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契約有效期間及續約條文解釋

作者: andyshang2   2016-11-29 18:44:34
請問與廠商委任合約期限到105年12月31日止
其中條文寫到:
本約屆滿前一個月,一方未以書面通知他方不再續約者,視為本約展期一年;嗣後亦同。
目前廠商欲在新年度合約要調漲價錢,所以雙方對新年度合約無共識,故尚未簽訂新年度
合約。
我方的疑問是:
1.若雙方遲未簽訂新約,那則到期後是不是就維持原合約單價續約一年,還是另有解釋?
2.若我方未在約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告知對方,是不是就無法與其他廠商簽約?
目前我方想法是若對方不漲價,則不排斥與對方繼續續約。
煩請大家協助回覆建議做法,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