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LABOUM方否認"回購專輯" 是廣告商購買

作者: bboy0223 (Wen)   2017-05-02 11:06:04
LABOUM方回應《音銀》冠軍疑雲 否認囤積專輯
http://www.allthatstar.com/tw/view.php?action=5212&postID=332605
今日(5月2日),經紀公司Global H Media發表官方聲明否認旗下女團LABOUM因囤積專輯
而獲得4月28日KBS 2TV音樂節目《音樂銀行》的冠軍,稱將以法律手段對付散播不實謠言
的網友。
在4月28日播出的KBS 2TV音樂節目《音樂銀行》中,LABOUM憑藉新曲《Hwi Hwi》打敗歌
手IU,奪下出道後的首座冠軍獎杯,但LABOUM的2萬8千張專輯銷量同時也引起觀眾和網友
質疑,懷疑經紀公司刻意囤積大量專輯來衝專輯銷售榜。
今日,Global H Media方面發表官方聲明,表示:「LABOUM 的第二張迷你專輯《MISS
THIS KISS》絕無『囤積專輯』一事,我方正討論對指稱LABOUM囤積專輯的惡評網友以散
播不實謠言之嫌提出法律告訴。今年2月,LABOUM和『S社』簽訂了包含韓國在內的全球代
言廣告,並完成了廣告拍攝。『S社』是全球連鎖集團,不僅在韓國擁有500多間以上的連
鎖店,在東南亞國家也有不少加盟店。在2017年LABOUM簽訂了廣告代言人的合約後,廣告
商提議在韓國的各店面及海外的店面舉行宣傳用的贈獎活動,並以正當管道透過物流公司
購買了符合活動規模的專輯數量,相關的簽名會和贈獎等活動消息也預計將於日後公開。
我方並未對拿下《音樂銀行》冠軍後展生的『囤貨』爭議立即作出回應是因為這並非涉及
到法律上的問題,且基於廣告合約中的保密條款,廣告目前尚未在無線台和其他媒體播出
,因此我方不能僅以經紀公司的判斷發表立場,還請大家見諒。但因我方無法坐視LABOUM
成員們和公司的形象受損及支持LABOUM的粉絲們心中的苦衷及委屈,因此在獲得廣告商的
諒解後,協議做出了本次的立場聲明。我方不希望因『囤積專輯』的爭議及批判讓LABOUM
成員們在過去幾年付出的心血與努力受到否定,我方也將以此次事件為契機,日後多注意
與粉絲們之間的交流。最後再一次向大家聲明,LABOUM所獲得的專輯分數是因大規模的廣
告代言相關活動而正當取得的,請大家克制關於『囤積專輯』的相關質疑和任何惡意且不
實的謠言。」
此外,LABOUM於2014年出道,今年4月17日發行了新曲《Hwi hwi》,並於28日憑藉該曲在
KBS 2TV《音樂節目》奪得首次冠軍獎杯。(責編:楊雯茵)<全星網>
版權所有 全星網 轉載時請原文轉載並標明出處網址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421&aid=0002709176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109&aid=0003529458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213&aid=0000961712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421&aid=0002709462
LABOUM爭議,廣告主購買的回購嫌疑
Jingyun律所的薑成民律師告訴Osen記者:廣告主購買專輯的行為也可能構成音樂振興法
上的違法行為。根據音樂振興法第26條第1項第1款,專輯音像製品的相關公司以大量購買
的方式人為提升音樂榜排名的行為,視為回購。根據第34條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兩千
萬韓幣以下罰金。
翻譯CR.IUfloral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109&aid=0003529459
作者: cryy ( 哭歪 )   2017-05-02 11:23:00
==
作者: Kiyume (綺夢)   2017-05-02 11:24:00
s=synnara?
作者: spirit1280 (無止盡的風)   2017-05-02 11:30:00
這樣說是代表公司跟炸雞公司買的嗎@@,有人可以解釋嗎?
