天
5.未經同意公佈個人資料或私人文字、影音對話訊息:刪文、水桶60天
6.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本站站規:水桶365天
四、特殊條款:
1.對於非關本板主軸、但與活動中之韓國流行音樂之歌手/偶像/明星相關者,
板主得採取寬鬆認定。
2.若使用者係屬操作錯誤導致違反板規、或悔意明確願意改過自新者,
板主得視情況減輕處分。
3.使用者若非初次違反板規,板主得視情況加重處分。
分身違反板規視為同一使用者累犯;所有分身帳號應連坐懲罰。
4.可能違反智慧財產權之內容,若來源係屬線上串流影音網站,暫不處罰;
求取違反智慧財產權之內容,視同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處理。
5.文章內容若僅與單組有專板或家族板的藝人相關者,認定為個板文;
若僅與單組無專板或家族板的藝人相關、且標題分類為[閒聊]者,認定為團體閒聊文。
6.具專板之藝人,首篇MV情報文、首篇音源情報文、首二篇同專輯官方來源預告文,
得不受板規2-5所列20字條款限制,且不認定為板規4-5所定義之個板文。
與多組藝人相關之韓國電視節目影音合輯文,得不受板規2-5所列20字條款限制。
7.任何水桶、劣退、重新判決、提前解除水桶、板規修訂皆應於24小時內公告說明之;
任何公告文12小時內不得鎖文。
8.adf.ly等營利性網址縮短服務,可免除因其營利性而違反板規之罰則;
然若其最終指向網址仍為營利性網站者,不適用本條規定。
9.若為因應重大事件,板主得公告或補行公告,暫時免除特定範圍之板規2-3、2-4罰則。
10.推發文請尊重官方正名,若有三人以上板友明確表示反感,請將誤名予以修正。
若無板主認可特殊理由卻拒絕於24小時內修正、或顯屬刻意誤用者,視同引戰處理。
散佈明顯非屬事實之訊息,亦視同引戰處理;新聞文章不在此限。
11.標題分類錯誤,若無板主認可特殊理由卻拒絕於24小時內修正、或顯屬刻意誤用者,
視同鬧板處理,應同時適用板規2-1及2-2。
12.對於有違反板規疑慮之灰色地帶行為,板主得給予警告。
對於受到警告逾二次之使用者,板主得給予最高七日之水桶。
13.在本板,所有使用者均視為已經閱讀本板規並願意對自身違反板規情事負責。
使用者使用自刪文章或推文等類似方式不代表可以逃脫其違反板規之責任。
14.本文應充當檢舉暨板務討論專區;非屬違規檢舉或本板板務直接相關之推文,
板主有權不公告直接刪除。凡判決結果有判決文者,亦請移駕至判決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