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近日家裡天花板滲水+漏水
房子屬於舊式30多年公寓,漏水樓層為2樓
請人察看認為可能是:
1.三樓排水管接頭問題
2.頂樓排水管(公管)介於二/三樓破損問題
本來有打算直接將頂樓排水管塞住
不使用就好
(順便請樓上將排水管移出去)
但是察看之後發現,目前頂樓的排水管卻被隔壁棟公寓的五樓接去使用@@
這樣變成要請隔壁棟五樓將他的排水管拉回去
想請問,像公寓頂樓的排水管,使用權應該是該棟公寓的所有屋主
而非隔壁棟公寓也能使用的吧?
因為聽說隔壁棟五樓屋主很難溝通
如果真要請里長協調甚至到調解
希望能有站得住腳的理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