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家裡是三合院 本來想說要打掉自蓋透天
所以請人來鑑界要分割 但是 有四人有產權
結果鑑界後發現我家後面被竊佔了 I__I 後面人家也是三合院
__
我家是底線那邊 後面被佔了I~I 一整個長度 寬大概快一坪
差不多1x坪吧 變成如果分割的話 我家只剩17坪地坪可建
變成4等份裡面最少的... 最後就沒分割了~
據我爸所說 那是我阿公時代 阿公出遠門的時候 對方越線偷蓋的
所以回來就已經蓋好 當時也不能怎樣 對方也比較有錢
至此想請問一下 有辦法討回來嗎? 會不會經過太久 時效方面 對方取得抗辯權?
又或者時效發生點 知有損害起 是在鑑界後開始計算還是分割後始得計算?
被吃掉的只能算我們家這份的 或者4個持由人共同分擔?
因為家父頭腦太呆板了 只想人情義理 上次說走法院
他居然回答 他清清白白的人 不可能去跟人家上法院
這什麼跟什麼...
所以想問問一下 板上專家們 該如何處理呢? 怕時效性問題討不回來了~
另外被吃的土地 有可能跟對方以地換地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