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宗教性侵問題

作者: angela0621 (就算我消失 你也無所謂吧)   2016-10-12 18:29:08
※ 引述《neil0123 (wow)》之銘言:
: Hi ALL
: 現在這年頭宗教騙色的一堆
: 可是突然想到, 這種該論何罪!?
: 像是刑法228條及 刑法229條
: 貌似都很接近, 可如果以228條的權勢來看, 又比較像施行詐術
: 可如果論229條, 他並沒有說他是他老公阿
: 通常都是說自己是神佛轉世, 這種到底應該論那一條罪呢!?
: 難道是應該論225條!? 可225世說被害人陷於精神障礙 心智缺陷
: 可犯罪人用的是騙術, 所以應該論這一條嗎!?
: BR
: Neil
請問如果有朋友是類似這種性侵案件的被告,人現在也已經服刑快滿一年了。但當初是被
女方陷害而當初開始接手這案子的警察也有問題所以朋友一直想上訴。現在也好嗎在想辦
法再提非常上訴或再審。不過有律師朋友說現在過那麼久了,從證據這方面好像沒用了除
非找出法條有誤,是嗎?
那如果想辦法證明當初那位警官吃案,或威脅證人之類的會有機會再上訴成功嗎?還是也
沒用了呢?當初這刑期是三年八個月,而目前到11月就滿1年啦!
不好意思,我完全不懂法律,但他真的是我很重要的朋友,他家人也擔心他好久了,所以
大家都在幫他想辦法。當然,這一年來,他也反省了很多,雖然他不是主動的,但他沒有
堅持到底,沒有抗拒到底也是他不對,所以他自己也知道他也有不對的地方。總之,麻煩
各位替我解答好嗎?拜託了,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0-12 18:37:00
你有花錢找律師嗎?擔心真便宜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2 19:27:00
快要假釋了。其實有證據再來談,不然等假釋吧這種警官有問題、威脅證人等等,要有實證不然講講沒啥用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12 19:29:00
如果有找律師了就請相信你的律師 沒有 那請去找律師吧在網上 很多東西跟本沒人知道 要給建議 其實很難=-=非常難而且你也非當事人 你的一切都是聽說 傳說 旦都是事實嗎????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10-13 08:54:00
警方吃案會友之後的判刑嗎?為啥一開始不找律師?有跟對方好好和解嗎?
作者: wallachia   2016-10-13 09:28:00
問基督跟天主教吧,教宗因此下台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10-13 12:46:00
如果警察吃案 你朋友現在會在裡面嗎= =
作者: angela0621 (就算我消失 你也無所謂吧)   2016-10-14 19:34:00
這種事不能和解吧?而且對方就是沒有誠意要和解說了有用嗎?一開口就要一兩百萬,怎麼和解?!有找律師,但就是朋友家裡靠他工作而已。爸爸年紀七十幾媽媽剛過世 又有一個有精神方面問題的姐姐。而他也因為這件事打了兩三年官司根本沒辦法好好工作,所以只有請法扶律師。當初律師看了這案子都說沒問題,不可能輸的。結果,出了一次庭態度就變了。法官檢察官都站在女方立場,就這樣他律師什麼話也沒幫他說。法官問有沒有問題的時候,律師還說沒有,還要他自己來說。然後當初所有資料也都是他自己寫,自己跑,幾乎自己當律師了。什麼罪也沒犯過,最後就這樣被判三年八個月!!!唉~我不是當事者。他是我好朋友。看他這樣被冤枉我不能擔心嗎?朋友說的難道需要騙我嗎?好啦!謝謝大家這些建議啦!當我沒問吧!抱歉打擾大家的時間。只是希望大家以後在回答或解別人疑惑尤其這種讓人心情難過的疑問時能稍微設身處地替對方想一下:如果今天是你自己或你朋友遇到這種情形,你也用過你們說的那些方式了,但就是很擔心希望能聽到更多答案時,別人卻這樣回答你,你們會有什麼感受!!??感謝各位鄉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4 21:43:00
