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小弟昨天在網路上和人筆戰....
在文章中,對方有出現這樣的字眼讓我有遭受侮辱的感覺:
"看不懂中文的話,可能是中文老師死的早唷~~~"
"喔喔~~原來閣下判斷事情合不合理的點在於沒人噓呀?醒醒吧 阿宅"
"不要成天在這打鍵盤棒球好嗎?宅宅。"
問題:想在此請問諸位先進,試問該板友這樣的言論是否已經違反
"公然侮辱罪"??
小弟若沒告成,是否會被他反告"誣告罪"呢??
若被告的住處離我家甚遠,小弟是否可請警察或檢察官將案件選擇在小弟的住處
附近開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