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他是豬一樣的隊友嗎?!

作者: peter007 (自由大貓)   2014-06-21 22:37:52
我騎車,載著朋友甲。
我左轉時,另外一台機車乙也左轉 。
這時乙擦撞到我,我跌掉。 乙下車查看。
警察前來勘察後,表示雙方各需付50%的肇事責任。
我跟乙達成協議,此事算了。不追究。
我那朋友甲,因為腳腿有擦傷,流血,去看了醫生,有開證明,不願意算了。甲就要求對方賠償三萬元!(醫藥費,無法工作數天的賠償)。我覺得甲根本就是獅子亂開口,太扯,就不想過問此事了。
現在,甲自己提告了乙,並說連我也要一起告!
我是載他的人,我也有受傷,車子也有破損。甲能告得成我嗎?我會負怎樣的刑責?
煩請高人解說,謝謝您!
有朋友如甲,不如去跟馬卡茸茸握手。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21 22:39:00
告得成,過失傷害....你受傷不能改變你是駕駛人之一,當然有責任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6-21 22:47:00
又認清一個不是朋友啦,恭喜
作者: tgsh (宗師)   2014-06-21 22:49:00
如果你完全沒有違規,而且又是被撞的,也不一定告得成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6-21 23:45:00
有過失就沒辦法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2 00:01:00
沒錯呀,你們都各自承認50% ,換言之同樣也要對乘客負責50%你把你朋友比喻成??個人倒認為你朋友是聰明人.....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6-22 00:02:00
如果原波對碰撞的發生有過失就可能被告成不過 機車後座之乘客是否在轉彎過程有過失而促成碰撞....如果乘客對碰撞也有過失貢獻則兩駕駛也可能對之提告成功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6-22 00:25:00
乘客要有過失很難吧0.0除非是打司機OR一直亂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6-22 00:34:00
就算真的有 機車沒行車記錄器很難證明除非例如乘客已知機車騎士酗酒/吸毒還騎車這種case...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6-22 01:23:00
機車乘客對其是打鬧甚麼的也是會有影響 難舉證是真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6-22 01:25:00
標題跟內文的關聯性?雙方都有說,你朋友如果都告下去,都會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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