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網誌寫自己的心得

作者: yuki68 (yes or no)   2014-05-28 13:44:21
去做按摩時,手鐲被店家誤放在衣服上,(之前都他放的ok)
他沒告知放在桌子上的衣服上,我是請他放在桌子上(室內幾乎無燈光是昏暗的)
當下他很沒同理心說還有客人金子被馬桶沖掉,
但我手鐲是他的過失
想把這個過程分享在網路上,因為他是接網路客人介紹的居多
不知有什麼措辭要注意的呢?謝謝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4-05-28 15:25:00
看不懂你在表達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28 17:05:00
手鐲+衣服=原PO 拿起衣服時掉下去,手鐲摔壞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5-28 17:39:00
像這篇一樣寫得讓人看不懂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28 17:51:00
簡單講,就是原PO因為店家人員把手鐲放在衣服上然後按摩結束後,原PO(或店家人員)直接把衣服拿起來手鐲就趴拉~~~摔壞了,然後店家看起來不願意賠償這手鐲而原PO認為是店家過失要賠償要不到,還被店家舉例回酸很不爽,就想把事情經過貼上網路捅刀店家,但又怕被店家抓把柄控告毀謗,所以貼文來問說用怎樣的方式寫比較不會被告放桌子上?? 那磨損了又是誰要負責??? ^_^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5-28 20:19:00
想寫就照實寫,不要加油添醋,有膽寫就別怕被告怕被告就不要寫,不甘心還可請律師幫忙打民事求償官司
作者: onlyminako (港妹)   2014-05-29 01:53:00
其實如果寫得像這篇一樣 應該很難被告吧?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5-29 08:11:00
但很多當事人在撰文時,往往無法控制情緒用語,就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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