你寫這麼多,對案情沒啥幫助,不會幫到你朋友先找證據,其他都是多說的,你不是神我們也不是法官檢察官也不是神,沒人知道設身處地→這句要特別挑出來,立論錯誤那你有沒有想過,被強暴的人身心,你是否設身處地感受?這種話一點意義都沒有,證據證據證據你叫當事人給你卷證,你看看有無插入、場所環境是否可疑你再來跟我們說哪裡有問題,全部都是「臆測」沒用啦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0-15 16:17:00
叫妳朋友給妳判決看不要只說 強姦在台灣是定罪最低的是最不容易誤判的了 = =為何不需要騙你 不騙你連朋友都相信他是強姦犯了另外和解要一兩百萬並不多好嗎 = =
作者: angela0621 (就算我消失 你也無所謂吧)   2016-10-15 20:29:00
重點那女生就是說她要一兩百萬才要和解,我們當然都知道根本不用那麼多,才說她沒有想和解的意思所以開這價格啊!而且她人現在也跑去打工度假了,當初也說因這件事害她有憂鬱症導致無法生活無法工作所以才要賠償那麼多。但我們都查到她一直都有在接案子!而案發地點是類似工廠跟住宅區共用的,而且他那棟房子旁邊就是一個天井,而當天他們發生事情是在二樓,一樓兩個證人都在。那間房間門鎖也是壞的,她要走隨時可以走!如果她一叫基本上樓下甚至附近的人都聽得到的,但她都沒有!!而且事情發生完她還在那過夜,繼續跟我朋友睡同一張床上到隔天早上九點多才離開!!這樣叫性侵!?你們說的我都看過了,就是知道那麼離譜卻還能被判刑才覺得更擔心才更希望能幫他!!三年八個月對沒有犯過罪的人不重嗎?尤其是被冤枉陷害?!而且最不容易誤判不表示不可能誤判!沒看過很多新聞也是這種案子坐了多久冤獄嗎?還有他當初也提出要檢察官他們希望他們去實地勘察現場,但他們最開始只是拍拍房間幾張照片。他說明情形後也沒有人願意再去看!他甚至也要求過雙方測謊,但女方律師說因為怕女生再次受到傷害等等理由拒絕了!!二審的時候法官三位都是女生,他律師看到也傻了覺得沒希望了,畢竟女生一定站在女生那!!結果整場沒機會給我朋友解釋說明,只是很不耐煩很想趕快結束官司的樣子!!總之,種種原因加起來我朋友才會那麼不甘心想再上訴!!你們不想幫忙想辦法我說再多也沒意義,總之抱歉打擾各位了。也許一兩百萬對你們而言不多或對真正對不起對方有性侵對方的人來說是不多,但從頭到尾都是女方主動,女生都在上,套子女生也都隨身攜帶著了,還自己拿出來甚至要幫男生戴的時候戴不上去,還弄半天!!總之,正確說來被性侵的是男生而不是女生才對!!男生根本不想跟她發生關係,唉…反正打了兩三年的官司,中間過程也很玄,很讓人納悶。我光是聽他說,陪他找證據想辦法等等就花好幾個晚上通宵沒睡,我隔天還要上班。何況在這講幾句你們更無法了解事情來龍去脈!!但因為沒有人真正想替人解決事情,只是一面倒責怪我,我想我說那麼多也沒用了吧!唉…本來想說鄉民應該最有人情味的,有什麼疑難雜症都可以上來詢問,多少都會有好心人願意幫忙的,沒想到大家就是跟一般社會上人一樣覺得被告性侵是不會誤判不會有差錯的,都是同情受害者特別是女生的話!!但問題是,等大家搞清楚了,她真的是受害者嗎?難道社會上那些仙人跳的新聞,女生都是受害者嗎?應該不是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6 02:20:00
拿證據找律師,我們不是法師,也非心裡師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10-17 17:16:00
不用說了,反正他就是覺得自己朋友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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