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求償問題

作者: ronald6429 (長手)   2014-07-17 17:52:41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年7月13日 凌晨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手腳多處挫傷、擦傷、疼痛,
右小腿手掌大小撕裂傷(縫2X針)
對方:下顎骨骨折、下巴縫3針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機車)(不到半年的新機車):強制險、第三責任險、駕駛人險
對方(機車):強制險
但尚未聯絡對方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尚未申請研判表)
十字路口
對方闖紅燈(監視器看起來是已紅燈至少3秒以上)、超速(感覺8.90以上)、無照駕駛
(未成年)
我方無搶綠燈(過路口大概1/3時被撞車側左小腿位置)
警方說:我方應該是無肇責
六、車禍損害賠償明細表
修車、醫藥費我方希望對方全額賠償(有單據部分)
醫藥費我們不清楚是要向對方拿還是跟對方的保險公司(這部份我們只要有拿到就好)
精神撫恤金我們這邊是要求6萬,對方聽到直接摔筆,
說我們賠不起要告也只能給你們告了
撫恤金我們是問了有經驗的同學、親戚,大家得出結論大概5.6萬
事主是我學弟,家境不是很好,醫生說大概要休養一個月,
看目前情況基本上只能在待在家裡緩慢行動,這個月又是暑假,
再加上他們家是單親,只有媽媽跟姐姐,都需要上班,這樣還要請假照顧他,
這些都不用算嗎? 六萬塊真的有對方覺得得那麼過分嗎?
對方是連談都不談,所以當天就沒繼續再說下去了,而且事主家人在台北要到
新竹兩地奔波,暫時只談了一次。想請問各位大大水水,
精神撫恤金要怎麼要求比較合理? 還是六萬塊真的太高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aitingbaby   2014-07-17 18:24:00
差不多我覺得不過我記得強制險的部分要扣掉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7-17 20:31:00
那就提告給法官判吧,民事部分家長要負責
作者: Roy22 (R.H.)   2014-07-17 20:33:00
他請求的是精神輔慰 跟保險要分開算 況且還有其他隱性費用如家人勞務如果沒特別列入另外的求償內容 要求精神賠償六萬算正常對方是未滿14?就文中看來肇事責任百分百是對方,請律師是ㄧ回事 別因為對方有認識律師就先怯場 證據跟肇事鑒定都完備就不用怕輸 到時候真的打官司還可以把精神賠償拉高兩三倍請求 反正就看法官判多少
作者: ronald6429 (長手)   2014-07-17 23:01:00
謝謝樓上大大建議 對方快滿18歲(未滿)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7-17 23:35:00
看護和其他費用請分開,不要跟精神賠償混一起
作者: ronald6429 (長手)   2014-07-18 14:08:00
謝謝W大 我們會注意這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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