作者: arpp5833 (33)   2017-05-02 11:33:00
覺得說法很多漏洞呵呵
作者: z55669heck (土豆仁)   2017-05-02 11:33:00
滴囉哩~
作者: spirit1280 (無止盡的風)   2017-05-02 11:48:00
看到隔壁討論了.....
作者: wumayzi (mayzi)   2017-05-02 12:04:00
S是炸雞店???我以為是說新娜拉耶
作者: tim24262426 (Zhung)   2017-05-02 12:10:00
所以連鎖店買很多CD?
作者: captu (captu)   2017-05-02 12:12:00
沒講清楚 更糟了= =
作者: spirit1280 (無止盡的風)   2017-05-02 12:22:00
看到說s是指辣炒年糕店(?
作者: bada (邊緣肥宅)   2017-05-02 12:25:00
這是什麼新路線嗎 好像蠻潮的
作者: TExpress (米倫)   2017-05-02 12:27:00
所以買炸雞送專輯?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05-02 12:29:00
買炸雞送專輯這樣也沒什麼問題阿
作者: a1102311131 (DaAn)   2017-05-02 12:45:00
等g榜出來不就知道了嗎 ?說真的還是要有證據啊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05-02 12:55:00
g榜不會看出來,紙要有出貨就算g榜沒問題?那以後大家都能讓廣告商批專輯來送哪些是粉絲買的,哪些是廠商買的誰知道?
作者: a1102311131 (DaAn)   2017-05-02 12:56:00
是哦 …… 那公司要拿出證明了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05-02 12:56:00
通常實銷等於粉絲數量與購買力,這樣就完全不是了看誰的廣告商比較有錢可以買比較多專輯送
作者: dawnA (奈奈子)   2017-05-02 13:01:00
算作弊吧
作者: WLR (WLR™)   2017-05-02 13:09:00
是說一些有著廣告女王成員的女團,更有本錢找廣告商配合買專輯,但也沒看到她們玩這招
作者: chunching (^^)   2017-05-02 13:12:00
隔壁板有人說韓國律師認為違反音樂振興法
作者: bboy0223 (Wen)   2017-05-02 13:13:00
覺得即使這樣解釋也無法說明為什麼假日唱片行沒有營業也可購買專輯+每小時買700.800張
作者: PuffyKu (古估固)   2017-05-02 13:17:00
真的豬隊友
作者: graydream   2017-05-02 13:17:00
不管這樣的行為犯不犯規,之前的疑點依然無法解釋啊XD
作者: bboy0223 (Wen)   2017-05-02 13:36:00
結論就是不管是公司還是廣告商 這團得第一的銷量都不是因為為粉絲而得獎的
作者: wantsleep (汪凸死立普╰(‵皿′)╯)   2017-05-02 13:37:00
專輯被當成贈品....
作者: pkkcyc   2017-05-02 13:39:00
搞不好廣告商老闆是粉絲啊 誰知道呢 等看看廣告商會不會出
作者: l711470 (nao)   2017-05-02 13:39:00
還有這招啊
作者: mp3w69   2017-05-02 13:42:00
老板是粉絲 但這新聞稿說法是有簽約的行為 那還是違法阿XD
作者: sunsirr (sunsirr222)   2017-05-02 13:43:00
"贈品''是重點XD
作者: pkkcyc   2017-05-02 13:45:00
所以才說等廣告商出來說明啊XD 有違法可能應該得說明吧
作者: bboy0223 (Wen)   2017-05-02 13:47:00
其實廣告商就是那位土豪粉啦(?)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7-05-02 13:49:00
廣告商超有心 分好幾天、每個小時固定買幾百張...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7-05-02 13:51:00
可能廣告商合約金一部分是要買專輯?
作者: pkkcyc   2017-05-02 13:54:00
如果買專輯是合約的一部分好像就違法? 看韓星網的翻譯又像買專是另外的事?
