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4-07-04 09:31:53
事實經過:小弟昨天在網路上和人筆戰....
在文章中,對方有出現這樣的字眼讓我有遭受侮辱的感覺:
"看不懂中文的話,可能是中文老師死的早唷~~~"
"喔喔~~原來閣下判斷事情合不合理的點在於沒人噓呀?醒醒吧 阿宅"
"不要成天在這打鍵盤棒球好嗎?宅宅。"
問題:想在此請問諸位先進,試問該板友這樣的言論是否已經違反
"公然侮辱罪"??
小弟若沒告成,是否會被他反告"誣告罪"呢??
若被告的住處離我家甚遠,小弟是否可請警察或檢察官將案件選擇在小弟的住處
附近開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7-04 10:12:00
不構成....沒有誣告,請勿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14-07-04 10:17:00
沒有!但你還是可以告 能不能起訴就看檢察官的認知!你也可以請律師自訴 反正只是打面子的官司想教訓對方而已 有沒有起訴不是重點!誣告罪是意圖是對方坐牢 才可能成立!地點是按發生地或被告戶籍地為主 在狀紙上只要寫在住處上網時發現被告以某某文字涉嫌公然污辱即可 就可先以你的戶籍地來審理
作者: sico5566 (係摳)   2014-07-04 10:22:00
可以告會不會起訴要看檢察官對於宅這個字是否有貶意誣告不會成立 因為的確有這件事情不是虛構可以申請在居住地開庭 不過還是一樣要看檢察官肯不肯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7-04 10:27:00
http://ppt.cc/uA70 最近的新聞,可以參考一下和人筆戰也要有被酸的心理準備,你就算提告,對方上法院如果答辯得當,你勝訴機會很低,還會變法院認證的宅...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04 10:32:00
我不敢斷言 只說很難成立,你可以去告 不過只是自討沒趣或者更老實地說對方這種言語程度 你不能反駁只想假藉刑法來一出怨氣 這樣只會讓自己更難看吧?
作者: sevatif2 (sevatif2)   2014-07-04 11:22:00
檢座怎摸看你.....沒有人知道~~~ 但你所為查核 IP, 篇文參造20396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7-05 00:47:00
這會成立的話! 鄉民說話就不會那麼重量級機車了>"<但想嚇對方,當然能告。 但前題你真的要很有時間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7-16 13:13:00
可以告,就算真的告成我看也划不來,誣告應該沒有,誣告要有積極行為極意圖使人有司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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