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因為月初的時候出了場車禍,
但礙於交通大隊申請相關資料實在不是很快...
賠償的事感覺上時間越久也越不利,
加上對方及保險公司也不是很積極處理與關心,
現在除了等申請資料下來跟準備相關資料外,
也想詢問看看大家的意見。
事故是發生在中華路與四維路口(交通號誌中華路綠燈),
我是於中華路機車道駕駛機車直行,
對方是中華路汽車道駕駛汽車要右轉至四維路(轉至機車道或汽車道不清楚),
我看見對方轉出來的時候先是響喇叭2-3聲,
但眼下他也沒減速或禮讓,所以我順著要右轉避開他,
但無奈還是撞上去了,
筆錄時對方聲稱他時速20、我是說30,
現在小弟想請問肇事責任如果不含雙方速度的情況下,
各自的責任會有幾成?
我印象中中華路汽車道號誌似乎是有四個,
所以想請問對方綠燈時是否能右轉?
還是他是需要紅燈時亮轉彎燈才能右轉?(不清楚是左轉還是右轉)
因為我是左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
現在去哪也都不方便,所以來法律版詢問一下大家意見,
還有關於事後賠償問題該如何去做會對自己比較有利?
聽聞保險公司通常都會拖延超過1年就不理會你,
現在去哪也都不方便也不能上班,實在擔心呀...
所以麻煩大家熱心幫助跟回答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