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分手後相關法律問題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6-07-17 05:54:29
我朋友之前跟一個女生交往
後來因故分手
他們本身有一個小朋友
女方拒絕我朋友去探視他
請問一下
是否一定要認領才能看小孩
如果認領後對方拿翹,愛理不理
也不願透露自己的聯絡方式的話
該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還有一點
他們在分手前
女方答應我朋友使用她的ptt帳密
後來分手後
我朋友有使用過她的帳號來po一篇買賣東西的文章
那時候女方並沒有改密碼
後來女方卻莫名奇妙的提告
說我朋友沒有經過她的許可
使用她的帳號
這樣子法律來說
告得成嗎
謝謝你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7-17 10:02:00
告的成啊,為什麼告不成?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7-17 11:15:00
可告,判不判很難說就一篇正常買賣文來說,可能不起訴緩起訴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6-07-17 14:21:00
原來沒改密碼可推定為有意讓別人使用帳號XD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7-17 17:24:00
沒改密碼不代表你朋友可以繼續使用= =
作者: Neps (Neps)   2016-07-17 19:36:00
帳號非本人使用都算不正當行為,不是嗎?除非有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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