作者: LILYloveCAT (LILYloveCAT)   2017-05-02 13:59:00
買專是另一回事的話 那廣告商真的賺不到錢還虧本
作者: SARAH12349 (SARAH)   2017-05-02 14:00:00
另一回事是一個五百萬上下的另一回事,沒簽約能信?xd
作者: kuramylove   2017-05-02 14:00:00
你要個人身分買專扔去店裡送人應該沒違法但是..看新聞稿比較像是合約談好,買來衝榜兼送禮呢..
作者: graydream   2017-05-02 14:02:00
真的蠻好奇廣告商的說明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7-05-02 14:04:00
廣告商跟白手套有87%相像
作者: purification (我愛你 我愛你)   2017-05-02 14:07:00
廣告商買也會有唱片行收據,收據要拿出來啊而且目前也解釋不了銷量的曲線分布
作者: Nappa (Antonio)   2017-05-02 14:08:00
作者: s89235ken (謝sir)   2017-05-02 14:14:00
廣告公司大量購買→廣告公司與LABOUM公司合作→所以基本上就是公司買去做廣告這樣?
作者: catsondbs (貓仔)   2017-05-02 14:18:00
回購原來在韓國是犯法的啊?
作者: coco531029 (swb2uty)   2017-05-02 14:22:00
糟糕糟糕了
作者: spirit1280 (無止盡的風)   2017-05-02 14:28:00
所以根據律師說明 如屬實 也算是回購的一種(?
作者: bboy0223 (Wen)   2017-05-02 14:31:00
LABOUM所獲得的專輯分數是因大規模的廣告代言相關活動而正當取得的===>官方承認不是粉絲買的
作者: LILYloveCAT (LILYloveCAT)   2017-05-02 14:42:00
公司提油救火最佳案例
作者: JSeung (SSW)   2017-05-02 14:47:00
專輯不是粉絲買的 都廣告商買的 這樣觀感不會比較好吧 XD
作者: sayauser (蔚藍打杰)   2017-05-02 14:51:00
好奇問一下 之前說回購被桶的那位版友 現在公司這樣聲明 是不是就算回購的一種了?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7-05-02 14:53:00
買給店面播?
作者: kuramylove   2017-05-02 15:05:00
現在哪有人買CD來播啦!去韓國的時候覺得他們都是重播melon排行榜XD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7-05-02 15:06:00
真的買CD來播也只要500張啊 買到2萬張是.. XDD
作者: mp3w69   2017-05-02 15:06:00
買CD這點被韓網酸過 說專輯賣那麼好音源卻不入榜 這些買專的人是還在用CD聽歌嗎? XD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7-05-02 15:14:00
可以這樣玩喔?轉一手有差嗎而且廣告商要活動用的 會去通路每個小時買嗎
作者: captu (captu)   2017-05-02 16:28:00
我倒覺得有可能是反過來要求通路商這樣出...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05-02 16:30:00
看到有人說可能是廣告商先買,之後再放到店裡賣?這是什麼跟什麼.......
作者: IiTK (*0*)   2017-05-02 16:33:00
如果以後大家跟用廣告商買專來影響銷量分 那銷量分超不公正希望這作法不會引起仿效...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5-02 16:35:00
如果先買再放到店裡面 用洗的確實可以省下不少成本最主要是看公司怎麼和店家算帳對店家來說 有錢賺就好 危法也是公司的事情違
作者: Cchild (24)   2017-05-02 16:53:00
呵呵
作者: cyching6713 (遙遠的)   2017-05-02 17:08:00
少量當贈品還好....這麼大量根本是白手套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7-05-02 17:25:00
經紀公司和廣告商真的是在玩火了...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7-05-02 17:31:00
最後那篇韓星網的新聞最好註明一下來源是韓星網轉載有規定#1NAXV5tR (KoreanPop)完整標示來源為 KoreaStarDaily.com 及 原文URL
作者: candace0706 (candace)   2017-05-02 17:52:00
滿額禮?買滿多少錢就送cd嗎?
作者: purinmilk (牛奶)   2017-05-02 18:11:00
那要買多少年糕才有XD 有可能是做周年活動?當天開店前幾位客人買年糕就送CD之類的?
