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ulcj (如果這是我愛你的距離)
2014-11-16 11:07:58我媽近日騎機車與自小客車發生擦撞
傷勢為雙足背,右手肘,右肩擦傷,挫傷,腰椎壓迫性骨折,
本來想說不是什麼大傷,所以警察來醫院做完簡易筆錄後
決定應該是會和解,互相修車的錢找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可是因為媽媽老人家腰本來就不是很好
回家後至今快一個禮拜下床行走仍有困難,且疼痛尚未明顯改善
擔心以後一定有後遺症,而且這樣工作也至少要休養1個月
重點是對方都沒再打過一通電話(只有當天來急診10分鐘)
所以有在考慮要提告(如果對方都不聞不問的話)
當天的情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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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沒有受傷對吧??如果要提告,你要分刑事與民事兩個部分來看,刑事部份,你們告對方過失傷害這部份成立的機會比較高,但對方無法告你們這部份,因為他沒受傷再來,你們有報警,有做筆錄,那建議你跟警方申請初判表可以稍微釐清雙方可能需要負責哪些肇事責任民事部分,如果上法院就會看責任比例來判賠,這就由法官去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