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S339 (機車)
2017-07-12 08:13:07地點:工作場所
事由:家人在不知情情況下遭到長官用監視器拍下上班時
但工作地點與休息時大多都在同一空間內
有錄下監視器被轉向開始拍攝家人時的影像
(短時間 但有監視器被轉向的過程與人影)
P.s 原先監視器朝向門的方向
同時也有挑選時期內某幾天時的影像(家人約被偷拍近兩個多月)
作為被偷拍的時間證明
請問若真的想申訴是找勞委會嗎?
這樣的情形或理由成立嗎?
是對公司或是個人申訴呢?
證據方面是否還有要補充的嗎?以手機翻拍影像可以嗎?
還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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