作者: ssore (...)   2017-05-02 18:29:00
大約一間店送50張,這很多耶!要賣多少年糕啊?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7-05-02 19:09:00
真是糗了
作者: exastray (如水)   2017-05-02 19:20:00
怎麼有一種越描越黑的感覺
作者: yef7591 (嘎哈哈哈哈)   2017-05-02 19:26:00
要黑了
作者: Lindeman5566 (德曼56)   2017-05-02 19:33:00
豬隊友救援捏 = = 可憐團員們了
作者: shihyanyu   2017-05-02 20:25:00
越描越黑
作者: vickey99s99 (妲可希絲特)   2017-05-02 20:26:00
看評論覺得餓XD但這種手法不可取阿 這團被公司搞到越來越黑了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17-05-02 20:33:00
這公司感覺是在害她們
作者: ronale (挑戰是無限 人生是永遠)   2017-05-02 21:26:00
感覺就是鑽漏洞……反正這團黑掉了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7-05-03 00:00:00
這團總之就....... 黑了
作者: iamren   2017-05-03 01:18:00
什麼意思 我看不太懂!!!
作者: chloeew   2017-05-03 01:40:00
快速的看了一下這難道不是間接承認嗎o_O!?只是用的方法不一樣...
作者: sssdragon1   2017-05-03 02:27:00
要黑就黑他們公司 黑這些女孩子作啥 太無辜了吧
作者: jojo87   2017-05-03 06:30:00
廣告主賺!
作者: hank82228 (溫憨又)   2017-05-03 06:31:00
這種手法不就是回購嗎?如果可以這樣做多的是大團廣告商搶著綁商品吧,就是會造成市場上的不公跟疑慮不是嗎?以為沒花到錢就沒事喔,光是吸到的話題,被影響到成績、新聞的團體等的都是間接造成其他人在商業利益上的受損吧?台灣早期傳都是像10萬張可能兩萬張是贊助或回購,第一次看到有人賣公關專輯賣到比自身銷量多好幾倍的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7-05-03 09:43:00
因為公司這種做法就是牽連到自家女團,不可能被分開評論的
作者: ssore (...)   2017-05-03 10:08:00
或許有點可惜,但不無辜啊!要說無辜,被他們牽連到的其他單位才真是無辜,不過這公司除了這團跟任大叔還有其他藝人嗎?
作者: LILYloveCAT (LILYloveCAT)   2017-05-03 10:49:00
Ukiss也是
作者: purinmilk (牛奶)   2017-05-03 12:21:00
Ukiss是這公司的!!!居然
作者: vickey99s99 (妲可希絲特)   2017-05-03 12:25:00
團員不無辜阿 至少一位都拿了 無辜的是其他被牽連的單位 還有原本應該拿一位的人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7-05-03 12:37:00
還有應該排上第二位曝光一下的藝人
作者: Nappa (Antonio)   2017-05-03 12:53:00
沒有她們銷量 一位是誰不好說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7-05-03 13:59:00
無辜的是被她們影響的其他藝人吧
作者: dawnA (奈奈子)   2017-05-03 14:09:00
無辜是沒作弊的團吧
作者: merkx051 (merkx051)   2017-05-03 15:55:00
真無辜也不是她們叫公司這麼做的 如果是好一點的公司就不會發生這種是了誰會想用這種事賺曝光度唉
作者: allenxxx (fufuxxx)   2017-05-03 18:42:00
跟天殘表演"大俠愛吃漢堡包"一樣?買炸雞就送專輯?
作者: ssore (...)   2017-05-03 21:13:00
嗚~隔壁篇刪文了,我還來不及揮個手
作者: mark004574 (史恩)   2017-05-03 23:25:00
幫女孩們QQ... 真的是豬隊友這公司...
作者: kangyu (SLORE)   2017-05-04 16:25:00
某些人說黑掉了黑掉了 其實看起來根本沒受什麼影響啊總比一輩子都沒人討論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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