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母可付錢僱用子女來"照顧"自己嗎?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3-07 02:41:14
請問,法律上,子女對(高齡)父母有撫養義務。
但這個撫養義務(解釋上好像是子女無償的服務)的存在,
在法律上是否會禁止父母用「僱用」的方式,僱用子女來照顧自己呢?
這牽涉到稅法上的問題。因此想請教一下:
假設
張父固定每年贈與張子贈與稅免稅額內的款項,
另外再以照顧費的名義,支付無其他工作的張子,
每年恰巧亦符合張子年度個人所得稅免稅額內的費用。
當然,張子亦預備向國稅局申報這筆免稅的「工資」收入。
只是,法律上會因為基於張子本來就有撫養張父的義務,
「所以不可領取照顧工資」(?)為由,認為張父支付的「照顧費」款項不合法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3-07 08:41:00
有能力付這些金額的人,會找會計師!?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3-07 09:11:00
不可能規定這種東西...寫不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3-07 12:18:00
某種程度上不是說不行....就好比法院對於家庭成員對於交通肇事被害者居家照護,家庭成員的付出可以量化類似只是,這麼麻煩,乾脆直接現金給付,斷掉金流線不就得了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3-07 14:15:00
因為這種"工資"一年也有幾十萬 宜存進銀行帳戶 需有名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3-07 15:57:00
需要嗎??? 要是需要的話,流動攤販早就抓光光了....現在只有公務員才需要提出不明財產來源申報一般普羅民眾,左邊提一百萬,右邊分開存到五個帳戶各20萬勾稽不出來的.....有看過國稅局發函請一般民眾說明存款增加原因嗎??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3-07 16:04:00
如果是遺贈稅的確有可能要民眾證明只是你要找到一個不工作填工資的兒子比較困難吧他到時問你在外工作每月又賺5萬看護費 就可以懷疑你們在逃稅又或者收的和一般看護行情有落差 總之 如果是假的 有太多地方會露出馬腳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3-07 16:11:00
文中說的張子目前只有兼職打工無正職 應可擔任照顧工作?誠如hi網友所說 這是為了合法節稅規劃 看護工資抓剛好每年所得稅免稅額內 因此確實會比看護費行情低 請問:國稅局不想通融這種家人照顧的特殊行情 而認為在避贈與?所以張子總之只能無償照顧長輩 否則付工資也需按市價付?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3-07 16:21:00
父母究竟得了什麼病 需要子女全職照顧?還是只是老了?總不能連倒水問暖都算錢 說服不了人 子女耶
作者: v3su   2016-03-07 17:34:00
請問在沒有勞健保投保、團保情況下,要跟國稅局如何申報工資所得,可以教我嗎?我也想試試,但是我母親會不會被認定違反勞基法?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3-07 18:12:00
張家長輩已有輕微失智..但v3說的有理 沒勞健保的"工作"也很奇怪 所以可能真的違反勞基法?那麼不能這麼做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3-07 20:56:00
遺贈稅?? 阿不就是遺產稅跟贈與稅???遺產?? 國稅局只能去勾稽被繼承人死亡前的存款資料以死亡前的存款金額為準,就算被領走,也是算遺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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