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女生服兵役問題

作者: jacky1989   2016-10-08 01:11:07
As title
先聲明,我不是讀法律的人,只是對於這個議題好奇想了解一下
最近這冷飯又被重炒了
雖然之前大法官已經有針對這個議題做490號釋憲案
不過我有一點很疑惑
依照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那兵役法第一條也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根據國中公民所學習的,任何命令或法律與憲法牴觸皆無效
我想問,那這樣算不算已經跟憲法牴觸了?畢竟憲法所涵蓋的是全體中華民國國民
而兵役法只有指中華民國男子
而且釋憲案也說因為社會角色不同之類的.....所以女子不需要服兵役
這樣算不算也是牴觸憲法,也無效呢???
非常好奇這次政府會怎麼回應這個議題
想要了解一下這樣到底算不算牴觸?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08 02:23:00
不算,憲法是授權給法律,而法律則挑生理男性服役。用集合的概念想會比較清楚。 最近的連署案我記得是從社會角色的這個定義去挑戰法規。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10-08 07:44:00
比較讓人疑惑的是,女性不用服義務兵役,但是可以當志願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08 11:13:00
現在某黨完全執政,一個追殺法律三個月內就可以出爐與其在那邊論辯兵役法是否合憲,不如直接找立委修法至於志願役? 在法條上就有給女性自由的選擇了:D在大家看追殺看很爽時,好歹也該冷靜思考這樣是好還是不.還是不好......不知道哪天權力 翻轉時,另外一個政黨會不會更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0-08 12:12:00
除非反過來,憲法規定「男子」而法律卻規定「人民」這嶔才是牴觸憲法(怎麼亂碼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10-08 12:21:00
這就是為什麼要大法官解釋憲法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08 13:34:00
時空背景也會影響大法官的見解,490畢竟很古老然後490是說法規規定男性是可以的,反推這解釋規定男女應該也是沒問題的,更何況後來出現替代役、研發替代役兵役已經不是純軍事戰鬥範疇,社會醫療研發等都在範疇內所以立法者多數如認為要變更,那問題並不大限男性→有歧視女性的意涵在內,意思是女性做不到這也跟性別平等的價值不同QmQ不過,我認為任何人都不該服役,浪費國家資源拔草測風向跟掃地,冒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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